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公民个人信息安全防范意识淡薄,二是网络的隐秘性、虚拟性和网上交易的便利性给不法分子贩卖居民身份证大开方便之门,嫌疑人利用虚拟身份和地址在网上进行收购和叫卖,还能通过电子商务网站进行“安全交易”。《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之规定,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涉嫌弑母的北大学子吴谢宇于4月21日在重庆江北机场被抓,身上携带30多张通过网络购买的身份证,三年来一直在国内活动。

身份证件在公民日常生活中的作用异常重要,买火车票、登记住宿、入学、买房、出国等等都需要身份证件,在经济社会迅猛发展的当下社会,公民信息安全与个人财产安全的关联度也是日益提升。很多时候人们以为丢失身份证后到派出所挂失补办新证,就高枕无忧了。但实际上丢失的身份证依旧可以使用,这也是吴谢宇之所以能潜逃三年之久的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冒用他人身份证,为其潜逃提供了“假面具”。

早在去年10月有报道称,公安部已建成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系统,已上线试运行。该信息系统具备数据实时更新和动态维护功能,通过社会各个用证部门和单位联网核查,实现所有丢失被盗居民身份证即时失效,无法在社会上继续使用。此举被舆论解读为“公安部门放大招,以后身份证丢失不用怕了”——只要挂失,就不怕被人用于冒名开银行卡牟利,或用于变身他人、隐身作案,导致身份证主人无端被抓、无端背债等。可是,眼下为何仍有挂失身份证被买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之规定,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虽然明知买卖居民身份证犯法且处罚严重,但是在网上某些渠道,依旧有许多卖家和买家铤而走险,买卖他人身份证件,甚至买卖居民身份证已经成为具有一定规模的灰色产业链。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公民个人信息安全防范意识淡薄,二是网络的隐秘性、虚拟性和网上交易的便利性给不法分子贩卖居民身份证大开方便之门,嫌疑人利用虚拟身份和地址在网上进行收购和叫卖,还能通过电子商务网站进行“安全交易”。此外,有关部门校验身份证制度尚未健全或执行不到位,特别是不做“人证一致性”或个人信息审核、验证,也让公民个人信息和证件被冒用后的风险显著增大。

因此,要打击治理网上贩卖身份证违法犯罪行为,必须实行部门联动,构建防治合力。一方面是要加强包括网上贩卖个人卡证在内的很多网上违法犯罪的调查研究,加强顶层设计,包括进行专项立法、建立部门协调机制等等,先把规矩和制度立起来。另一方面是要加强宣传引导,强化公民的身份信息安全和自我防范意识,从源头上堵住身份卡证及信息的流出渠道。最后是要加强针对网络违法犯罪活动的技术建设。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特别对于网上违法活动,只有从技术上超越违法犯罪分子,打造打击反制技术的“杀手锏”和“照妖镜”,让不法分子“藏不住、干不成、跑不掉”,才能有效遏止网上贩卖身份证卡的蔓延势头。(高鹤)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