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指出,全面落實產假政策,支持脫產照護嬰幼兒的父母重返工作崗位;鼓勵地方政府探索試行與嬰幼兒照護服務配套銜接的育兒假、產休假。

1、全面落實產假政策

加強對家庭嬰幼兒照護的支持和指導。全面落實產假政策,支持脫產照護嬰幼兒的父母重返工作崗位,爲家長及嬰幼兒照護者提供嬰幼兒早期發展指導服務。

2、鼓勵地方探索試行育兒假

鼓勵地方政府探索試行與嬰幼兒照護服務配套銜接的育兒假、產休假。

3、支持單位爲職工提供福利性嬰幼兒照護服務

支持用人單位以單獨或聯合相關單位共同舉辦的方式,在工作場所爲職工提供福利性嬰幼兒照護服務,有條件的可向附近居民開放。鼓勵支持有條件的幼兒園開設託班,招收2至3歲的幼兒。

4、加大對社區嬰幼兒照護服務的支持力度

按標準和規範建設嬰幼兒照護服務設施及配套安全設施,鼓勵通過市場化方式,採取公辦民營、民辦公助等多種形式,在就業人羣密集的產業聚集區域和用人單位完善嬰幼兒照護服務設施。

注重發揮城鄉社區公共服務設施的嬰幼兒照護服務功能,支持和引導社會力量依託社區提供嬰幼兒照護服務。

信息來源:工人日報客戶端、中國政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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