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因被纳入失信黑名单、限制高消费,无法购买高铁票外出务工的被执行人万某主动来到都江堰法院,履行支付了拖欠已久的女儿抚养费32267元。

红星新闻记者今日(28日)从都江堰法院获悉,案件执行完毕后,法院依法撤销了对万某的失信限制。

拒付女儿抚养费被纳失信黑名单,男子发现买不了高铁票后主动履行

↑当事人在法院清点抚养费用

案情回顾——

自由恋爱结连理 纠纷不断终诉离婚

2010年8月,张某某与万某坠入爱河,开始了自由恋爱,并于两年之后的2012年12月12日办理了结婚证。2013年6月3日,女儿万某惜出生,张某某与万某因性格不合,常为家庭琐事发生纠纷,导致夫妻感情破裂。

2014年4月18日。张某某向都江堰法院起诉,要求与万某离婚。经都江堰法院调解,张某某与万某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

在调解协议中规定,张某某与万某自愿离婚,女儿万某惜跟随张某某生活,万某从2014年4月起每月给付万某惜生活费1000元。万某惜的教育费、医疗费凭票据由张某某与万某各自承担一半(至万某惜年满18周岁时止)。张某某与万某共同订购的一套85.02平方米房屋的相关权利归张某某享有,双方未给付完毕的购房款项由张某某负责清偿。

生效调解协议拒履行 强制执行划拨银行存款

调解协议生效后,万某一直未按约定履行给付抚养费的义务。

2016年2月15日,万某惜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都江堰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万某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万某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即给付申请人万某惜2014年5月至2015年12月的抚养费19000元,并负担案件执行费260元,但万某仍不履行。

都江堰法院在执行中查明万某在银行有存款可供执行,依法做出裁定:划拨被执行人万某在银行的存款19260元。

再次拖欠抚养费,纳入失信限制后主动履行

而万某并没有由此醒悟,反而故态复萌,再次拖欠起了女儿的抚养费。

2018年1月12日,万某惜再次向都江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被执行人万某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即给付申请人万某惜2016年1月至2017年12月的抚养费、学杂费、医疗费共计33080元,并负担案件执行费384元。

由于在这次执行过程中,未查找到被执行人万某的可供执行财产,都江堰法院依法将万某纳入失信人员名单,限制其高消费。因被限制高消费,他无法再购买高铁票外出务工。

这招对被执行人万某而言确实行之有效,在发现自己无法购买高铁票之后,万某主动来到都江堰法院请求与申请人协商。2018年12月17日,被执行人万某当庭向申请人万某惜给付抚养等费用共计32267元,该案现已执行完毕。

红星新闻记者 陈柳行 图据都江堰法院

编辑 陈怡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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