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錦繡未央》的抄襲風波此起彼伏,情節比小說本身還精彩,乘法君作爲一個喫瓜羣衆,梳理完整個事件的發展脈絡後,覺得太特麼熱鬧了。熱播劇《錦繡未央》涉嫌抄襲200餘本小說,多達2000餘萬字,被稱爲史上最大規模抄襲,社會輿論譁然,乘法君當時也是驚掉了下巴,忍不住吐槽網絡文學環境亂象。

中國是網絡文學在全球發展最迅速的國家,數量驚人!僅閱文集團,就儲備上千萬部小說。

2016年,我國網絡文學行業的PC端用戶規模約2.17億,移動端用戶規模約 2.65億。2018年,用戶規模突破4億!

2013年-2018年,我國網絡文學市場規模從30.2億元迅猛增長到165億元。

2017年,網絡文學作者達到784萬,增長率達30.2%

(數量來源於艾瑞諮詢和中國報告網)

《錦繡未央》最大抄襲侵權案! 爲何最終才判賠13.65萬?

我國網絡文學井噴式發展的背後,暴露出來的問題層出不窮,抄襲蔚然成風。熱播劇《錦繡未央》涉嫌抄襲200餘本小說,多達2000餘萬字,被稱爲史上最大規模抄襲,社會輿論譁然,乘法君當時也是驚掉了下巴,忍不住吐槽網絡文學環境亂象。

1、抄襲風波跌宕起伏

《錦繡未央》的抄襲風波此起彼伏,情節比小說本身還精彩,乘法君作爲一個喫瓜羣衆,梳理完整個事件的發展脈絡後,覺得太特麼熱鬧了。

■ 2013年2月16 日,知名小說網站“瀟湘書院”的重量級作者秦簡的《錦繡未央》被網友爆出涉嫌抄襲。

■ 2013年2月17日,秦簡拒絕承認此事,並言辭鑿鑿地發表原創聲明。

■ 2013年6月,秦簡的《錦繡未央》1、2、3冊正式出版實體書。

■ 2013年7月31日,網友在微博大量貼出《錦繡未央》抄襲的證據,並引起廣泛傳播,但秦簡對此否認,至此,抄襲風波初起。

■ 2013年8月,網友公佈秦簡抄襲越來越多的鐵證,並製作了調色盤來對比。秦簡隨即發表道歉聲明,只稱自己是借鑑模仿了一些描寫,但拒不承認抄襲。並控訴網友製作的調色盤有拼湊之嫌。

■ 2013年8月,《錦繡未央》已簽約改編影視。

■ 2013年12月,《錦繡未央》4、5、6冊出版。

■ 2015年4月26日, 《錦繡未央》拍攝製作備案。

■ 2015年9月,《錦繡未央》啓動拍攝。

■ 2016年9月,沈文文、張之帆、傅世瑾、程雲峯等在內的12位作者陸續起訴,60位編劇衆籌助12位作者起訴。堪稱有史以來抄襲比例和維權規模最大的侵權案件!

■ 2016年11月11日,《錦繡未央》正式播出,開播首日收視率位居電視劇收視率首位,上線後24小時內網絡點擊量達到3.6億,創下唐嫣所有作品中開播的最好成績,唐嫣的個人指數也迅速登頂,榮獲“十億女王”的霸稱,並因此斬獲金鷹女神獎項。

■ 2017年1月4日,《錦繡未央》被訴抄襲系列案件正式立案。

■ 2019年5月8日,北京市朝陽區法院判賠13.65萬元。

2、維權路上的悽風苦雨

小主們或許不知,網絡文學侵權案是多麼令人頭疼,時間漫長,有些官司一打就是幾年。漫長而坎坷的維權路,除了必須遭受各種社會輿論的壓力,資金更是硬傷!爲了保證陸續加入起訴的12名作者有充足的經費,編劇汪海林和餘飛帶頭髮起了三次衆籌,60位編劇積極響應,合計籌得21萬餘元,還有近百名志願者踊躍加入,三大律所的9位律師強強聯手,足足奮鬥800多天!

網絡文學侵權案最大難點在於定性和取證,需要投入大量人力和物力。本案中,認定《錦繡未央》是否構成抄襲的難度較大,因爲涉及12個系列案件,共2000多萬字的超大體量。取證比對時,不僅要閱讀被侵權的紙質版小說,還要去看網絡版小說;將語句、情節、人物設置等一一對比、排查。

3、知識產權保護之殤

作爲一名資深的喫瓜羣衆,乘法君像追劇一樣看熱鬧,但作爲一名知識產權律師,乘法君看到判賠結果時內心很是沉重,感慨此乃知識產權保護之殤。

我國《著作權法》第四十六條只規定,剽竊、抄襲他人作品,應當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公開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並可以由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給予沒收非法所得、罰款等行政處罰。

我國《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條規定的侵犯著作權罪並沒有把剽竊和抄襲他人作品劃歸到犯罪情節。

再來看一下著作權侵權賠償標準的規定,我國《著作權法》第四十九條規定:侵犯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侵權人應當按照權利人的實際損失給予賠償;實際損失難以計算的,可以按照侵權人的違法所得給予賠償。賠償數額還應當包括權利人爲制止侵權行爲所支付的合理開支。權利人的實際損失或者侵權人的違法所得不能確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據侵權行爲的情節,判決給予五十萬元以下的賠償。

165億的市場規模、4億的用戶數,作者、編劇、導演、演員和投資人等,賺得盆滿鉢滿,區區50萬,連塞牙縫都不夠,更何況此次判賠僅13.65萬,連律師費都不夠付,這豈能不讓掙扎於溫飽線的喫瓜羣衆義憤填膺!

其實,作爲律師的乘法君也有點心理不平衡,深感立法完全跟不上經濟發展的速度,更感慨法律的不健全顯著降低了知識產權侵權的成本。

雖然,2016年11月14日國家版權局發佈了《關於加強網絡文學作品版權管理的通知》,但威懾力顯然過於單薄。乘法君希望國家版權局以及行業協會能夠加強行業監管和審查,對立項、播出、出版到網絡發表等一系列流程設立嚴格的行業標準和審查制度,通過影視行業和網絡文學行業的自查自糾等手段抑制抄襲的歪風,同時更呼應我國的知識產權立法緊跟經濟發展的步伐,真正在老百姓心中樹立法律公平和公正的權威!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