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14日上午8時40分許,正在毛石線郭連鄉小郭莊執勤的民警看到一輛白色長安轎車駛來,便示意車主靠邊停車接受檢查。車主將車輛停穩後,民警要求車主出示相關證件,車主遞出證件時一直低着頭,眼神閃躲,出於職業敏感性,民警覺得車主的這一表現十分可疑,便要求車主下車接受檢查。

車主下車後民警上前出示證件,近身時民警聞到車主身上有酒氣,便對車主進行檢測,檢測結果爲53mg/100ml。車主已經構成飲酒後駕駛駕駛機動車。

經過民警詢問,車主韓某承認昨晚先喝白酒後喝啤酒,一直喝到昨晚11點左右,沒想到隔夜酒還能構成酒駕,韓某對自己隨意酗酒的行爲後悔不已。

禹州交警提醒各位駕駛員朋友:第二天若要駕車出行,那麼今日就要控制飲酒,少喝或者不喝酒,千萬不能酗酒,莫讓杯中酒變成眼中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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