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4、公司一直专注于多媒体智能终端SoC芯片设计领域,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公司凭借关键核心技术持续推出在性能、面积、功耗、兼容性等方面均位于行业先进水平的多个应用领域智能芯片产品。在晶晨股份的《招股说明书》中,公司表示“自成立以来,公司一直专注于多媒体智能终端SoC芯片设计领域,目前在智能机顶盒芯片和智能电视芯片领域居于国内领先地位,在AI音视频系统终端芯片领域具有技术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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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中国资本市场最重要、最耀眼的事莫过于科创板的推出了。

在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中,科创板针对的是“科技创新型企业”,中国证监会于2019年1月30日发布了《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提到“在上交所新设科创板,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主要服务于符合国家战略、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市场认可度高的科技创新企业。”

2019年3月3日,上交所发布《科创板企业上市推荐指引》,对重点推荐的“科技创新企业”领域做了划定。

2019年3月22日,上交所受理了第一批科创板企业,其中,晶晨半导体有幸拿到上交所001号受理函。

本文试图从中晶晨半导体的招股书及问询回复中寻找出些许关于“拟科创板IPO企业如何论证公司核心技术的先进性”的规律。

在晶晨股份的《招股说明书》中,公司表示“自成立以来,公司一直专注于多媒体智能终端SoC芯片设计领域,目前在智能机顶盒芯片和智能电视芯片领域居于国内领先地位,在AI音视频系统终端芯片领域具有技术优势。”

根据以往我们承做IPO的经验,除非信心十足且证据充分,一般企业在招股书中是尽量出现“国内领先”这样的表述,因为如果论证不充分,效果往往适得其反。

如大家所料,晶晨股份的如上表述果然招致监管机构的问询。

问题19:“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拥有11项核心技术,核心技术已经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其中全格式视频解码处理技术和全格式音频解码处理技术处于国际领先水平,在国内相关产品的主流市场竞争中,掌握同等级别技术的公司主要包括本公司、联发科和海思半导体等。

请发行人:······(3)结合相关技术发展演进阶段、国内和国际当前技术等级,进一步披露核心技术水平均已达到国内领先、国际领先的程度。

请保荐机构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

晶晨股份在回复中针对该问题做了说明:

“1、相关技术发展演进情况

自成立以来,公司一直专注于多媒体智能终端SoC芯片设计领域,通过持续跟踪进行深入研究开发,在音视频智能芯片领域积累较强的研发能力。经过反复证、验证和优化,公司在超高清音视频编解码技术上形成了领先的优势,并将部分研发成果通过申请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方式进行有效保护。公司的视频编解码技术、音频编解码技术的发展演进情况如下:略

2、国内和国际当前技术等级

目前国内和国际在智能机顶盒、智能电视和AI音视频系统终端等多媒体智能终端SoC芯片领域的技术水平情况如下:略

经过20余年的技术积累,公司的音视频编解码技术不断优化升级,形成了自主研发的全格式视频解码处理技术、全格式音频解码处理技术。凭借该等关键核心技术,公司持续推出在性能、面积、功耗、兼容性等方面均位于行业先进水平的多个应用领域智能芯片产品,并在2018年导入12nm制程工艺,研制出了支持8K解码的智能电视SoC芯片。

保荐券商发表核查意见:

“1、公司依靠多年积累的关键核心技术达到了音视频领域的全球行业标准。

2、公司通过独特的压缩技术,自主研发了高效的4K和8K视频解码技术,通过在优化通路技术上投入了持续的研究,有效提升了音视频信号的同步。

3、在相关产品的主流市场竞争中,公司与掌握同等级别技术公司的产品在制程工艺和硬件规格方面不存在重大差异;在智能机顶盒高端芯片和智能电视高端芯片领域,公司研发出采用12nm制程工艺并支持4K8K解码能力的SoC芯片。

4、公司一直专注于多媒体智能终端SoC芯片设计领域,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公司凭借关键核心技术持续推出在性能、面积、功耗、兼容性等方面均位于行业先进水平的多个应用领域智能芯片产品。

总结而言,笔者认为拟IPO企业在论证自己核心技术的先进性的大致逻辑是:

1.实事求是披露自身企业核心技术的具体内容、公司研发支出的金额及占营收比重、核心技术人员简历及具体科研成果、公司拥有的知识产权及获得的相关资质认证或荣誉等。

2.完整展示公司在不同发展阶段对相关技术的掌握及投入的资源,重点阐述公司对当前公司核心技术的研究和应用情况。

3.列明目前国内外的最高技术和主流技术,以及未来的技术进展方向;国内及国际竞争对手的最高技术水平、公司与目前最高技术的差距、针对目前技术差距拟采取的措施及可行性。

4.如果客户多是知名公司,对于论证公司核心技术的先进性,那绝对是加分项。甚至在诸多其他方面可以佐证公司业务的真实性,例如在晶晨股份在回复监管机构“终端产品的出货量与发行人芯片产品销量的匹配性”问题时,表示“公司司芯片产品的终端产品厂商多为国内外知名企业,具有严格的生产管理制度和品牌知名度,其采购量管理较为严格和规范,与公司的业务交易不存在异常情况。”

(关于如何从客户角度判断企业竞争,可以参考笔者发表在2018年3月29日小兵说了公众号文章《如何从客户角度判断企业竞争力》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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