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河南省安阳农民工高永庆,一大早从家乡乘班车到高铁站,又换乘高铁来到陕西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法院,把一面锦旗送到法官陈洋手中,和他一起来的还有农民工牛禄、郝付军两位民工代表。

说起农民工讨薪,现在已经不是什么新闻了。但是,高永庆回想起自己两年多来,在陕西渭南、韩城两地,为了讨回19000元劳务费,从当地政府到信访局再到法院,多次奔波,两年来,讨薪故事背后的心酸,让这位45岁的农民工,面对律师,他泪流满面,泣不成声,往事不堪回首。

2016年3月份,高永庆经人介绍,带着家乡几个朋友,一起来到陕西韩城市板桥镇共裕社区建设项目工地,从事劳务。介绍人许某告诉他,这个项目是,陕西建工第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项目,国有企业,只要你们把活干好,多劳多得,工资不会少你们民工一分钱的。

然而,他们在这个工地干了两个月,就出现拖欠工资的现象。他们就找介绍人讨要拖欠的工资,介绍人说,建设单位没有给钱,他们又找到工地项目部,项目部却说,已支付给劳务公司,就这样两边跑,没有结果。最后,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高永庆几个民工代表,2018年在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法院,把陕西建工第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起诉法院,让法院帮助他们讨回自己的辛苦钱。但是,在法庭审理中,陕西建工第四建设集团辩称,他们公司与原告高永庆之间不存在劳务用工关系。他们公司与西安龙展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就承建工程,签订了劳务分包合同,并结算付清分包工程款项。农民工工资应该由劳务公司支付。临渭区人民法院2018年6月份,驳回原告高永庆及几个民工的诉求请求。

在异地他乡,农民工高永庆他们面对法院的审理结果,难以接受。在这两年多的讨薪路上,高永庆在西安遇到了两位律师齐俊宝、郝长栓。他们两位非常同情这些民工的不幸遭遇,给他们提供法律援助。两名法律工作者多方收集证据,第二次追加被告介绍人许某及劳务公司,到临渭区人民法院起诉三被告。让人民法院依法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经过临渭区人民法院审监庭开庭审理,2018年10月15日,做出依法判决:要求两被告;陕西建工第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西安龙展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书生效十日内,支付原告高永庆劳务费19000元。

正当高永庆和牛禄、郝付军他们三位农民工讨薪代表,为自己这两年来艰难讨薪,终于有了结果而庆幸时,陕西建工第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不服判决,现已上诉到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

看来这些农民工在讨薪路上,还要继续艰难前行,他们不知道何时走到终点。农民工讨薪的经历,这是一个心酸的故事和话题。(西安老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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