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毒康復羣體,往往被貼上“失敗者”“壞人”“麻煩製造者”“敗家子”“拋妻棄子”等負面標籤,這樣一羣往復在戒毒所與迴歸社區之間的服務對象,直接挑戰着社會工作者的價值信念。

  因此,禁毒社會工作者在爲戒毒人員服務的過程中,需要把握戒毒人員不斷地陷入復吸高危情境的根本原因所在,比如瞭解戒斷毒癮的階段性及週期性特點,戒毒人員復吸的身體、心理、社會特點,從而以更加系統的視角做多元策略的介入。

  戒斷毒癮的階段和週期

  以症狀學來看成癮,包含兩種交換影響的機轉:“心癮”及“戒斷症狀”。“心癮”是一種融合了生理及情緒的狀態,使得個體強烈地想要再度重複某些經驗,並不見得表現在外顯行爲上。“戒斷症狀”則爲所謂的“身癮”,即因爲停止例行性的服用藥物,身體的平衡受到破壞而產生的暫時性生理不舒服。

  戒癮螺旋模式及心理衝突歷程模式(1992;見胡萃玲,1997)提出戒癮的五階段螺旋模式:

  (1)無意圖階段:抗拒承認存在的問題,沒有改變意圖。

  (2)意圖階段:察覺並且開始思考問題,但尚未承諾進行改變。

  (3)預備階段:決定並且採取些許行動,但是未成功。

  (4)行動階段:制訂出合適的個人改變目標,並且調整自己的行爲、經驗或環境,成功克服成癮問題達一天至六個月。

  (5)維持階段:鞏固行動期的成果,預防復發,使改變更加穩定。

  臺灣地區某療養院成癮防治科(2003)將戒除成癮行爲的心理衝突歷程整理成6個週期:

  (1)懵懂期:當事人此時仍未察覺上癮行爲是個問題,也無意願做改變;會否認問題的重要性。

  (2)沉思期:此刻當事人已開始正視成癮這個問題,在其內在也正掀起一陣波濤洶湧,原上癮行爲所造成的損失與受益正形成兩股力量在拉扯當事人;所以當事人經常處於猶豫不決的情況……使當事人開始覺得煎熬與痛苦,終迫使自己去找出路。

  (3)決定期:當事人在這時已經戰勝了內在的戒除上癮、依然故我兩股拉扯力量,而選擇了戒除上癮、保持清醒的道路!有了一點點戒癮動機剛萌芽,但仍有許多懷疑、不安,也覺得自信心不足,此刻尚無擬訂具體的改變計劃。

  (4)行動期:此時的當事人企圖心正旺盛,興致勃勃地爲自己擬訂戒癮的具體行動計劃,且正在付諸實行時期。

  (5)維繫期:當事人正在轉變自己的生活,走向不依賴藥物/酒精的方向,且正處於改變後的穩定階段。

  (6)復發期:當事人在維繫期時,因爲輕視某些小復發跡象,或是突然又遭逢壓力事件,超過先前所能負荷者,又再度依賴成癮物質,沉淪下去。

  吸毒者復吸的身體、心理、社會三因素

  復吸是指吸毒者在脫毒治療成功後,又因種種原因而重新使用脫毒前所依賴的毒品或其他毒品的行爲。

  國外關於吸毒及復吸原因的研究觀點可以概括成三個流派,即生理學流派、心理學流派、社會學流派。生理學流派發現吸毒者生理戒毒後會爲了避免或抵禦生命歷程中恐懼事件而採取復吸策略。心理學流派發現情緒性的心理壓力和毒品復吸之間的相互作用。

  戒毒者復吸原因主要有身體因素(包括失眠焦慮、增強性功能、成癮導致稽延症狀等)、心理因素(包括消除煩惱心情、打發無聊時間、追求享樂、心理依賴、戒毒動機不純等)和社會因素(包括毒友社交圈影響、毒販引誘、被人冷落、不被理解、破罐子破摔等)三方面內容。

  如何系統幫助戒毒人員遠離復吸高危情境

  第一,個案管理模式值得在戒毒社會工作實務中運用。

  幫助戒毒人員迴歸社會是系統工程,社區戒毒社區康復者在戒斷毒癮、恢復正常化社會功能、迴歸主流文化社會過程中,普遍面臨能力不足、缺乏經濟來源、物質生活處於貧困邊緣狀態,融入社區時面臨社會歧視、社會排斥問題。在對社區戒毒人員的預防、治療、防治方面,“身癮易除,心癮難戒”,完整的戒毒康復,需要處理的包括生理戒毒、心理復原、社區追蹤、介入輔導等等,牽涉醫療、社會、法務、教育、家庭、綜治,甚至是宗教等領域的資源,鼓勵社會工作者以個案管理者的視角和角色,整合社區內多元專業的共治力量,展開全方位地介入輔導服務,強化社區戒毒社區康復者的正式性社會支持系統及非正式性的社會支持系統,爲其輸入正能量,幫助其在復吸的邊緣懸崖勒馬。

  第二,戒毒社會工作需要持續的紮根性服務資源投入。

  社區戒毒社區康復羣體主要分爲較爲年長的45-60歲海洛因使用者,較爲年輕的18-35歲的新型合成毒品如冰毒、搖頭丸、安非他命等藥物濫用者,而該羣體染上毒品的原因非常多元,包括身體、心理、社會等多維度的影響,戒毒社會工作服務需要以紮根的服務姿態,持續地瞭解該羣體的吸毒史、吸毒原因、戒毒歷程的應對能力、社會支持系統元素、社區戒毒康復的政策性激勵因素等內容。

  同時,由於吸毒人員是特殊的“邊緣羣體”,在身體、心理、社會三個層面都需要社會工作者進行綜合介入,專業服務的難度也大大提升,因此鼓勵承接戒毒社會工作服務的機構,可以考慮從資源的多投放角度保障戒毒社會工作者的穩定性,比如爲戒毒社會工作者設置“高危崗位服務補貼”,爲資深的社會工作者設置“資深專業社工師補貼”,創設從事戒毒社會工作輔導服務的穩定氛圍。

  第三,呼籲社會公衆給予戒毒人羣更多的理解、支持和關愛。

  在服務過程中,戒毒康復人員經常向社會工作者反映,社會公衆對戒毒者往往“戴着有色眼鏡”,並不相信吸毒者能真正實現戒毒。

  我們希望社會公衆給予戒毒人士更多的理解、接納、包容、支持和關愛,尤其在就業方面能夠爲戒毒操守良好的、願意自力更生迴歸社區的戒毒人士減少就業歧視和人爲障礙,在醫療方面能夠爲處於重大疾病境地而又無錢醫治的戒毒人士提供相關的公共醫療優惠資源,在經濟政策保障方面能夠爲處於貧困潦倒境地的戒毒人士提供相關的基礎生活保障,讓戒毒者在痛苦的戒毒歷程中感受到人間的溫暖,幫助戒毒人士逐步過渡,更好地迴歸社區。

  (作者單位:中山大學/廣州市大同社會工作服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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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容來源:中國禁毒報

  圖文編輯:郭世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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