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胶合板上试验

试验在尺寸为110x110x4毫米的五块白桦制胶合板上进行。将被试色漆从各边涂在板上;木板先在40°C供4小时,然后在重、速下干燥至恒重。每块木板上除漆的重量应该大约相同(相关仪器:干燥时间测定仪)。在工业天平上称重,其精确度应达0.01克。制好的试板以平行位置架在高度为200毫米,环径约为150毫米的三脚架上(图228),点燃煤气灯(点火孔直径为9毫米),井将火焰调节成40毫米的高度。然后,将;瓦斯灯放在试板下面,,使试板的边缘至灯的距离为30毫米。经过整整两分金中,将:瓦斯灯移去,井记录试样的明燃(明火)和自行燃烧的时间,此后将试样称重井按下式求出其重量的损失:

如果在;瓦斯灯移开后试样迅速地熄灭且不明燃冒烟,且其重量损失不超过20%;则可认为这一涂层经得住试验。

如果试样系不以水平位置而是成45°角地放在三脚架上,则试验条件将更为严格了。

在小“火管”中进行燃烧试验

火管试验法是进行油漆防火性能测定的最完善的方法。进行试验时,选用五根尺寸为10x10x150毫米的松木条井且沿着木纹按照曲尺用刨刀精确地刨平。木条不应有表面裂缝和旁侧裂缝;木料的水分为7%~9%。在距木条一端10毫米处的木条表面上,馆一个直径为1毫米的穿通孔,然后将木条涂上被试色漆井干燥至恒重。

将制备好的试样置于用鉄皮制的小火管(长165毫米,直径50毫米,见图229)中进行试验。为了进行这一试验,须将试样挂在管中的通接天平梁的鉄钓上,井用砝码将天平的指针固定在极左方。

在从火管中拉出的5毫米的试样之下,放有火焰高40毫米的;瓦斯灯(1000~1100°C)。

试验延续进行1分金中。每经10秒钟,接天平指针的示度记下损失的重量,井记明试样开始燃烧的时间及其明燃(冒烟)的倾向。在试验后,试样再经称重。

则可认为涂膜能耐住试验。进行试验时,必须使用有湿度固定的木材。表示燃烧过程与木材湿度关系的曲缝如附图230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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