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9日,《亞洲時報》發表的一篇文章引起了國內的廣泛關注。該媒體在“傳聞更多俄羅斯蘇-35戰鬥機將加入中國空軍”的文章中指出,中國對第一批蘇-35戰鬥機的交付速度和質量非常滿意。文中還表示,中國和俄羅斯的信息來源顯示,中方已經同俄羅斯簽署採購更多蘇-35戰鬥機的初步協議。但是,中國要求在國內生產蘇-35戰鬥機。

  《亞洲時報》給出的消息源頭其實有些含混不清,杜撰的嫌疑很大。尤其是這篇文章在隨後的介紹中還引用了《漢和防務評論》的報道,而其主編平可夫向來都沒有什麼靠譜的消息。文中引用《漢和防務評論》的內容是中國蘇-35戰鬥機2018年2月部署情況的內容,而並非中國繼續引進蘇-35戰鬥機。要確定中國是否會繼續購買蘇-35戰鬥機,僅僅憑《亞洲時報》這個含混的報道是很難下結論的。

  另一方面,中國是否會考慮購買蘇-35戰鬥機這個問題則沒法斷然採取否定式。毋庸置疑,中國殲-20戰鬥機已經問世並服役,瀋陽FC-31戰鬥機雖然困難重重最近也有進展。尤其是殲-20戰鬥機比俄羅斯的蘇-57還要率先服役,國內已有文章稱中國完全沒有必要再購買蘇-35戰鬥機。而且,種種表象也導致有的文章在談到俄羅斯航空工業時評論中帶有很強的浮誇色彩,一些觀點甚至認爲中國飛機工業已經超越俄羅斯同行。

  但實際上究竟是不是這樣呢?可以說中俄航空工業現在應該是各有所長。在涉及到運輸機、戰略轟炸機和航空發動機領域,俄羅斯從蘇聯時代獲得的積累以及新發展仍然要走在我們的前面。比如,蘇-35戰鬥機的AL-41F-1S (117S)發動機對於我國航空工業來說目前仍然是難以企及的高峯。這意味着,中國即便建立了門類齊全的航空工業,可以建造世界上一流的戰鬥機,仍然有很多地方需要向俄羅斯取經。

  在這裏我們可以用美國爲例子。美國航空工業在世界上是最強大的,但也並不是清一色都是裝備本國造飛機,軍方使用的一些產品來自德國、加拿大、波蘭和瑞士等國家。不僅如此,美國很多機上設備也從國外購買,比如美軍飛行員使用個人定位裝置就是一架英國企業製造的。而且,美國還千方百計地獲得俄羅斯現役戰機中的一些相同型號,比如購買了米格-29戰鬥機和蘇-27戰鬥機,對其研究了個透徹。

  中國航空工業的實力遠遠不及美國航空工業,且在一些關鍵技術領域仍然不及俄羅斯,因此兩國仍然存在着很大的合作空間。假若我國繼續購買蘇-35戰鬥機,殲-20戰鬥機近期產量不足,配套的國產發動機研發又出現變故,蘇-27戰鬥機仿製企業不夠給力固然是很重要的原因。但另一方面,現在我國航空工業水平比以前更強,有更大的議價空間,在合同談判中可以爭取更有利的條件。

  長久以來,中國在採購國外裝備的同時,往往都是要以引進技術爲前提的,比如蘇-27系列戰鬥機和“現代”級驅逐艦的購買,都伴隨着獲得大量的配套技術,這對於強化我國的國防工業做出了很大的貢獻。如果條件允許,中國完全有可能在軍事技術領域同俄羅斯建立更深入的合作,在一些高精尖裝備方面實現充分的資源共享,這對於升級兩國的航空工業都是非常有用的。

  但從國外引進武器裝備和技術,必須同本國的航空工業發展和升級有力地結合起來。如果只採用一條腿走路,那麼就會形成對外國武器供應商的嚴重依賴,隨時處於被動挨宰的地位。這裏面最值得借鑑的是印度,在世界範圍內,印度的武器購買環境應該是非常理想的,但由於未能在引進技術的同時建立起強大的國內軍工基礎,結果往往成爲被欺凌的對象。

  綜上所述,即便是我國繼續採購蘇-35戰鬥機,只要不是繼續單純的喫“引進飯”,筆者認爲以戰鬥機採購項目爲由頭,擴大中俄武器技術合作,是很值得考慮的。當然,俄羅斯也需要調整心態,中國不再是一個純客戶,而是一個武器合作伙伴。

  全文完,謝謝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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