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不久后,郑某某又一次找张士明出面,让他帮忙解决物流园区二期项目相关土地问题,主要是扩大用地,完善土地手续,与相关部门协调。2005 年 8 月,张士明通过时任深圳市政府分管国土的副市长吕某某认识了房地产商王某,之后在张士明的出面下,以自己打招呼或者通过他人协调的方式,帮王某公司在半山御景华庭项目的置换土地、地价计算和合同签订等事宜上提供关照。

敛财千万的“国土爷”

张士明

他曾担任过多个重要岗位的一把手,然而他并没有把组织的信任用来激励自己继续前行。相反,他在任国土局局长的时候,将手中的权力用于大肆捞取钱财。2300 多万港币、460多万人民币的受贿金额令人触目惊心。但作为代价的则是,他要为自己的贪婪付出极漫长的自由代价,本已退休可以在家享受天伦之乐的他,如今却要到监狱中度过十余年漫长的牢狱生活。

豪掷千万的贿赂

据 2014 年 8 月《羊城晚报》报道,深圳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张士明辞去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秘书长职务的报告,据悉其是因为退休而辞去职务。资料显示,张士明受贿大部分发生在其任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局长时期,倘若他的人生履历中没有这一段,没有这个系统的职务便利和影响力,或许他可以算得上“功德圆满”,最起码可以说是善始善终。然而人生没有重来,深圳的一场地产反腐风暴,将张士明这个深圳市国土系统的“资深官员”挖了出来,以为躲过风头,最终还是露出了马脚,可以说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给张士明行贿的商人并不算多,但无一不是大手笔行贿,其中给张士明行贿最多的是某工业原料城(深圳)有限公司的郑某某,行贿金额高达上千万港币。

在 2008 年前后,国土资源部组成了检查组到深圳市督查。督查期间,检查组发现郑某某公司物流园区项目用地存在更改土地功能的问题。检查组就该问题要求深圳市政府以书面形式将相关情况写成报告向上级说明。该问题被检查组指出后郑某某很害怕,因为这一方面他们将会受到处罚,另一方面如果整改,将直接影响到土地税费、地价缴纳优惠,不仅如此,还将对其公司上市造成冲击。于是郑某某找到了张士明,请张士明出面,要他帮着处理好这件事,张士明答应了。

在张士明和市政府的出面协调后,该问题基本得到解决。为了感谢张士明的帮助,郑某某特地请张士明及其他几位领导吃饭,在饭后送张士明上车时,郑某某将已用手提袋装好的 800 万元港币放到张士明车尾箱,张士明收下了。不久后,郑某某又一次找张士明出面,让他帮忙解决物流园区二期项目相关土地问题,主要是扩大用地,完善土地手续,与相关部门协调。因为有了上一次的权钱交易奠定的基础,张士明爽快答应了,而且在他的过问之下,国土局下属部门的报批、报建、协调进展都非常快,没多久就办成了。为了感谢张士明的帮忙,郑某某再次请张士明吃饭,而且在饭后又用手提袋装了150万港币送给他,张士明收下了。2009 年 5 月份左右的时候,郑某某再一次找到张士明,让张士明帮助协调办理某物流园区二期建设项目部分用地手续问题,张士明答应并安排人员跟进。事后郑某某又用纸袋装港币的方式送给张士明 150万港币,张士明收下了。不仅如此,在某一年的春节,郑某某还送给张士明妻子王某某 20 万元,王某某也收下了。

由于时间久远,张士明对受贿金额的回忆与郑某某略有出入,最终法院依据郑某某公司的费用报销及相关流水的客观证据,依据有利于被告人的原则,对其受贿金额进行了认定,最后认定其收受郑某某的受贿金额为港币 1080 万元、人民币 20 万元。

放倒多人的神秘饭局

将张士明拉下水的这场饭局发生在 2006 年年末,但其源头却在更早的 2003 年。在时任深圳市规划国土局地政处处长朱某的介绍下,深圳市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林某买下了玉龙宫公司及名下 2.8万方的用地资格,为了更快推动用地资格的获得,林某答应给朱某35% 的干股。

2006 年前后,市规划局核发用地方案图后,将其报到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申请按照基准地价以协议出让的方式办理用地手续。但由于当时国家规定,国有土地出让必须通过招拍挂的程序,而且出让底价必须严格按照市场评估价来计算,所以就林某公司的申请,深圳市国土房管局没有同意。国土房管局就玉龙宫公司项目用地的问题向市政府提出三种方案:方案一是暂缓办理用地手续,方案二是建议按原来的嬉水世界选址,方案三是持规划许可证到国土部门办理用地手续。当时采纳的意见是暂时搁置,暂缓办理用地手续。

房产开发项目的搁置意味着巨额损失,不仅林某着急,拥有35% 干股的朱某也急,林某就和朱某商量找当时分管国土的副市长吕某某汇报,由他出面将国土部门的领导请出来“做做工作”,吕某某答应出面。2006 年下半年的一天,吕某某约张士明及时任市国土房管局地政处处长的冯某某一起去某集团的会所吃饭,商量如何解决林某集团的用地问题。

在饭局上,吕某某直接对张士明、冯某某说,林某的玉龙宫项目用地的事情市规划局已经批了,还需要国土局大力支持。张士明见状,当场就表态同意,并说回去后尽快研究落实;还要冯某某按照吕某某的要求具体实施,对项目问题拿出方案进行支持。冯某某还特地问“地价是不是按照公告的市场价来计算”,当时大家都没有反对。林某看到张士明已经答应,决定乘热打铁,在饭后临走的时候,他拉住张士明,递给他一个装有港币的纸袋,说是一点心意,希望他能多多关照,张士明同意并收下了。事后,张士明将纸袋交给了其妻子王某某,纸袋里有一盒冬虫夏草和燕窝,下面放着一叠叠 1000 元面值的港币,清点之后,里面共有 200万港元。

之后,国土局对林某项目用地的态度发生了巨大转变,他们按照当时吕某某的批示,转而向市政府提出两点意见:一是拟同意玉龙宫公司取得规划许可证办理后续手续,二是用地应缴纳地价按现行公告市场价计收。2007 年3 月,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了该请示。2009 年年初,林某公司按照缴费通知书上的数额缴纳了地价。2009 年 3 月,该公司与国土部门正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10 年之后,参与这次神秘饭局的四名高官先后被查处:冯某某于 2016 年 8 月被有关部门带走,一周之后朱某和张士明也被带走。2017 年 9 月,吕某某被广东省江门市检察院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贪内助”的“神助攻”

“家无廉不宁,国无廉不安”,一个“廉内助”,能够把好“廉洁门”,守好拒腐防变的家庭防线,做好廉洁自律的家庭卫士;但一个“贪内助”就正好相反。张士明的妻子就是这样,非但没有让张士明及早在犯罪的道路上刹车,相反还送上了让张士明进一步犯罪的神助攻。结果是,她自己也被追究刑事责任。

2005 年 8 月,张士明通过时任深圳市政府分管国土的副市长吕某某认识了房地产商王某,之后在张士明的出面下,以自己打招呼或者通过他人协调的方式,帮王某公司在半山御景华庭项目的置换土地、地价计算和合同签订等事宜上提供关照。2007 年左右,王某约张士明及其妻子王某某参观半山御景华庭项目,其间问王某某想不想要两个商铺,王某某答应了。事后王某及另外一个股东送予王某某127 万元,刚好是两间商铺的总价款,以便王某某购买商铺;但王某某一直没有办理过户手续。一直到2014 年,王某某去办手续,但商铺已经升值了,王某就和邱某商量并劝王某某干脆不要买商铺了,直接将升值部分补给她就是,王某某答应了,事后王某和邱某又送给王某某差价 127 万元,即总共送给王某某 254 万元。

而在 2008 年左右,为了感谢张士明,也希望张士明能够继续关照自己,王某与邱某请张士明夫妻二人吃饭,吃完饭后在地下停车场,王某和邱某将两个箱子搬到张士明的丰田商务车上。张士明夫妻回家发现,里面一箱是 300 万元港币,另一箱则是酒。

2014 年左右,张士明已任职深圳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王某为宝安区福永街道的一个工业园区项目找到张士明,希望张士明帮他协调解决一下项目运行中的问题,张士明答应并跟时任深圳市宝安区分管相关项目的副区长打了招呼。后来项目进展顺利,为了感谢张士明的帮助,王某和邱某又一次宴请张士明夫妇吃饭,饭后拿了一个装有300 万港币的牛皮纸大信封给张士明,张士明收下了。而在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大冲村的返还用地指标一事上,张士明也给予了王某帮助,王某为此事单独送给张士明400 万港币。

深圳市某集团董事长黄某2007 年开发荔园阁三期地产项目的时候,碰到古树保护问题和土地置换问题,因为被置换的是地理位置相对更差的地块,黄某找到张士明寻求帮助,张士明就答应给他增加一点土地面积来弥补损失。为感谢张士明的帮助,黄某用箱子装好200 万元港币送给张士明。2009年年初,张士明妻子看中了黄某开发的四季山水小区房子,之后张士明就跟黄某打招呼,黄某答应以市场价的六成把房子卖给张士明。后来张士明妻子就以优惠 192 万元的价格购买了该房产。但在 2014年左右,为了防止被调查,张士明妻子补交了余款,而且将补款日期倒签到 2009 年。

警钟长鸣

从一个平凡子弟走到厅级干部,张士明凭借的是他自己个人的努力。但从善如登从恶如崩,一旦纪律底线被自己突破,转头奔向贪婪的漩涡,就决定了他难以真正得到善始善终的结局。

张士明就任过多个部门领导,倘若他不是在国土部门当一把手,没有碰到中国房地产突飞猛进、土地迅猛增值的背景时代,又或者他能坚持依规依法办理相关手续,而不被利益所驱使,不被贪婪所蒙蔽,他或许能够平安退休,好好享受自己的天伦之乐。但他以及他妻子的欲望,将他们理想的“退休后”生活击得粉碎,在花甲之年夫妻双双被追究刑事责任,不能不说这是一场悲剧,值得所有人警醒。

2016 年 8 月 16 日,广东省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原秘书长、办公厅原主任张士明因涉嫌受贿罪,在深圳市宝安机场被中山市人民检察院的侦查人员带回调查。次日,张士明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2016年 8 月 31 日,其被执行刑事拘留;9 月 13 日,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决定对其逮捕。2018 年 1 月 31 日,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将张士明受贿案移送起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该案由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案件公诉后,该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

根据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5 年至 2014 年,被告人张士明在担任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局长、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主任、深圳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办公厅主任期间,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以及利用其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港币 2310 万元、人民币约 464 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士明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利用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根据其坦白情节以及退赃情况,2018年 8 月 31 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张士明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 11 年,并处罚金150万元。其已退缴的赃款,由收缴机关上缴国库。

文 _ 汤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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