摘要:簡介又說,佩皮斯是一個地道的倫敦人。說到佩皮斯的性情,讀者可能會想到日記的卷頭語。

《佩皮斯傳》,作者克萊爾·湯姆林,2002年出版,當年即獲英國“惠特佈雷德圖書獎”,直到現在,還是很受歡迎。

塞繆爾·佩皮斯,大學英語系的師生很多人都知道。“英國文學選讀”之類的課程裏會講他的作品,而且他的姓氏Pepys,拼法特別,想要讀出來,就得查書或者問人,因此不容易忘記。所謂“作品”,其實是日記,一般選讀的是1666年的倫敦大火。大火起於9月2日:

今天家裏要請客,幾個女僕爲之做準備,昨夜幹到很晚。早晨三點,簡把我們叫醒,說是看到城裏着火,很大。於是起牀,披着睡衣到簡的窗前張望。着火的地點,看上去極遠,在馬克巷的盡端。我當時沒料到火會大到後來那個地步,以爲地點既遠,不足爲慮,就回去睡了。七點鐘,再起,邊穿衣邊看窗外,火比原來小,而且遠了。於是到套間,歸置昨天掃除時搬開的東西。不多時,簡來告訴我,她聽說昨夜的火已經燒掉了三百多座房子,倫敦橋邊的魚市街眼看就要燒光了。我聞言趕緊穿戴好,步行至倫敦塔,揀一處高竦的位置,登而望之,魯賓孫爵士的小兒子跟着我。我看到橋邊的房子確實着火了,還看到橋兩邊都有大火。我想到橋上的住家,可憐的小米徹爾,還有我們的塞拉,都住在橋上。下至地面,心裏極難過。見到倫敦塔的衛隊長,據他說,火災始自布丁巷一家烤房,給宮廷供應麪包的,事出今天清晨。此刻聖瑪格納教堂已經倒了,魚市街也燒掉了大半。我走到河邊,僱了一條船,由倫敦橋下劃過,所見是一片恐怖悽慘的大火。可憐的米徹爾的房子,連同老天鵝酒店都燒掉了。火繼續往前燒,我在那裏的一會兒工夫,已經燒到了斯蒂爾院。人人都在拼命搶救財物,把東西拋向河裏,或者搬東西到河邊的駁船上。窮人就守着自己的房子不走,直到火焰燎着了他們,纔有奔到船上去的,還有一些人,趴在河堤的石級上,一階一階地後退。我還看到一些可憐的鴿子。它們不忍離開築巢的房子,在陽臺和窗戶上方眷戀盤旋,直到有幾隻燒着了翅膀,栽下去。

這篇日記很長,上面摘譯的不過是四分之一。大火燒了四天,佩皮斯天天都有長篇的記錄,從火勢消長觸及的人口、地段,到自己和別人的觀感、作爲,大端小節,悉收無遺。排日記事,不用構思,意到筆到,談不上工整。然而佩皮斯的日記讀起來卻是爽快流暢,如駕輕車。選讀課的內容,如果按照年代編排,佩皮斯應該跟彌爾頓次第相近。讀過《失樂園》,再來讀《佩皮斯日記》,那真有改天換地的感覺。讀者自然想知道佩皮斯是怎麼一個人。

《諾頓英國文學選讀》對佩皮斯簡介如下:1633年生,1703年卒,倫敦一個裁縫的兒子,靠獎學金入劍橋大學,獲學位,又以親戚的薦引進海軍做事。工作勤勉,仔細周詳,最後升任海軍部的負責人。1668年,在議會爲海軍和自己辯護,因爲言詞有力,證據充實,被朝野公認爲政府的能員,此後日益顯達。在官場有兩次大的坎坷:先是在1679年遭人誣陷,指爲裏通外國,被拘繫;再一次是1688年,議會廢黜詹姆斯二世,佩皮斯的仕途因之斷送。簡介又說,佩皮斯是一個地道的倫敦人。舉凡倫敦生活的方方面面:戲劇音樂、書籍文學、宗教信仰、生意買賣,以至交際場上的應酬往還,都感興趣,涉獵所及,還包括科學試驗,曾經擔任皇家學會的主席。好尚尤深的有兩宗事情,錢財和女色,但有機會,從不放過。日記從1660年開始,至1669年因患眼疾而停止,統共一百三十萬字,以速記法書寫,間或使用隱語,內容涵蓋國家大事、公私生活,是王政復辟時期的重要社會史料,以見聞切近、記錄詳細坦白著稱。

文選介紹作者,通常都是辭省意多,未遑詳言的地方,讀者自可推演。由年代可知,佩皮斯生逢英國曆史上的革命時期。“革命”有兩次。先是1642年英格蘭議會和國王查爾斯一世決裂,經過反覆劇烈的戰爭,推翻王政,建立共和。之後又改爲護國政體。1660年,護國政體崩潰,王政復辟,新王查爾斯二世即位。再一次是1688年,議會爲了保證新教的統治地位,廢黜身爲天主教徒的國王詹姆斯,把他信奉新教的女婿、女兒從荷蘭迎來,立爲國王和女王。第一次革命,議會方面多爲清教徒,所以有人稱之爲“清教徒革命”,也有簡稱“內戰”的。第二次則統稱“光榮革命”,因爲從發動到結束爲時很短,幾乎沒有戰亂。這個恬然歡愉的稱呼,其實也包含了英國人對第一次革命的驚心動魄的血腥記憶。根據年代,還可以推知1642年內戰爆發的時候,佩皮斯九歲,已經開始懂事了。1649年查爾斯一世被處決,他十六歲,相當於現在的初中生。1668年已經是王政復辟之後,佩皮斯在議會爲海軍作證,顯然是代表新王查爾斯二世的政府。1688年跟國王詹姆斯一起下臺,說明他是“光榮革命”的犧牲品。

簡介說佩皮斯1660年開始日記,那正是清教徒政權的末尾,王政復辟的前夕。這從日記的卷頭語就能看出來:

感謝上帝,時值歲尾,我的身體健康,除了在感冒的時候,全然沒有舊病的痛苦。居處埃克斯場,同住的有太太和女僕簡,全家僅此三口。太太七個星期沒來月經,我因之徒懷虛願,以爲她懷孕了。然而十二月三十一日,月經又來了。

國家的情形如下:殘餘的議會曾經蘭波特將軍強行解散,如今又獲重開。陸軍軍官們被迫讓步。勞森的艦隊仍然停泊在泰晤士河,蒙克領導他的部隊駐在蘇格蘭。不過,議會重開,勞森將軍並未出席,除非被迫,他是不會出席的。倫敦議事會極言主張召開不受外界干涉,並且滿員出席的議會。他們派遣特使,已將此要求送達蒙克將軍。這其實也是所有人的意願和希望。上星期,有二十二位被驅逐的議員,到議院門前要求出席未獲準。看來,他們和民衆都要求議會全體出席,非此不能滿意。

我個人的情形還好。旁人以爲我有錢,其實我很窮,所有的不過是家裏的財物和一份差事,而差事也難保長久。差事主管是唐寧先生。

文中所說“國家的情形”,指的就是護國政體的分崩離析,軍隊和議會兩不相能的狀態。佩皮斯這年二十七歲,在稅務署任書記官。面對人事代謝,政權更迭,這個在社會上努力攀爬,才及小康的裁縫的兒子不知道生活和生存將會帶來什麼。但是對生活和生存,他有無盡的精力和興趣。關於國家,關於社會,關於自己,還有跟自己有關的人和事,他要把一切都記下來。

然而,佩皮斯所記錄的一切,並不是單憑一份簡單的履歷就能理解的。譬如1664年六月十四日的日記,通篇只記了一件事:

上午十一點左右,與辦公室同事一起到倫敦塔,預先爲我們留了一個房間,正對着行刑的高臺。臺子是特爲今天搭起來的。我們看着亨利·文爵士被押上來。聚集觀看的人極多。亨利·文當衆演說,講了很久。監刑的治安官和其他人好幾次打斷他,還想搶走他拿着的講稿,但是他不放手。聽衆有做記錄的,但是都被治安官收繳了。監刑的人又把鼓號隊領到臺下吹奏,藉以掩蓋亨利·文的聲音。講完話,亨利·文就祈禱,之後引頸受刑。臺上站的人太多,我們沒能看見行刑。博爾曼當時站在臺上,事後給我們講述詳情。亨利·文開始是說,審判時不准他辯白,有違法律程序,因爲按照大憲章的規定,他有這個權利。話在此處被治安官打斷了。他於是拿出一份提綱,逐條宣講:先說自己的生平事略。以出身而論,他是一個紳士,以所受教養和個人品格而論,他也是一個紳士。世人更是長年把他作紳士看待,因爲他直到十七歲都是一個從衆隨俗,與物無爭的人。那一年,他受到上帝的感召,決定放棄財物、產業,放棄政治上的前途,去往海外,以便不受干涉地爲上帝的事業效勞。後來,他被召回祖國,成爲長期議會的議員。從彼至今,他的一切言行都以上帝的榮耀爲歸宿,從未有虧良知。接着,他開始講述長期議會的過程始末。但是他們接二連三的打斷,使他不得不終止演講。停講之後,他跪下來禱告,爲倫敦,爲全體的英國人,爲基督教在英國的所有教派,祈求上帝的保佑。然後,他就把頭放在行刑的砧木上,接受斧斫。他的後脖頸上長有一顆痣,或者是一個孢,他請行刑的人注意,不要砍破了。直到最後一刻,他面色如常、語音不改,以死證明自己,證明所持的主義。他滿懷信心地說,自己此刻捨生取義正與基督相同。如此種種,顯出他臨危不懼的勇氣無人可比,顯出他的熱誠勝過了怯懦。然而,他的言行氣度,又處處帶着謙遜和莊重。有人問他爲什麼不爲國王禱告。他說:“您看,我可以爲國王禱告。我禱告,請上帝保佑他。”

亨利·文是誰?佩皮斯何以對其如此重視?求之簡介,不得要領。讀傳記,則有翔實的解釋。王政復辟,查爾斯二世對於當初處決他的父親,使他喪國喪家的清教徒,自然要報復。亨利·文並沒有直接參與處決舊國王,本不在清算之例。但是他拒絕效忠新國王。而且,身爲清教徒,他卻呼籲信仰自由,只要是基督徒,不論宗派,一律平等。表面上,他的過犯是言論自由和信仰自由。但從根本上說,他死於不合時宜。他的立身行事和理想主張,無論是新朝,還是歸順新朝的舊朝臣屬,無論是國教會,還是清教徒,都不見容。這是一個不會見風使舵,不願苟且附和的人。亨利·文曾經供職清教徒政權的海軍,被處決的時候,佩皮斯已經進海軍工作,兩人算是先後同事。判決之前,法庭派人來海軍索取亨利·文的罪證,還是佩皮斯接待的。傳記把散在各處的事情串聯起來,提供了一幅完整的圖畫。此外還有更深一層的解說:佩皮斯對亨利·文的關注,起自於他本人的身份和經歷。他和提攜他進海軍的親戚桑威奇伯爵,都曾經爲清教徒政權效力,又都背叛了清教徒的事業,迎立新王查爾斯。英文survivor一詞,用來指人,意思是善於權宜變通,趨福避禍,佩皮斯正在其屬。上引日記,大半是轉述他人見聞。但是字裏行間,我們可以感到,對於臨難不苟的亨利·文,佩皮斯心存敬佩。

傳記還就着這個話題,指出佩皮斯於同類的有欠同情。1665年12月5日傍晚,他到政府某機關辦事,理事的官員遲遲找不出他要的文件,讓他等了兩個小時,而且不耐催促,說時間已經很晚了,有事應該白天來。佩皮斯知道此人是個“留用人員”,就對他說,他記得在清教徒當政的時候,他是如何的精勤努力。這個官員趕緊請他免提前朝舊事,接着,只用了八分鐘就把文件找出來了。相隔一年半的兩件事情,一經排比對照,見出的是被新舊潮流往復衝擊的亂世人心,也見出佩皮斯的爲人和性情。傳記和履歷的不同,即在於此。

說到佩皮斯的性情,讀者可能會想到日記的卷頭語。佩皮斯死後,日記連同他收藏的書籍、文件一起捐贈劍橋大學,直到十九世紀纔有人注意,繼而轉寫、整理、出版。開首一段所說太太的例假,長年屬於刪節之列。傳記裏有一個注,說時至1933年,英國學者集會倫敦,紀念佩皮斯的三百週年誕辰,主持會議的教授仍然說,這段文字有辱聽衆的純潔,無法引用。這也爲佩皮斯之所以用速記和隱語,做了一個說明。日記裏的文字,有甚於此的,還有很多很多。

比如前面所引倫敦大火的日記裏提到的“小米徹爾”。她是酒商米徹爾的太太,本人名叫貝蒂。佩皮斯對她十分上心,大獻殷勤。她爲什麼不拒絕?是因爲真的喜歡佩皮斯?佩皮斯矮小乾枯,膚色黯淡,長得不算體面,但是他有文化,有才學。是因爲貪圖他的錢財禮物?或者是因爲不敢得罪他?佩皮斯是米徹爾生意的老主顧,又是政府官員,地位比一般的生意人要高多了,貝蒂的父母也是倫敦城裏開店的。這些日記裏都沒說。佩皮斯不在乎這些。他關心的是自己的滿足。1667年2月11日,他到米徹爾店留了話,說是下午請貝蒂在某處等他和他太太。貝蒂如約前往,卻只見到佩皮斯一個人。佩皮斯帶貝蒂逛街,執意要給她買一個梳妝箱。店主人說要用一個小時才能裝配好,請他們在店裏等一等。老闆娘把他們當成夫婦,讓到廚房裏用茶,看貝蒂懷着孕,還向佩皮斯道喜,他也都應承。他樂得跟貝蒂快活一個小時。可是,他忽然想起,米徹爾見太太久出不歸,一定會奇怪:

不好!我在心裏嘀咕,她丈夫要是到我家裏去找她,發現只有我太太一個人在家,不光他會生疑,我太太也會生疑。這太可怕了。貝蒂雖然做出一副不必緊張的樣子,卻還是聽了我的話,叫馬車停在街口,由我陪她走回家。她丈夫在門口說,剛剛派了一個女僕到我家去接貝蒂。我一聽,急了,掉頭就往家裏趕。貝蒂跟在我背後悄悄地說,要是我說我們是從城裏坐船回來的,她這邊也這麼說。進家門的時候,我渾身是汗,心裏還在編詞兒,準備跟太太解釋。我和太太相處,從來沒有遇到這麼大的麻煩。正在着急的時候,上帝保佑,黑地裏踉蹌出來一個瘦小女人,直往我家門前走。問她,答說要找我住在哪裏。我聽出她的聲音,就告訴她,她家太太已經回去了。她聽了這話,就走了。天啊,她走了以後,我又緊張了一陣,盤算着,她這是不是第二次來打聽太太的消息。最後我判定,她以前沒到這裏來過。我深自慶幸趕在她之前到了家。我想她一定在路上耽擱了,這就是我的好運。我於是走進家門,一切正常。我滿心歡喜。到辦公室待了一會兒,然後又轉回家。

《佩皮斯日記》在1970年經過重新整理、編輯,所有文字盡行印出。時移世易,二十世紀末的讀者,對於日記的全部內容,已經能夠坦然觀之,而不必忸怩作態了。然而,日記的坦白無隱仍然令人驚歎。

不拿自己當外人,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周作人有一篇短文“日記和尺牘”,其中說他不記日記,是因爲用文字描述自己的真相,即便是私密的文字,也難免掩飾做作。又說,掩飾做作並非故意,而是修養不足。在這一點上,佩皮斯大大勝出旁人。傳記裏說,跟貝蒂出門的事,是第二天的追記,還特爲指點,說日記在此處的筆調歡快,細緻曲折,有如喜劇故事。是這樣的。佩皮斯在二十四小時之後反觀自己的行爲,就像在看戲,看一出自己扮演主角的戲。他爲什麼要這樣?傳記裏解釋:

這顯然是爲了使快感爲時更久。既曾有過的快樂,用誌異志奇的描寫加工保存,可以他日重溫。但更重要的,是因爲佩皮斯志在觀察、記錄自己的行爲。他並不想描畫、表現一個純潔無瑕,討人喜歡的自我形象。他悉心、周詳地訴諸文字的種種事情,如果是我們所爲,不僅自己不想看見,可能的話,還要瞞過後代。佩皮斯知道自己撒謊,知道自己濫情,但是他對人慾、人情的信念,遠遠勝過道德、報應。他的日記不是懺悔錄,而是一個人在紛繁複雜的環境中的生活紀實。佩皮斯所記的行爲,有不堪爲人知、不可對人言的地方,但唯有讀過了其中之最,我們才能充分地領會日記爲人道主義所傳的捷報。(209頁)

這話說得很好。

勤勉敬業,是佩皮斯性情爲人的另一個方面。

英國海軍,是佩皮斯的事業,也是他的衣食。關於佩皮斯在海軍的工作,有歷史學家做過專門的研究。湯姆林的傳記在這方面也用了不少篇幅,但是她非常照顧生活在今天的普通讀者。譬如第十二章標題叫“戰爭”,開首就說,佩皮斯的日記記了九年,其中有兩年半是戰爭歲月。下面又說,1665年跟荷蘭打仗,戰場即在近海,倫敦的人口傾城而出,立在泰晤士河岸或者空曠的場地,聽海上傳來的炮聲。如此衆心懸懸,情繫家國的歷史故實,讀來十分傳神。講解近四百年前的海軍事務,也是淺近明白,全然沒有“爲君苦說杜陵詩”的味道。比如下面這段:

海軍在當時的英國,是最大的工業,也是最大的僱主。它的開銷超過政府的任何其他部門,即便在和平時期,每年的維持也要花費四十萬鎊。由之領取薪給、工錢和貨款的人數以萬計:譬如軍官、水手、食品供應商和服裝供應商。當時的海軍還沒有制服,所謂“服裝”指的是普通水手的行頭:紅帽子、藍襯衫、帆布外套。此外還有造船匠人,繩纜匠人,帆檣匠人,桅杆匠人,以及爲船隻的建造和修理提供種種所需的人。照估算,一船可頂三代人。也就是說,工匠們費時八個月所造的軍艦,其壽命應該比他們的子女還要長。然而,一根桅杆的壽命卻只有十年。英國出產的木材,不敷更換之需,大多要從波羅的海國家進口。供應商賣給海軍的木頭,其質量是長久以來爭論的話題。(137頁)

採購木材,就是佩皮斯的任務之一。他是文職,負責船隻的建造、維護,船員的給養,還有工資。終其一生,他只出過四次海。用湯姆林的話說,佩皮斯的海軍生涯是在合同、賬簿、檔案、信件中度過的。

佩皮斯的家世和海軍沒有什麼關係,十七世紀的劍橋大學也沒有造船、航海的課程,他於海軍純粹是個外行。但是他做事認真,極有條理,極愛學習,對掙得多,幹得少的上司、同事極爲鄙視憤恨,極欲出人頭地。他去造船場,學繪船圖。去木材場,瞭解木材的尺寸、出材率。去繩纜場,比較用不同的麻絞成的船纜,看哪一種更爲結實耐用。他還對船隻所需的各種零件、原料,船舷和甲板用的板材、桅杆、瀝青、燭油、合葉、門鎖、彈簧、帆檣布料、旗幟布料以至清洗甲板用的刷子,仔細地做了市場調查,保證海軍的採購質量,而且付錢不能高於普通的商業用戶。

由傳記得知,當時英國海軍最大的問題是經費不足。1665年,海軍購買帆布,欠賬七萬鎊,一欠就是十年,到1675年,供應商還是討不回一分錢。七萬鎊,折成今天的錢可能不止一百萬鎊。這是欠款的例子。還有欠餉,水手的工資發不出,海軍就打欠條。長年不兌現,許多水手只好把欠條低價出售。有的人乾脆就過海爲敵國效力。1667年,荷蘭海軍入侵英國內河,俘獲英國主戰列艦。荷蘭船上的水手很多都是英國人。佩皮斯的一個親戚聽見他們喊,說是寧願給荷蘭人打仗,因爲待遇要好得多。還有人聽見這樣的話:“早先我們掙的是欠條,如今我們掙的是現錢!”佩皮斯憑藉詳盡的調查,向上司和議會要求增加預算。海軍的財務,長年混亂不清,有的項目根本就沒有賬,因而遭受浪費物力和中飽自肥的指責。佩皮斯面對質詢,卻可以從容地說明,以他的採購方式,每一百鎊的開銷比先前多買了多少東西,數據鑿鑿。這是他的前任和同事都做不到的。在他的任內,船隻建造和後勤供應大大改善,欠款的問題大大緩解。

佩皮斯對海軍的人事管理也有貢獻。定出種種條例,禁止軍艦任意靠岸、返港,禁止主管擅離職守,禁止擅自載運商人的貨物。又建議規範軍官的銓敘。當時的海軍軍官分爲兩類,一類叫做tapaulins,指的是從十幾歲就在船上打拼,一步一步升上來的老水手,另一類叫做gentlemen commanders,大都是依靠家庭背景獲得委任的貴族子弟。前者通常文化不高,但是能打仗,後者往往經驗不足,而且傲慢不遜。佩皮斯主張,高於大副的職位,非有三年以上的航海經驗不得充任。他還創立了航海學校,招收幼童,向海軍輸送有文化的水手,名稱挺別緻,叫“數學學校”,可見當時數學的用途。

佩皮斯日記裏常見的開頭語是:“早晨四點到辦公室。”他經常是忙到半夜纔回家。然而“慘淡經營”的說法在此並不適用。因爲公家受益,佩皮斯也沒有喫虧。請看1664年2月2日的日記。上午,他和太太一起在一家酒店見木材供應商華倫,談話中間:

華倫遞過來一副手套,用紙裹着,說是送給太太的。我接到手上覺得挺硬的,於是就沒打開,但還是叫太太謝謝人家,然後接着茬說話。到家之後,我想把太太支出屋去,好看看手套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可又不能明言讓她走開。天哪!真是費盡了心思。好不容易,她出去了。一看,原來是一副白手套,給她的,還有四十塊金幣,好成色。這可真叫我高興,高興得飯都喫不下了,心想,上帝還真是照顧我們,天天不斷,越來越多。我得好好幹,希望上帝會更加照顧我。我不知道該不該告訴太太。不說吧,又忍不住,要說呢,先得想想怎麼說,不能讓她以爲我的境地比以前好了,好像我多能掙錢似的。午飯以後到辦公室,儘量理事,直到十點,以求寧神靜氣。然後回家,心懷喜悅,喫飯,睡覺。

佩皮斯對自己的財產有詳細的記錄。1660年日記開始的時候,他的積蓄是二十五鎊,1669年停止的時候,是一萬鎊,期間他的年薪三百五十鎊沒有變化。讀者會說:“佩皮斯是個貪官!”傳記裏也沒說他不是。可是,王政復辟時期的英國官場人物,傳記涉及的很多,有說得很詳細的,有名有姓,有鼻子有眼,就是沒有說哪一位“廉潔”。倒是告訴我們,爲官的居間牟利,是當時的普遍現象。佩皮斯的上司,海軍的財政主管,每經手一鎊公款,就可以抽成三便士,這是“官的”,是盡人皆知的慣例。佩皮斯初入海軍,官銜是Clerk of the Acts,大概可以譯爲“合同文書專員”,還沒上任,就有人出錢五百鎊,要買他這個位置,後來又加價到一千鎊。提攜他的親戚這時就告誡他,致富不在薪水,而在“機會”,“機會”是隨着職位來的。這大概可以叫做“風氣”,由當時的國王和有勢之人倡導的風氣。王者之心向利,則衆人與之赴利。曾國藩是晚清的能臣,有種種除舊更新的舉措,但是他也說:“衆人所趨,勢之所歸,雖有大力,莫之敢逆。”佩皮斯是一個很“自我”的人。但他又是一個生活在時代的風氣裏,隨之盪漾,與之沉浮的人。

佩皮斯在今天應該給一個什麼頭銜?這實在太難了。說他是出色的文官?當時英國還沒有文官制度。而且佩皮斯在今天爲人所知,主要是因爲他的日記。那麼叫他“著名日記作家”?有這麼一說嗎?湯姆林不傷這個腦筋,她給傳記寫了一個副標題:The Unequalled Self——“無雙的自我”。佩皮斯就是一個人,一個很有意思的人。

讀完傳記,回顧所得,竟然有許多細枝末節,令人難忘,所體現的時代風氣,較之“重大歷史事件”,似乎還要鮮明。隨便舉兩個小例子。

一是第一章裏講佩皮斯的家世,說到他有一位遠房的長輩親戚,清教徒,生了四個女兒,分別叫做Temperance(溫良)、Patience(堅忍)、Prudence(賢惠)、Silence(沉靜)。命名如此強調婦德,可見十七世紀初期英國的宗教氣氛。同一章裏還說到1640年倫敦有一位皮革商人,也是清教徒,浸禮會的,在艦隊街集衆佈道。這個人的名字也很有意思,叫Praisegod Barebones——名曰“讚美上帝”,是清教徒的風習;姓可以譯成“瘦骨”,大概是源於一位形容乾枯的先祖,讓人想到“楊大眼”、“沈難當”、“皮歡喜”之類的中國古代人名。

再一個例子在第十九章裏。1668年10月25日傍晚,佩皮斯太太撞見他跟女僕調情。她當下沒說什麼,可是夜裏兩點,把佩皮斯叫醒了,告訴他,自己是祕密的天主教徒,已經到神父那兒領受過聖餐。讀者假如感到費解,那就不妨想象,在1968年的北京,如果某人在家裏突然宣告自己是地下國民黨,引起的震驚該當何似。現下的傳記,常常起名“某人和他的世界”,意在說明一個人跟他的環境分不開。對背景環境的研究,英語裏戲稱爲homework,即“功課”。湯姆林的功課做得好。

湯姆林是英國人,七十多歲了,專寫傳記,其他作品包括《雪萊傳》、《奧斯丁傳》,都獲好評。丈夫叫邁克爾·弗萊恩(Michael Frayn),劇作家。他的話劇《哥本哈根》,譯成漢語已在北京多次上演,也非常好,值得一看。

佩皮斯的日記選本很多。比較好的是《佩皮斯日記短編》,編者萊瑟姆是1970年出版的日記全本的編者之一。這個本子不僅選擇精當,而且有很好的導言、地圖、家族譜系圖。日記涉及的人物,也擇要列表,加以說明。此外還有一個詞彙表,解釋日記裏常見,而含義在今天已經變化的一些字和說法,比如able當wealthy講,caresse當make much of講,fleshed當relentless講。卷尾有這樣一個簡表,讀者不須頻頻翻查《牛津英文辭典》,一定會感到十分方便。

2007年10月19日完稿

(Claire Tomalin,Samuel Pepys:the Unequalled Self,470pp,NewYork,Alfred A.Knopf,2002.Robert Latham ed.The Shorter Pepys,1096pp,Berkeley & Los Angeles,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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