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备注 |
1 |
(安开)食药监食罚[2018] 1号 |
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银杏小学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案 |
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银杏小学 |
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 |
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处罚款5120元 |
主动履行 2018年1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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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安开)食药监食药罚[2017] 10号 |
海南制药厂有限公司制药一厂销售劣药案 |
海南制药厂有限公司制药一厂 |
销售劣药 维C银翘片 |
依据《中华人民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处没收违法所得14272元、罚款39961.6元 |
主动履行 2018年1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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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安开)食药监食食罚[2018] 3号 |
安阳高新区杨合永早点小吃(经营者:杨合永)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案 |
安阳高新区杨合永早点小吃 |
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 |
依据《中华人民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和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处警告、罚款5240元 |
主动履行 2018年2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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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安开)食药监食食罚[2018] 2号 |
安阳高新区老西扁粉菜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案 |
安阳高新区老西扁粉菜 |
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 |
依据《中华人民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和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处警告、罚款5900元 |
主动履行 2018年2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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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安开)食药监食食罚[2018] 12号 |
安阳高新区李炳正小吃店(经营者:李炳正)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案 |
安阳高新区李炳正小吃店 |
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 |
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处罚款5600元 |
主动履行 2018年3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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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安开)食药监食食罚[2018] 7号 |
河南护理职业学院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芋头粉案 |
河南护理职业学院 |
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 |
依据《中华人民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和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处警告、罚款5100元 |
主动履行 2018年3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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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安开)食药监食食罚[2018] 8号 |
安阳师范学院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土豆粉案 |
安阳师范学院 |
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 |
依据《中华人民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和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处警告、罚款5100元 |
主动履行 2018年3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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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安开)食药监食食罚[2017] 9号 |
安阳市新企龙商贸有限公司华联优品生活广场开发区二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康师傅优悦饮用纯净水案 |
安阳市新企龙商贸有限公司华联优品生活广场开发区二店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康师傅优悦饮用纯净水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食品安全法》第一 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和没收违法物品 |
主动履行 2018年4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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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安开)食药监食食罚[2018] 21号 |
安阳高新区大平豆腐 脑店使用未经消毒的餐具案 |
安阳高新区大 平豆腐脑店 |
使用未经 消毒的餐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食品安全法》第一 百二十六条第一款,处罚款5000元 |
主动履行 2018年4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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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安开)食药监食食罚[2018] 17号 |
安阳高新区香瑞大酒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 食品案 |
安阳高新区香瑞大酒店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 食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处罚款58500元 |
主动履行 2018年4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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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安开)食药监食药罚[2018] 19号 |
安阳市国仁大药房华强店从不具备药品经营资质的企业购进药品案 |
安阳市国仁大药房华强店 |
从不具备药品经营资质的企业购进药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没收该店从不具有药品经营资格的个人处购进的波立维23盒、处罚款6497.5元 |
主动履行 2018年5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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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安开)食药监食食罚[2018] 22号 |
安阳高新区淇河渔家酒店未经登记从事食品经营案 |
安阳高新区淇河渔家酒店 |
未经登记从事食品经营 |
根据《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处罚款500元 |
主动履行 2018年5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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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安开)食药监食药罚[2018] 23号 |
安阳高新区京壹号小火锅店未经登记从事食品经营案 |
安阳高新区京壹号小火锅店 |
未经登记从事食品经营 |
根据《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处罚款500元 |
主动履行 2018年5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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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安开)食药监食药罚[2018] 28号 |
安阳高新区会桃蔬菜粮油店未登记从事食品经营案 |
安阳高新区会桃蔬菜粮油店 |
未登记从事食品经营 |
根据《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处罚款500元 |
主动履行 2018年6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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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安开)食药监食食罚[2018] 26号 |
安阳高新区张笑轩早点店未登记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案 |
安阳高新区张笑轩早点店 |
未登记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
根据《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处罚款1000元 |
主动履行 2018年6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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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安开)食药监食食罚[2018] 42号 |
安阳高新区张秀梅张姐烤肉拌饭脆皮鸡饭店不符合食品生产经营要求案 |
安阳高新区张秀梅张姐烤肉拌饭脆皮鸡饭店 |
不符合食品生产经营要求 |
根据《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处罚款1000元 |
主动履行 2018年7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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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安开)食药监食食罚[2018] 41号 |
安阳高新区玉文黄焖鸡米饭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人员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案 |
安阳高新区玉文黄焖鸡米饭 |
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人员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 |
依据《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处罚款300元 |
主动履行 2018年7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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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安开)食药监食食罚[2018] 40号 |
安阳高新区极品面庄经营环境不符合食品生产经营要求案 |
安阳高新区极品面庄 |
经营环境不符合食品生产经营要求 |
依据《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罚款1000元 |
主动履行 2018年7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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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安开)食药监食食罚[2018] 39号 |
安阳高新区刚哥川菜馆经营环境不符合食品生产经营要求案 |
安阳高新区刚哥川菜馆 |
经营环境不符合食品生产经营要求 |
依据《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罚款1000元 |
主动履行 2018年7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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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安开)食药监食食罚[2018] 35号 |
安阳高新区骆记西部大盘鸡店安排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案 |
安阳高新区骆记西部大盘鸡店 |
安排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 |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处罚款5000元 |
主动履行 2018年7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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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安开)食药监食食罚[2018] 43号 |
安阳高新区晁坤小吃店安排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案 |
安阳高新区晁坤小吃店 |
安排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 |
根据《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处罚款300元 |
主动履行 2018年7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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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安开)食药监食食罚[2018] 48号 |
安阳高新区飞龙山西面馆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从业人员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案 |
安阳高新区飞龙山西面馆 |
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从业人员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 |
根据《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处罚款500元 |
主动履行 2018年7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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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安开)食药监食食罚[2018] 51号 |
安阳高新区田记温州酱鸡酱鸭熟肉店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从业人员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案 |
安阳高新区田记温州酱鸡酱鸭熟肉店 |
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从业人员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 |
根据《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处罚款500元 |
主动履行 2018年7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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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安开)食药监食食罚[2018] 46号 |
安阳高新区孙圣振蔬菜粮油超市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从业人员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案 |
安阳高新区孙圣振蔬菜粮油超市 |
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从业人员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 |
根据《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处罚款300元 |
主动履行 2018年7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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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安开)食药监食食罚[2018] 47号 |
安阳高新区会彩双汇冷鲜肉店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从业人员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案 |
安阳高新区会彩双汇冷鲜肉店 |
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从业人员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 |
根据《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处罚款500元 |
主动履行 2018年7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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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安开)食药监食食罚[2018] 34号 |
安阳高新区贾旭兵逍遥镇胡辣汤店经营场所环境卫生不整洁案 |
安阳高新区贾旭兵逍遥镇胡辣汤店 |
经营场所环境卫生不整洁 |
根据《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罚款1000元 |
主动履行 2018年7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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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安开)食药监食食罚[2018] 49号 |
安阳高新区花姐面食食品摊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的从业人员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案 |
安阳高新区花姐面食食品摊 |
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的从业人员接触直接入口食品 |
依据《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处罚款300元 |
主动履行 2018年7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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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安开)食药监食食罚[2018] 33号 |
安阳高新区来大碗削面馆经营场所环境卫生不整洁案 |
安阳高新区来大碗削面馆 |
经营场所环境卫生不整洁 |
根据《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罚款1000元 |
主动履行 2018年7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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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安开)食药监食食罚[2018] 27号 |
安阳高新区漫品动漫主题餐厅未登记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案 |
安阳高新区漫品动漫主题餐厅 |
未登记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
根据《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处罚款1000元 |
主动履行 2018年8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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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安开)食药监食食罚[2018] 11号 |
安阳高新区崔记扁粉菜店(经营者:崔志军)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案 |
安阳高新区崔记扁粉菜店(经营者:崔志军) |
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处罚款5700元 |
主动履行 2018年9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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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安开)食药监食食罚[2018] 61号 |
安阳高新区北大荒有机超市食品摊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安阳高新区北大荒有机超市食品摊 |
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根据《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处罚款500元、没收超过保质期食品原汁剁椒1瓶 |
主动履行 2018年9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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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安开)食药监食食罚[2018] 53号 |
安阳高新区娟芳壮馍店违反国家标准使用食品添加剂案 |
安阳高新区娟芳壮馍店 |
违反国家标准使用食品添加剂 |
根据《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款,处罚款1000元、没收违法所得70元 |
主动履行 2018年9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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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安开)食药监食食罚[2018] 55号 |
安阳高新区义伟蔬菜店(张义伟)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
安阳高新区义伟蔬菜店(张义伟) |
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
依据《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主动履行 2018年9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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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安开)食药监食食罚[2018] 54号 |
安阳高新区为民豆制品摊(李为民)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
安阳高新区为民豆制品摊(李为民) |
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
依据《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处罚款500元、没收违法所得2.1元 |
主动履行 2018年10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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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安开)食药监食食罚[2018] 52号 |
安阳高新区老李豆制品摊(经营者:李同林)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
安阳高新区老李豆制品摊(经营者:李同林) |
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
依据《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处罚款500元、没收违法所得8元 |
主动履行 2018年10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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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安开)食药监食食罚[2018] 57号 |
安阳高新区酥油条摊未依照食品安全标准的要求使用食品添加 剂案 |
安阳高新区酥油条摊 |
未依照食品安全标准的要求使用食品添加剂 |
根据《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处罚款500元、没收违法所得200元 |
主动履行 2018年10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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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安开)食药监食食罚[2018] 56号 |
安阳高新区张英蔬菜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
安阳高新区张英蔬菜店 |
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
根据《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处罚款500元、没收违法所得30元 |
主动履行 2018年10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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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安开)食药监食食罚[2018] 30号 |
安阳高新区张伟豆制品摊经营不符合食品 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
安阳高新区张伟豆制品摊 |
经营不符合食品 安全标准的食品 |
根据《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项,处违法所得30元、罚款1000元 |
主动履行 2018年10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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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安开)食药监食食罚[2018] 13号 |
安阳高新区安彩惠邻超市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案 |
安阳高新区安彩惠邻超市 |
经营农药残留含量 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 十四条第一款,没收违法所得36元和罚款50000元 |
主动履行 2018年11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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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安开)食药监食械罚[2018] 23号 |
河南亿康医药有限公司经营违反《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的医疗器械案 |
河南亿康医药有限公司 |
经营违反《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的医疗器械 |
根据《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第十八条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一款,处罚款500元 |
主动履行 2018年12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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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安开)食药监食食罚[2018] 63号 |
安阳高新区小敏晓田 祥小吃店使用禁止使用的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案 |
安阳高新区小敏晓田 祥小吃店 |
使用禁止使用的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 |
根据《河南省食品小 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处违法所得230元和罚款10000元 |
主动履行 2018年12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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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安开)食药监食食罚[2017] 12号 |
安阳合生源食品有限 责任公司生产经营混有异物的百香果芒果复合果汁饮料案 |
安阳合生源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
生产经营混有异物的百香果芒果复合果汁饮料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处违法所得4.33元、罚款51000元 |
主动履行 2018年9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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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安开)食药监食食罚[2016] 31号 |
安阳高新区电业新村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安阳高新区电业新村超市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和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处罚款5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3元、警告 |
强制执行 2018年5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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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安开)食药监食食罚[2017] 7号 |
安阳高新区万惠食品批零部销售过期食品案 |
安阳高新区万惠食品批零部 |
销售过期食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处罚款50000元、没收违法物品海天海鲜酱、阿香婆香辣牛肉酱等23个品种过期食品 |
主动履行 2018年8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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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安开)食药监食食罚[2018] 24号 |
安阳高新区贝壳商务主题酒店未经登记从事食品经营案 |
安阳高新区贝壳商务主题酒店 |
未经登记从事食品经营 |
根据《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处罚款500元 |
主动履行 2018年5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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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安开)食药监食食罚[2018] 25号 |
安阳高新区机器人削面馆未经登记从事食品经营案 |
安阳高新区机器人削面馆 |
未经登记从事食品经营 |
根据《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处罚款500元 |
主动履行 2018年5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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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安开)食药监食食罚[2018] 38号 |
安阳高新区大唐旅馆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从业人员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案 |
安阳高新区大唐旅馆 |
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从业人员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 |
依据《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处罚款500元 |
主动履行 2018年7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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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安开)食药监食食罚[2018] 36号 |
安阳高新区小卖点零食销售店未经登记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案 |
安阳高新区小卖点零食销售店 |
未经登记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
依据《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处罚款500元 |
主动履行 2018年7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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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
(安开)食药监食食罚[2018] 37号 |
安阳高新区吴家私房菜私房菜馆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从业人员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案 |
安阳高新区吴家私房菜私房菜馆 |
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从业人员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 |
依据《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处罚款500元 |
主动履行 2018年7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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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安开)食药监食食罚[2018] 50号 |
安阳高新区鱼乐宝餐厅安排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案 |
安阳高新区鱼乐宝餐厅 |
安排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 |
依据《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处罚款300元 |
主动履行 2018年7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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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安开)食药监食食罚[2018] 44号 |
安阳高新区赵凡大胖砂锅麻辣烫店安排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案 |
安阳高新区赵凡大胖砂锅麻辣烫店 |
安排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 |
根据《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处罚款300元 |
主动履行 2018年7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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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安开)食药监食食罚[2018] 29号 |
安阳高新区满口香饭店未经登记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案 |
安阳高新区满口香饭店 |
未经登记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
根据《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处罚款500元 |
主动履行 2018年7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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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
(安开)食药监食食罚[2018] 45号 |
安阳高新区戈兵鸡翅包饭店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案 |
安阳高新区戈兵鸡翅包饭店 |
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
依据《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处罚款500元 |
主动履行 2018年7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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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
(安开)食药监食食罚[2018] 31号 |
安阳高新区六六超市经营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的食品案 |
安阳高新区六六超市 |
经营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的食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六十五条和第一百三十六条,免于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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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
(安开)食药监食食罚[2018] 32号 |
安阳高新区安彩惠邻超市经营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的食品案 |
安阳高新区安彩惠邻超市 |
经营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的食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六十五条和第一百三十六条,免于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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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
(安开)食药监食食罚[2018] 58号 |
安阳市新企龙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华联优品生活广场开发区二店 |
安阳市新企龙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华联优品生活广场开发区二店 |
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小芹菜 |
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和第五十四条,免于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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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
(安开)食药监食食罚[2018] 66号 |
安阳市华联优品超市连锁有限公司华强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方便早餐油茶案 |
安阳市华联优品超市连锁有限公司华强店 |
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方便早餐油茶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五十三条和第一百三十六条,免于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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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
(安开)食药监食食罚[2019] 1号 |
安阳市华联优品超市连锁有限公司开发区店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案 |
安阳市华联优品超市连锁有限公司开发区店 |
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六十五条和第一百三十六条,免于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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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
(安开)食药监食食罚[2019] 2号 |
安阳高新区王申果蔬超市销售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案 |
安阳高新区王申果蔬超市 |
销售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 |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免于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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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
(安开)食药监食食罚[2019] 3号 |
安阳高新区和美超市(郜俊平)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小白菜和韭菜案 |
安阳高新区和美超市(郜俊平) |
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小白菜和韭菜 |
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免于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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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开)食药监食食罚[2019] 4号 |
安阳高新区翰林超市(周民勇)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韭菜案 |
安阳高新区翰林超市(周民勇) |
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韭菜 |
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免于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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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开)食药监食食罚[2019] 5号 |
安阳高新区益兴生鲜超市(郝金峰)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韭菜案 |
安阳高新区益兴生鲜超市(郝金峰) |
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韭菜 |
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免于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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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开)食药监食食罚[2019] 6号 |
安阳高新区全日鲜生鲜超市销售添加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的豆芽和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韭菜案 |
安阳高新区全日鲜生鲜超市 |
销售添加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的豆芽和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韭菜 |
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免于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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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开)食药监食食罚[2019]3-2- 8号 |
安阳舒欣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元泰清华园店经营标签、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案 |
安阳舒欣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元 泰清华园店 |
经营标签、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 |
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没收违法所得480元、处罚款5000元 |
主动履行 2019年4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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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开)食药监食食罚[2019]3-2- 12号 |
河南利诺生化有限责任公司经营标签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保健食品案 |
河南利诺生化有限责任公司 |
经营标签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保健食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没收432瓶无生产日期及批号的利诺龙牌a-亚麻酸软胶囊、处罚款5000元 |
主动履行 2019年4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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