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時報記者 張娜

隨着經濟下行壓力加大,不良資產市場規模快速增長,甚至被稱爲萬億級投資的新“風口”。2018年末,不良貸款餘額達到2.03萬億元,今年不良資產規模將呈現“雙升”態勢,不良資產的市場格局再次引發關注。

未來,不良資產市場將呈現怎樣的發展趨勢?處置不良資產是化解金融風險的重要舉措,如何充分發揮不良資產市場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的獨特功能?有哪些深耕不良資產交易業務方面的經驗和建議?帶着上述問題,中國經濟時報記者採訪了天津金融資產交易所副總裁李可書。

李可書表示,當前,我國不良資產市場呈現出供給足、處置難、收益率收窄的發展趨勢。他建議通過制度優化,將公開、透明、規範的市場化機制引入不良資產市場,吸引更多市場主體參與,形成多層次、廣覆蓋、多元化的不良資產交易市場,實現不良資產優化配置,助力金融風險化解。

不良資產規模已經接近3萬億元

中國經濟時報:伴隨着經濟下行壓力加大,不良資產市場規模快速增長,您認爲,其是否將成爲萬億級投資的新“風口”?

李可書:從不良資產規模來看,早就進入萬億級規模了。粗略統計,截至目前其規模已經接近3萬億元,其中五大行在2018年年底的不良貸款餘額達到8000多億元,股份制銀行、農商行、城商行的不良貸款餘額加起來差不多有2萬億元,創下了2008年國際金融危機後的新高,不良資產市場投資再度成爲市場關注的焦點。

中國經濟時報:背後的原因是什麼?

李可書:第一個原因,過去,我國經濟建設主要採取的是舉債發展的模式,借新還舊,還能保持企業正常運轉,但這兩年由於國家宏觀政策調整以及“去槓桿”等政策措施的施行,傳統模式行不通了,經濟下行導致企業效益下滑,一些企業開始出現債務規模上升,銀行不良資產規模持續攀升,不良率從2014年的1.04%增至2017年的1.75%。

第二個原因,近幾年,國家對不良資產的監管要求趨嚴,如中國銀保監會要求“將逾期90天以上貸款強制計入不良貸款”披露,如此一來,隱藏的不良資產充分暴露。我們判斷,銀行不良資產將延續高位增長趨勢,市場規模將繼續擴容。

第三個原因,過去,部分銀行爲了降低貸款的不良率,爲了“出表”,一般會找一些AMC、投資人把這些不良資產先接起來,然後再慢慢盤活,最後再收回來。隨着國家對不良資產監管要求趨嚴,要求虛假出表的不良資產強制回表,客觀上導致了不良率的攀升。

供給足、處置難、收益率收窄是不良資產市場三大發展趨勢

中國經濟時報:受宏觀經濟、市場環境和監管政策等因素影響,未來不良資產市場的發展趨勢是怎樣的?

李可書:首先,不良貸款餘額和不良貸款率將保持“雙升”態勢。2019年貨幣政策走向整體有利於商業銀行信貸資產質量的改善,預計商業銀行不良貸款餘額、不良貸款率將出現“雙升”態勢,供給較爲充足,商業銀行關注類貸款遷徙率在20%-40%,不良貸款見頂時間預計將在2020年或以後,銀行關注類貸款規模變動大體同步。在監管日趨嚴格的環境下,銀行出清不良資產意願有所上升,城商行和農商行成爲不良資產包推出的主力軍。

其次,資產包價格下降,收益率將不斷收窄,處置難度加大。隨着不良資產處置的複雜性和綜合性難度加大,資產處置週期明顯加長,受收購價格上揚、處置週期加長等因素綜合影響,不良資產處置收益率將不斷收窄;資產包價格將延續成交價格相對賬面價格折扣下行趨勢,可能回落到10%左右,預計維持在三折至四折的水平,將面對週期更長(平均兩年以上)、難度更大、複雜性更強的處置壓力,處置難度進一步上升。前幾年,不良資產很受大家追捧,因爲容易撿到“金礦”,一旦大家都去搶,價格就漲上來了,所以,前幾年不良資產打折的很少,有些好的資產價格高還說得過去,但有些不好的資產,看別人的價格打得高,它價格也打得高,結果就是沒人買,處置就變得很困難。不過這兩年不良資產價格已經趨於理性,價格將有小幅回落。

最後,處置方式呈現多元化和多渠道,競爭日趨激烈。商業銀行不良資產處置方式更爲靈活豐富,處置方式呈現多元化,清收、壞賬覈銷、不良資產轉讓、不良資產證券化、債轉股等,未來市場化的債轉股和資產的併購重組將成爲處置不良資產的主要方式。

不過,債轉股本身要做成功也是有要求的,比如,怎樣對企業有合理的評估,轉多少股份,轉股份有無保障,別轉後企業黃了,反而加大了對不良資產處置方難度。對很多不良資產而言,特別是那些規模不是特別大的不良資產包,大家一起過來買,賺錢了大家按比例去分,好處是能夠充分利用社會資金去盤活不良資產,同時,難度也大,風險也高。其實,不良資產不一定不好,可能企業暫時遇到困難,但因爲本身處於價值窪地,只要價格合理,大家還是看好的。很多投資機構對不良資產很關注,國家也鼓勵對不良率的化解。這是一個好的現象。

深耕不良資產業務對助力化解金融風險具有重要意義

中國經濟時報:您有哪些深耕不良資產業務,助力化解金融風險的建議?

李可書:不良資產領域的市場前景廣闊,深耕不良資產業務對於助力化解金融風險有着重要意義。

第一,在法律法規和政策層面:放寬對金融不良資產受讓方的限制。根據《金融企業不良資產批量轉讓管理辦法》的規定,3戶以上屬於批量轉讓,批量轉讓的不良資產不得轉讓給社會投資者,只能轉讓給資產管理公司,這無疑壓縮了社會投資者的生存空間。建議放寬對社會投資者購買不良資產的限制,活躍不良資產交易市場。

第二,關注不良資產的後期處置。很多社會投資者關於不良資產的差價,買到手就轉手賣出去,不管後期的處置,導致不良資產並沒有得到真正處置,金融風險並沒有得到真正的化解。我們倡議,多關注對不良資產的後期處置,如債務企業的債務重組、業務整合、破產清算、折扣變現等,從而更好地實現不良資產的價值變現和價值提升,提高資產優化配置的水平,進而有助於防範和化解系統性金融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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