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09年,南召原县委书记刘建国被逮捕时,当时还在担任南召县长的鄢国宾万万没想到,自己最终和这位两年前“擦肩而过”的“前前任”落了同样的下场。2000年至2007年,南召县政协原副主席宋家宽等人先后通过他人或亲自向时任南召县委书记刘建国行贿,以达到职务晋升、工作调整等目的。

2009年,南召原县委书记刘建国被逮捕时,当时还在担任南召县长的鄢国宾万万没想到,自己最终和这位两年前“擦肩而过”的“前前任”落了同样的下场。

2007年9月,刘建国卸下南召县委书记职务,离开南召担任南阳市长助理;而在同时,鄢国宾从西峡调赴南召,担任南召县长,6年后升任县委书记。

因担任南召县委书记时大肆卖官,刘建国后被判处无期徒刑。而在南召深耕9年后,2016年6月18日,鄢国宾被省纪委宣布落马。

“两面书记”鄢国宾

在南召深耕9年

擦肩而过终同途:南召“两面书记”鄢国宾和“卖官书记”刘建国

南召原县委书记鄢国宾

关于鄢国宾的个人简历,南召政府网上并没有公布,网络上也很难搜索到。《南阳日报》2007年9月的一份公示让外界对鄢国宾的个人及任职情况有了大概的了解。

公示中显示:鄢国宾,男,1963年2月生,镇平县人,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西峡县委副书记,拟作为南召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人选。

2012年,鄢国宾担任南召县委书记。就在被宣布接受调查的2天前,6月16日,有网络媒体刊登了一则题为《南召县构建“大党建”塑造为民品牌》的报道。

在报道中,南召县委书记鄢国宾说:“早些年,便民服务机制没有延伸到基层,群众感觉政策始终‘走在路上’,服务始终‘停在嘴上’,而实惠‘落不到身上’,造成‘末梢’堵塞。去年以来,我们以构建大党建新格局为统领,按照‘全方位整合、一体化建设、系统化服务、网络化管理’的思路,把需要在乡(镇)村落实的事情,一个‘篮子’装起来,让不同职能部门在大党建工作平台上找到各自的着力点,形成为民服务的整体合力,做到群众动嘴,干部跑腿,以此深入推进基层强基工程,努力打造党建品牌。”

曾大谈“为民清廉”,撰文县委书记要“练好实干基本功”

不少官员落马后,被人们发现在任上经常大谈特谈清廉、为民话题,而鄢国宾也是这样的“两面人”,“为民、务实、清廉”是鄢国宾经常提到的词语。

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得如火如荼时,鄢国宾在接受《南阳日报》采访时说,我们要“聚焦作风建设,搭建服务平台,畅通为民渠道,提升服务能力,打造党员干部践行群众路线的为民服务品牌”。

更具讽刺意味的,还是2015年6月鄢国宾在《人民日报》上的一篇关于“怎样当好县委书记”的署名文章。

鄢国宾的这篇署名文章标题为《练好“实干”基本功》,文章称:实干兴邦,空谈误国。县委书记作为县域发展的“一线总指挥”,身在基层,心系百姓,一言一行代表着党的形象,“芝麻官,千金担”,应把“心中有责”融入血液之中,实干苦干,尽心尽责,锻造一副担当光荣使命的“铁肩膀”。

鄢国宾在文章中写道:群众是我们最大的靠山。群众路线是我们做好一切工作的法宝,现在有的基层干部缺乏的就是组织动员群众的能力。只有重视群众,组织群众,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县域改革发展稳定的各项工作才会稳步推进。

他在结尾写道:实是责任、是作风,干是担当、是要求。千条理万条理,实干才是硬道理。县委书记要真正把实干作为精神坐标,善谋“势”、尚实干,练就一身硬功,带动一域发展,造福一方百姓。

“卖官书记”刘建国

情妇被称“编外组织部长”、“地下县委书记”

擦肩而过终同途:南召“两面书记”鄢国宾和“卖官书记”刘建国

南召原县委书记刘建国 资料图

和鄢国宾在南召“擦肩而过”的南召原县委书记刘建国,曾掀起一出南召买官卖官的丑闻。

刘建国,1952年出生,镇平县人。1999年3月至2007年9月,任南阳市南召县县委书记。2005年11月,享受副厅级待遇,后任南阳市人民政府市长助理。

2009年1月21日,刘建国涉嫌贪污、受贿犯罪,被许昌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月2日被许昌市公安局逮捕。

据媒体报道,刘建国落马缘于南召几个部门一把手的出事。2008年初,南召县原公安局长、公路局长、财政局长、土地局长等,先后被捕并获刑,“结果把刘建国也牵连进来了”。

经查明,从2000年开始,刘建国利用担任南召县县委书记的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共计72起,合计人民币202.5万元,美金1.5万元。其中,除一起为帮助他人承揽工程而收受的贿赂外,其余71起,全部为帮助他人进行职务调整的“好处费”。

媒体曾报道,在刘建国受贿的72起犯罪事实中,24起为刘建国伙同情妇丁小平收受。

刘建国在南召担任县委书记期间,丁小平成了一些人升官的“敲门砖”,多人通过她得到了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等职务。丁小平也因此被当地讽刺为南召县的“第一组织部”、“编外组织部长”、“地下县委书记”等。

2010年11月,刘建国因贪污、受贿罪被河南省高院二审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2010年4月,丁小平因犯受贿罪被长葛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

24名行贿买官人员被严肃处理

刘建国的卖官行为,一度引发强烈反应,买官者包括南召县政协原副主席宋家宽、县财政局原局长马庆等人,其中不少是县局或乡镇“一把手”。

2010年12月,省委组织部以及南阳市委、南召县委对刘建国案件中涉及24名行贿买官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并在全省进行通报。

此后,中央组织部向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等单位,转发了《关于对南召县委原书记刘建国案件中涉及的行贿买官人员处理情况的通报》。

通报称:

2000年至2007年,南召县政协原副主席宋家宽等人先后通过他人或亲自向时任南召县委书记刘建国行贿,以达到职务晋升、工作调整等目的。2010年6月,刘建国因贪污罪、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南阳市委、市纪委会同南召县委对宋家宽等24人进行了严肃处理。

给予南召县政协原副主席宋家宽、县财政局原局长马庆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给予南召县乔端镇党委原书记王雨开除党籍处分;

给予南召县四棵树乡政府原乡长余春来、白土岗镇政府原镇长任辉、县旅游局党支部原书记刘豪、县新华书店原经理刘文华、县政府办公室原主任杨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处理;

给予南召县宾馆原经理韩鹏、县公安局原副局长闫金伟党内警告处分、免职处理;

给予南召县团委原书记汪峰、县科技局原局长张大鸣、太山庙乡党委原书记吕永军、县编办原主任王兴民、县黄金局原局长李世献、县农业局原副局长杨锦峰、县检察院党组原副书记余永明免职处理;

给予南召县白土岗镇党委书记刘九利、乔端镇人大主席张彦、县安监局局长朱建、城关镇党委书记张巍、皇后乡党委书记庞若、县预算外资金管理局局长王东、县财政局副局长郑义岳党内警告处分。

2011年3月8日,省民政厅组织人员到省第四监狱接受警示教育。作为反面教材,正在服刑的刘建国作了忏悔发言。

他说:“任职时间越长,不愿刻苦学习、钻研理论知识的惰性就越大,平时是看书看皮,读报看题,热衷于迎来送往和接待应酬,即使在参加党委中心组学习和党校培训也是应付差事,流于形式。由于失去正确理论的指导,使自己逐渐迷失了人生前进的方向,从超越道德规范生活腐化开始,最终走上犯罪道路,跌进了犯罪的万丈深渊。”

刘建国说,“在我担任县委书记之前和之初对自身的要求还是严格的。但随着任职时间的延长和年龄的增长,我放松了自己思想的改造,加之在改革开放的大潮中,受社会上存在的金钱至上、权钱交易等消极腐败现象的影响,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逐步变形扭曲,‘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等极端利己主义思想成了自己为人处世的信条。口头上高唱着执政为民、廉洁从政的高调,而内心深处总打着如何为自己退休后和儿女们积累些财富的小算盘。欲不可纵,贪无止境。从私心的产生到贪欲的膨胀,导致我把党和人民所赋予的权力,变成了为己谋私的工具,最终沦为任人唾弃的贪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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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制:杨韬 统筹:赵强 编辑:高利国 校对:王国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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