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一念之差貪套房,一世清白成過往

圖爲李加燈貪污住房所在小區

"如果自己當時能敏銳地意識到他們爲什麼要給我房子,爲什麼少數人能拿,多數人不能拿等諸多問題,如果當時能果斷地履行自己擔負的監督、執紀職責,就不會造成今天的苦果了……"寫下這段懺悔的,是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區建設局原黨委副書記、紀檢組長李加燈。2017年11月,他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拱墅區紀委監委審查調查,後被開除黨籍,取消退休待遇。2018年4月,拱墅區人民法院一審宣判,李加燈犯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2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

退休六年,被腐敗窩案牽出

2017年11月1日,經杭州市紀委監委和拱墅區委批准,拱墅區紀委監委對拱墅區建設局原黨委副書記、紀檢組長李加燈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和監察調查,對李加燈採取了留置措施。

李加燈1955年出生於義烏一個普通農民家庭,1976年入伍,2001年3月轉業到地方。25年軍旅生涯中,他多次受到部隊嘉獎,榮立二等功一次,從一名要塞炮兵團戰士幹起,一步一個腳印,逐漸成長爲炮兵團長、區人武部部長,2002年底任拱墅區建設局黨委副書記、紀檢組長。2011年1月,他從領導崗位上退下來,2012年4月退休。

2017年是李加燈入黨第40年,他退休6年,本以爲"平安着陸",沒想到卻因一套房子栽了個大跟頭。這還得從一樁腐敗窩案說起。2016年,拱墅區紀委開始查辦區建設局房政科科長馬偉榮、副局長譚招土、局長許春發等人貪污、濫用職權、受賄案。隨着案件相繼辦結,辦案人員又掌握了一條新線索--該局原黨委副書記、紀檢組長李加燈也牽涉其中,他與前三人都拿過遠大花園的房產。

經調查,2006年至2009年期間,李加燈被許春發、譚招土、馬偉榮"拉下水",通過下屬事業單位區房地產市場經理孟慧娣(已另案處理),以虛構公有住宅租賃證、拆遷安置協議的方式僞造拆遷安置材料。繼而,李加燈以他人名義違規將區房地產市場在長板巷E地塊拆遷安置過程中剩餘的一套拆遷安置房據爲己有。該房屋位於遠大花園,建築面積62.18平方米,當時的市場價值爲80.4萬元。

信念滑坡,半推半就觸"紅線"

"我轉業到拱墅區建設局任職時,確立的信條是:不僅要在高危行業中守得住清廉,更要以辛勤工作在崗位中做出比其他軍轉幹部更優秀的業績。"的確,那時候的李加燈有想法、有能力、有幹勁,爲人正直、肯喫苦。他曾主持上塘路銀杏林、半山國家森林公園等多個重要項目的建設。在工程招投標領域、風險部門的內控上,他率先探索制定了一些制度,在全市建設系統得到推廣。因爲工作業績出色、口碑好,他曾獲得杭州市優秀黨務工作者、優秀公務員等榮譽稱號。

人們不禁要問,爲什麼一個立過功、受過獎的退伍軍人,一個思路清晰、勤勉敬業的黨員幹部,最終竟然會毀在一套房子上?或許,從他理想信念開始懈怠的那一天起,就註定了之後的人生走向。

2006年的一天,區建設局時任局長許春發、副局長譚招土爲了"順利"染指遠大花園的安置房,決定把時任局黨委副書記、紀檢組長李加燈也拉進來,讓他同意這個分房方案。許春發第一次找到李加燈,告知有一套回遷安置房要給他。那時,李加燈頭腦還很清醒,一口回絕。雖然他第一時間拒絕了,但一些念頭卻在腦海中揮之不去,"再過幾年自己就要退居二線了,那時就真的成了無職無權的閒人,要坐冷板凳了。兢兢業業爲黨工作了幾十年,一直沒歇過腳,趁着還在崗位上,也該適當爲自己考慮考慮了,有些工作就不必太較真了吧。"眼看快"着陸"了,對待工作,李加燈開始有了鬆懈心理,思想上出現了滑坡。

沒過幾天,許春發再一次請副局長譚招土把李加燈找到辦公室,對他說:"老李,給你一套回遷安置房,是要自己拿錢買的,我也有一套,老譚也有。"原本就一直盤旋在腦海中的想法,現在有了一個看似名正言順的理由,李加燈也就半推半就地答應了下來。

就這樣,在時任拱墅區房地產市場經理孟慧娣的具體操辦下,李加燈知道自己不符合拆遷安置條件,就以戰友妻子沈某某的名義,虛構了拆遷安置戶,並僞造了拆遷安置協議,以10萬元"買"了遠大花園一套市價80萬元以上的拆遷安置房。

鑰匙到手,卻一天也不敢住

2009年,李加燈拿到了新房的鑰匙。但是,作爲建設局黨委副書記、紀檢組長,他十分清楚,這套房子"買"得不踏實、拿得有問題。雖然拿到了房子,他一天也沒去住過,也從未將房出租,一直處於空置狀態。"現在我這個心終於能夠放下來了,我自問前半生並無污點,但就是拿了這套房子,讓我沒睡過一天安穩覺。"這是李加燈對自身心理狀態的真實描述。

"作爲一名紀檢組長,我雖然排查了自己職責範圍內的廉政風險點,並把它貼在牆上,刻在桌上,但實際工作中卻沒有對自己不正確履行職責應負起多大責任等問題進行深刻分析,而是應付了事。不僅沒有把自身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落實好,而且還失去了直面問題敢抓敢管的勇氣,造成了單位的黨風、政風長期得不到好轉。"如果當時李加燈能夠剋制自己的貪念,加強對其他人的監督,可能整件事就會有不一樣的結果。但,那僅僅是"如果"。

誘惑就在眼前,失足就在瞬間,在本該含飴弄孫、盡享天倫之樂的年紀,卻要在高牆內反省思過。從先進到"階下囚"有幾步?李加燈的案例告訴我們,二者不過一步之遙。一旦無視紀律和規矩,把黨紀國法當成擺設,就打開了墮落通道,到那時,失去榮譽、失去家庭、失去自由,悔之晚矣。

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

(責任編輯:劉敏丹 CN012)

經調查,2006年至2009年期間,李加燈被許春發、譚招土、馬偉榮"拉下水",通過下屬事業單位區房地產市場經理孟慧娣(已另案處理),以虛構公有住宅租賃證、拆遷安置協議的方式僞造拆遷安置材料。繼而,李加燈以他人名義違規將區房地產市場在長板巷E地塊拆遷安置過程中剩餘的一套拆遷安置房據爲己有。該房屋位於遠大花園,建築面積62.18平方米,當時的市場價值爲80.4萬元。

信念滑坡,半推半就觸"紅線"

"我轉業到拱墅區建設局任職時,確立的信條是:不僅要在高危行業中守得住清廉,更要以辛勤工作在崗位中做出比其他軍轉幹部更優秀的業績。"的確,那時候的李加燈有想法、有能力、有幹勁,爲人正直、肯喫苦。他曾主持上塘路銀杏林、半山國家森林公園等多個重要項目的建設。在工程招投標領域、風險部門的內控上,他率先探索制定了一些制度,在全市建設系統得到推廣。因爲工作業績出色、口碑好,他曾獲得杭州市優秀黨務工作者、優秀公務員等榮譽稱號。

人們不禁要問,爲什麼一個立過功、受過獎的退伍軍人,一個思路清晰、勤勉敬業的黨員幹部,最終竟然會毀在一套房子上?或許,從他理想信念開始懈怠的那一天起,就註定了之後的人生走向。

2006年的一天,區建設局時任局長許春發、副局長譚招土爲了"順利"染指遠大花園的安置房,決定把時任局黨委副書記、紀檢組長李加燈也拉進來,讓他同意這個分房方案。許春發第一次找到李加燈,告知有一套回遷安置房要給他。那時,李加燈頭腦還很清醒,一口回絕。雖然他第一時間拒絕了,但一些念頭卻在腦海中揮之不去,"再過幾年自己就要退居二線了,那時就真的成了無職無權的閒人,要坐冷板凳了。兢兢業業爲黨工作了幾十年,一直沒歇過腳,趁着還在崗位上,也該適當爲自己考慮考慮了,有些工作就不必太較真了吧。"眼看快"着陸"了,對待工作,李加燈開始有了鬆懈心理,思想上出現了滑坡。

查看原文 >>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