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寿

古代按年龄分为四寿:三十六岁为“本寿”,六十岁为“下寿”,八十岁为“中寿”,百岁为“上寿”;一般八十岁以上为“高寿”,尊称其为老寿星,余则一般尊称寿翁、寿婆、寿星等。民国前,因经济生活等条件所限,七十岁以上者较少,百岁老人更是罕见,故称年逾古稀者都指年过七十岁的人。

1、逢十做寿。民间有“做三勿做四”、“做十勿做九”等说法。意思是说:三十岁可做生日,四十岁因“四”与“死”谐音而忌做。又因“九”与“鸠”(不吉之鸟)谐音而忌做寿;“十”则是“十全十美”的吉数,东汉许慎《说文》曰:“十,数之具(巨)也。”利于做寿。而海盐人讲年龄都说虚岁,故都从五十虚岁始逢十做寿,但都不在生辰日做寿,而是在年初一或年初二做寿。若其父母、公婆以上长辈在世则不能做寿,只可做生日。若夫妇同岁,可同日做寿、做生日,俗称做双寿。

做寿,一般由寿星出嫁的女儿、妹子和寄女儿(俗称“寄姑娘”)事先送去寿面、寿桃(米塑或面塑品)和绘制寿字的寿香、寿烛,以及衣服鞋帽等物品。布置祝寿场面、邀请宾客、设寿宴等事项及开支均由寿星的儿子操办承担。

是日,全家齐聚,亲朋来贺。厅堂内外张灯结彩,中堂正中挂《寿星图》、寿联。男寿联用“玄鹤千年寿,苍松万古青”、“天上星辰应作伴,人间松柏不知年”等,女寿联用“金萱永茂,慈竹长春”、“天护灵童春不老,冬荣贞树叶长青”等,双寿联用“椿萱并茂,鸿案增辉”、“双喜同添鸿案庆,百年共享鹤龄长”等,常用寿联为“福如东海长流水,寿比南山不老松”、“玉液琼浆蟠桃宴,交黎火枣百岁图”等。图下或单列一张长桌,或并列两张八仙桌,桌上放香烛、寿桃、寿面及松柏盆景等,桌边围锦锻绣花桌帏。寿星夫妇端坐桌子两边。寿礼开始,燃香点烛,鸣放鞭炮,祭拜神灵。然后子孙后辈以长幼为序分别单独或成双向寿星行跪拜大礼,小辈宾客行鞠躬礼、平辈以上宾客行拱揖礼道贺。寿星子女则在一旁回礼,寿星送小辈“拜寿钿”红包。礼毕,众人分食寿面,同时向邻里分送一碗寿面(三十岁寿送糖面,五十岁后送荤面),然后设筵席款待来宾,俗称“吃寿酒”。寿宴较为丰盛,大都为俗称“十六烩签(菜)”的七碗八碟一热汤。

民国前,富裕人家做六十以上大寿,大多会举行俗称“筵上生日(做寿)”的“待佛仪式”(详见本书第六章第三节)。有的还雇牌子艺人或皮影戏班演唱祝寿戏目助兴,俗称“暖寿戏”。其礼仪排场大,贺客众多。

1950至1970年代,做寿非常简单,仅家人自食寿面、聚餐一下而已。1980年代后又渐风行,但有所简化,仅至亲相聚庆贺,燃放鞭炮后分食蛋糕、寿面,分送邻里方便面,在家中或酒店设宴;新增拍照、摄像留念。现今部分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亦会向本单位退休人员或敬老院老人祝贺生日、馈赠礼物。

2、六十六吃肉。俗话说:“六十六,阎王菩萨请吃肉。” 意思是说人到六十六岁时又是一道关煞,阎王爷要请他去地狱了。于是,人们就预先让老人吃六十六块肉,以此破解这道关煞。即在老人刚迈入六十六虚岁的春节时,由女儿或侄女、外甥女、寄女送来一方猪肉,煮成白水焐肉后切成六十六块薄片,蘸酱油一次性吃光,意示:我已吃过肉,你阎王爷就不必来请了。新中国成立后,此俗一度止息,1990年代后又渐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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