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子手段多 !

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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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感情是假,騙錢財是真,我院對詐騙“朋友”“戀人”20多萬的蘭某某提起公訴

近日,魚峯區檢察院對涉嫌犯詐騙罪的被告人蘭某某依法提起公訴。

談感情是假,騙錢財是真,我院對詐騙“朋友”“戀人”20多萬的蘭某某提起公訴

案件回顧

被告人蘭某某系廣西宜州市人,無固定職業。曾因犯盜竊罪,兩次被判處有期徒刑;2012年10月10日又因犯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2016年1月12日刑滿釋放。

經魚峯區檢察院依法查明:

1、2017年3月,蘭某某來到柳州,在乘坐被害人梁某某的出租車過程中,發現梁某某離異,遂介紹自己姓名爲“藍歡”,離異,在柳州市某機關單位工作,取得梁某某的信任,與梁某某結交,並在之後發展成戀人關係。2017年5月,蘭某某以與梁某某結婚,共同出資購買婚房並在房產證上只寫梁某某姓名爲由,騙取了梁某某人民幣13萬元。

2、2017年3月,被告人蘭某某自稱“藍宇”與被害人張某某結交。蘭某某在與張某某的來往中稱自己開設有服裝設計公司,取得了張某某的信任。2018年2月21日至23日,蘭某某以沒有帶銀行卡但急需用錢購買辦公用品並承諾給予張某某高息爲由,騙取了張某某人民幣7.49萬元。

談感情是假,騙錢財是真,我院對詐騙“朋友”“戀人”20多萬的蘭某某提起公訴

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審理當中。

檢察官提醒:談感情是假,騙錢財是真,我院對詐騙“朋友”“戀人”20多萬的蘭某某提起公訴

蘭某某放長線釣大魚,先同他人建立戀人、朋友關係,使他人放下戒備,從而方便其實施詐騙行爲。檢察官提醒大家,交友要謹慎,花言巧語不可信,面對“朋友”的利益誘惑,更要謹慎小心,謹防受騙上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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