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实案例,这家上市公司比蓝标还无耻

长话短说。

《蓝色光标,所谓亚洲最大公关公司,如此坑害老员工,良心真的不会痛吗?》讲的是一个被离职故事。

蓝标公司想辞退员工,先是直属领导唱红脸劝退:“首先呢,咱蓝标向来没有赔偿金这个说法;然后呢,拿到这个赔偿金啊,对你也没啥好处,我们这样其实都是为你好啊;最后告诉你,小朋友,不如听我的话,早点去找工作才是王道啊!”

然后HR唱白脸威胁:“你今天最好就主动离职,否则我会以你违纪为由来开除你,这样你不但拿不到赔偿,而且会对你未来的职业生涯产生影响,你自己好好想想,下午来和你确认......”

文中这种“软性裁员”很常见,也是见怪不怪。该员工还是很聪明的,有录音有截图,走仲裁程序即可。

但是,像下面这家上市公司这样“坑蒙拐骗”裁员,着实不常见。

真实案例哦~~

有个朋友向我咨询,他在一家服装行业上市公司(坐标北京798)工作了半年多,公司内斗很严重,部门领导被二老板(二把手)挤兑走,换了他的一个亲信来,还要把他所在部门的同事都辞掉。

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该给赔偿金(双倍补偿金)。

公司HR找到他,承诺给他赔偿金。又说公司发薪日在月底,让他先离职,月底自然会打钱;但是必须签一份《申请书》。

这位朋友也是单纯,觉得既然承诺给钱、又是一家上市公司,各方面都挺规范,就草率地签了字。

结果,月底也没有给他钱。

这位朋友联系到公司,结果,公司拿出一份《自愿离职申请书》(多了“自愿离职”四个字),白纸黑字签了他的名,说他是自愿离职的,补偿金没有,更别提赔偿金了。

(按规定,劳动者自愿离职并解除劳动合同,无经济补偿金)

......

之后仲裁,朋友败诉了。

真实案例,这家上市公司比蓝标还无耻

在此,给各位劳动者朋友提个醒:离职的时候,千万不要随便签字(切记切记)

也给各位老板朋友提个醒:为了节省部分经济补偿金就“软性裁员” ,其实不划算。不仅涉嫌违法,还容易引发劳动争议,更重要的是会影响在职员工对于公司的忠诚度和工作积极性,对企业品牌本身其实也是一种伤害。

毕竟这年头,谁还没个公众号呢!

大家对此有何看法,欢迎在评论区和我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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