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人民银行上级行关于加强和改进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文件精神和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大对实体经济发展的金融支持力度,着力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建立健全推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长效机制,保持金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根据《浦江县优化营商环境十条意见》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提出如下十条措施。

1.着力保持信贷规模稳定增长。各金融机构要加强与上级行沟通联系,争取上级行信贷总量、授信管理、业务试点等方面的差别化政策支持,增加信贷资源向我县实体经济倾斜,大力发展绿色金融、科技金融,突出行业信贷投放重点,确保信贷资金进入民营实体经济。各金融机构信贷规模要保持合理增长,贷款增速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力争2019-2021年工业企业贷款每年新增28亿元。

2.促进小微企业信贷不断增长。重点引导金融机构发放单户授信1000万元特别是5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以及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提高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对小微企业的不良贷款容忍度可比平均贷款不良率容忍度高出2个百分点。对接新一轮“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力争2019-2021年,全县小微企业新增贷款占全部新增贷款比重高于全市平均水平,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增速,每年新拓展无贷款小微企业300户以上。

3.支持小微企业园高质量发展。金融机构可按照重点工业项目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对小微企业园开展贷款进行授信管理和准入,小微企业园开发贷款应专款专用、封闭运行。针对不同类型小微企业园开发模式,量身定制融资方案,满足小微企业园开发建设的合理资金需求。优先满足入园小微企业信贷资金需求,提高授信额度,支持金融机构向入园小微企业发放首付比例不低于20%的厂房按揭贷款。鼓励金融机构对租赁厂房的入园企业给予流动资金贷款支持。

4.加大金融产品创新。各金融机构要切实转变重资产抵押的传统观念,更多运用信用方式发放贷款,信用贷款占比逐年上升,力争2021年占比高于10%。对小微企业经营、产能、订单、纳税、物流、水电等信息进行综合评价,合理提供一定比例信用授信。要充分挖掘小微企业无形资产价值,探索扩大可抵押担保范围,推进保证保险、商标专用权和专利权质押等业务发展。要积极开展科技企业风险资金池贷款业务,创新“投保贷联动”金融产品,破解科技型初创企业缺少抵押物融资难的问题。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进一步加强“三信”(信用村、信用乡、信用户)创建工作,积极运用信用评价结果,推广小额信用贷款、“整村批发、集中授信”等信贷业务,进一步推进“好家风信用贷”增量扩面。

5.促进银企服务对接。邀请省市级金融机构来浦调研,争取更多的权限下放以及服务与资金倾斜。金融机构要深入对接经济开发区和小微园区建设,每年组织银企对接会不少于10场。每季对规上企业的资金需求进行调查,符合条件的第一时间给予信贷支持,暂时不符合的进行有针对性地培育,确保规上企业合理的资金需求。针对广交会等展会后企业资金需求情况进行摸排,及时召开企业资金需求对接会,满足企业合理资金需求。

6.优化金融服务模式。金融机构要积极运用科技化手段,改进信贷流程、信用评价和审批模型,加强线上线下联动,实现金融业务“最多跑一次”或“一次都不用跑”,打造“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最优县”。要积极落实无还本续贷政策,推进还款方式创新,合理采取分期偿还贷款本金等更为灵活的还款方式,使贷款期限与企业经营相匹配。金融机构加强与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合作,开展余值抵押反担保贷款业务,实现工业企业抵押物价值最大化。支持金融机构继续开展“通济转贷”业务,提高企业转贷效率,帮助困难企业渡过续贷难关。

7.全力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引导金融机构通过贷款流程管理、减免服务收费等方式,缩短工业企业融资链条,清理不必要的“通道”和“过桥”环节,带动降低总体融资成本。要提升差别化利率定价能力,对亩产效益综合评价A类工业企业和入园小微企业实施优惠利率。深入整治银行业不合规、不合理融资收费,严厉打击各种变相提高融资成本的行为,加大对企业乱收费、转嫁成本、存贷挂钩、借贷搭售、克扣贷款额度等问题的整改问责力度,企业融资成本力争不高于全市平均水平。

8.强化货币政策工具引导。2019-2021年每年向上争取支小再贷款限额不少于1亿元,下调支小再贷款利率0.5个百分点,引导法人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融资倾斜,合理确定并有效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支小再贷款用于制造业的比例不低于50%。扩大再贴现政策支持面,将制造业企业单张票据金额上限从500万元提高到1000万元,再贴现资金用于制造业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开展小微企业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综合考虑小微企业贷款各类指标以及信贷政策贯彻落实情况,将结果作为金融机构综合评价、年底考核的重要依据,并在金融系统内通报,建立正向激励机制,营造支持实体经济的良好氛围。

9.加强金融机构内部激励。金融机构要完善内部考核激励和尽职免责、纠错容错机制,提高制造业和小微企业贷款风险容忍度,激发服务实体经济的内生动力。细化不良贷款尽职免责办法,制定操作细则,明确尽职免责的具体情形和从轻、减轻责任的条件,打消客户经理的顾虑,充分调动和有效保护客户经理的积极性、能动性。

10.努力营造良好金融生态环境。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企业逃废债打击活动,对上级关注的恶意逃废银行债务典型案例要从重从快处置,并在媒体上曝光,营造良好金融生态环境。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整合企业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企业信息共享机制。金融机构要对照困难企业帮扶标准和帮扶措施,对暂时遇到经营困难,但产品有市场、项目有发展前景、技术有市场竞争力的企业,不盲目停贷、压贷、抽贷、断贷。积极向上争取不良贷款处置的政策倾斜,力争2019-2021年每年不良贷款率低于1.8%。

县人民银行提供

编辑:陈昊天

审核:陈海楠

查看原文 >>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