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判決書顯示,2013年至2014年間,許某某利用擔任銀行客戶經理職務之便,多次冒用他人名義貸款歸其個人使用,累計冒用他人名義貸款192萬元,至今未還。5月6日,判文書網公佈的一份刑事判決書中顯示,河南固始縣農商銀行分水支行原客戶經理許某某,因犯挪用資金罪被判刑。

5月6日,判文書網公佈的一份刑事判決書中顯示,河南固始縣農商銀行分水支行原客戶經理許某某,因犯挪用資金罪被判刑。無獨有偶,早在今年“3.15”期間,東方今報就曾對固始縣當地居民“被貸款”做過報道。

固始農商銀行客戶經理複印客戶信息貸款192萬 ,獲刑兩年!

固始縣農商行客戶經理複印客戶信息貸款192萬元

判決書顯示,2013年至2014年間,許某某利用擔任銀行客戶經理職務之便,多次冒用他人名義貸款歸其個人使用,累計冒用他人名義貸款192萬元,至今未還。

據瞭解,此案事發是因2017年其中一名受害者汪某偶然間發現有人冒用自己名字貸款,質問許某某後無果之後報案。汪某表示,許某某在面對質問時說貸款合同均系僞造,且字不是本人所籤,自然和你們沒關係。但是這些貸款卻被實實在在的顯示在了徵信報告中。報案前,汪某再也聯繫不上許某某。

判決書中披露出來的貸款的程序也很簡單,其中一名受害者本來只是幫許某某一個幫,傳真了一份身份證複印件給許某某,不用簽字等一系列手續,就莫名其妙的背上了18萬元貸款。

2018年10月11日,許某某到固始縣公安局投案自首。固始縣人民法院認爲,許某某利用職務之便,挪用資金歸個人使用,至今不退還,構成挪用資金罪,判處許某某有期徒刑2年。其中這192萬元貸款的去向,判決書中並未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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