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白塔区人民法院

12月22日,四川磅礴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磅礴传媒”)向辽宁省辽阳市白塔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白塔法院”)递交了《案件移送申请书》,申请白塔法院将杨春、辽阳市大乘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乘实业公司”)诉磅礴传媒名誉权纠纷一案,移送上一级法院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或者报请上一级法院指定管辖。

省政府办公厅督办无下文

辽阳市永信客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永信客运公司”)系辽阳市运管处批准,经营辽阳市区发至辖县灯塔市佟二堡县际班车唯一的合法客运公司。2017年10月26日,大乘实业公司用数辆大客车,堵在了永信客运公司从辽阳发往灯塔市佟二堡的客车前面,并有大乘实业公司组织的300余名职工和不明人士,一边对永信客运公司的工作人员、驾驶人员进行围堵,一边将客人拦截到大乘实业公司的客车上。

连日来,大乘实业公司动用18辆客运车,车窗前挂着自制的“线路牌”,在辽阳市至佟二堡沿线营运;在营运途中,大乘实业公司的客车曾追逐永信客运公司的客车,在高速行使中强行变道,逼停了永信客运公司的客车,险些酿成重大交通事故。

省政府办的舆情通报

大乘实业公司强占辽阳市至佟二堡线路19天之后,其非法营运的18台客运车辆在有关方面的干预之下,才不得不于11月13日撤离该线路。永信客运公司委托的律师以大乘实业公司实际控制人杨春涉嫌五宗刑事犯罪,向公安机关提起了刑事控告,辽阳市白塔公安分局受理案件后,认为杨春的行为不构成刑事犯罪,时至今日,辽阳运管部门慑于幕后“保护伞”的威力,也没有对杨春及其控制的大乘实业公司作出任何行政处罚。

2018年1月22日,磅礴传媒通过微信公众号、头条号等第三方平台发布文章《杨春的人大代表资格被“拿下” 律师对他发起五项刑事控告》;2月6日,再次发布调查性报道《起底杨春的辽阳“红黑”江湖 大乘实业17年之霸主路径》。

磅礴传媒的报道,在辽阳引起非常强烈地反响,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在第二篇报道发布的当日(2月6日),即以《舆情信息》通报给了辽阳市人民政府、辽宁省公安厅、辽宁省交通运输厅、辽宁省安监局,但省政府办公厅的舆情通报最终石沉大海,在“保护伞”的庇护之下,“辽阳”依然是杨春的江湖,永信客运公司唯一能做的就是每周向中央、省打黑办快递关于杨春涉黑的举报材料。

主审法官受贿被批准回避

杨春暴力抢占客运线路安然无恙之后,即对磅礴传媒向白塔法院提起名誉权诉讼,开庭前一个月,案件的主审法官王楠等二人从沈阳飞赴成都,将开庭传票送到磅礴传媒的办公室。

在11月14日开庭时,磅礴传媒即对主审法官王楠提出了书面回避申请,申请的理由是,王楠等二人有假借“送达传票”之名,有到四川各景点旅游之嫌,而所有旅游费用均由本案原告杨春、大乘实业责任公司提供。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审判人员“索取、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人财物或其他利益的”,当事人有权申请其回避。

针对磅礴传媒的回避申请,法庭决定休庭并报请院长决定。事隔一周之后,磅礴传媒的代理人接到白塔法院的电话通知,称磅礴传媒的回避申请被批准;11月26日,白塔法院向磅礴传媒快递(这次不是亲自送达)《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决定由审判员曾玥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鲁波、人民陪审员肖君重新组成合议庭审理。同时,白塔法院也迫不及待地下达了将于2018年12月27日开庭审理的传票。

磅礴传媒对主审法官王楠提出回避申请的理由是,其有假借“送达传票”之名,到四川各景点旅游之嫌,而所有旅游费用均由本案原告杨春、大乘实业责任公司提供。既然白塔法院批准了磅礴传媒的回避申请,而且重新指定了合议庭成员,就意味着回避申请的理由成立,案件当事人杨春、大乘实业公司贿赂了主审法官王楠。

案件当事人可以随便贿赂主审的白塔法院,不排除其重新组成的合议庭成员,也是由杨春、大乘实业公司“贿定”的。为公正独立审理这起名誉权纠纷案,保障当事人磅礴传媒的合法权益,白塔法院理当主动将案件移送。

值得一提的是,既然白塔法院承认杨春、大乘实业公司贿赂了主审法官王楠,那么到底以何种方式行贿、贿赂金额多少,至少应该给公众一个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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