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薛洪言,蘇寧金融研究院互聯網金融中心主任 來源於:洪言微語

  在當前的P2P平臺爆雷潮中,恐慌情緒的蔓延讓市場對P2P行業的未來產生了動搖。自2007年在國內誕生以來,P2P行業已經走過了10個年頭,在宏觀層面去槓桿和行業層面密集爆雷的背景下,P2P行業還能迎來下一個10年嗎?

  不忘初心,方得始終

  P2P行業的未來,還要回到行業初心去尋找。

  於平臺而言,P2P的初心是爲個體間的借貸行爲提供撮合服務,是在傳統金融供給不足背景下的普惠金融模式創新。行業早期還沒有互聯網金融的概念,市場雖然對這一新生事物保持着寬容,允許其探索與發展,但因爲缺乏一個“名分”,在不少人眼中,P2P始終難以擺脫“非法集資”的帽子。

  那個時候的P2P創業,非但沒有納斯達克敲鐘的憧憬,還需要克服因政策環境變化而隨時被取締的恐懼,是需要一些理想和勇氣的。2007-2010年間,國內P2P平臺數量不過10家左右,截止2012年底,數量也不過150家左右。

  後來,有了“互聯網金融”名分的加持,一些居心不良的人混了進來,如e租寶之流,打着P2P的名號玩起了龐氏騙局;一些平臺開始膨脹,做起了大金融的夢,把影子銀行那一套玩法照搬過來,對接起了房地產、地方融資平臺等大標資產,搞起了期限拆分,從P2P到P2F、P2G,資產端的那個P不見了蹤影,偏離了普惠金融的初衷。

  當P2P可以承載各種各樣的夢想時,各色人等扎堆湧進來。2013-2014短短兩年內,P2P平臺數量增至數千家,變得魚龍混雜,後來,頻頻有平臺爆雷,再後來,有了互聯網金融集中整治。

  P2P的初心是小額分散的普惠金融,是個小而美的縫隙性行業,是傳統金融體系的有益補充。無論是非法集資,還是藉助P2P的名號玩影子銀行,都偏離了P2P的初心,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礎。

  回到當前的P2P平臺爆雷潮,這些先後爆雷的平臺,哪個沒有偏離行業的初心呢?

  普惠金融領域,P2P仍大有可爲

  近些年,藉助金融科技的賦能,普惠金融領域開始成爲巨頭的戰場。先不說傳統銀行相繼成立普惠金融部以及長期以來的“兩個不低於”及“兩增兩控”等指標的貫徹,互聯網金融巨頭在供應鏈金融、場景消費金融以及農村金融、微商金融等領域也多有佈局,這個時候,發展普惠金融,還需要P2P行業嗎?

  藉助金融科技的手段,我們可以把金融業務從線下搬到線上,普惠金融,不必再依靠在當地設網點的傳統模式,大大擴充金融服務的範圍,降低金融機構經營成本,也爲大中型金融機構發展普惠金融業務提供了新的想象空間。

  不過,無論科技怎麼發展,借款人與放貸機構之間的信息不對稱永遠存在;普惠羣體在主流的風險評估指標上弱於主流人羣的現狀也不會改變;信貸資源屬於稀缺資源,從商業利益最大化的角度出發,金融機構會優先滿足主流客羣融資需求的現狀也不會改變。

  所以,要發展普惠金融,建立多層次的金融機構體系始終是基礎和前提。既要鼓勵大中型金融機構發展普惠金融業務,更要鼓勵和扶持各類紮根區域的小型機構的發展。P2P行業,作爲普惠金融領域的重要力量,仍然有堅實的存在基礎。

  完善投資者保護長效機制,重拾行業信心

  P2P行業中長期發展的基礎依舊牢靠,不過對行業而言,當前最緊急的工作是應對爆雷潮帶來的流動性危機。

  據不完全統計,自2018年6月份以來,爆雷的平臺已經超過110家,且仍在以平均每天3-5家問題平臺的速度持續發酵。受此影響,市場流言四起,恐慌情緒蔓延,資金加速流出,形成了惡性循環。

  在金融行業,流動性問題幾乎能引發任何其他問題。在P2P行業,流動性問題不僅是違規平臺的死穴,資金池運作、活期理財等模式在流動性危機前毫無抵抗力;即便是合規經營的平臺,投資者端資金的大量流出,也會因業務萎縮、信心缺失等很快轉化爲經營問題。

  截斷流動性危機的關鍵是重拾投資者信心,所以,我們看到一些頭部平臺和媒體先後站出來爲自己代言、爲行業發聲,還有一些平臺,通過披露融資信息、主動增資、主動披露經營信息、發起投資者見面會甚至是臨時加息等方式,試圖挽回投資者信心。不過,在平臺爆雷聲不停的環境下,這些措施的效果有限。

  P2P行業的污名化,非朝夕積累,投資者的信心,從來就不穩固。投資者的憂慮,根源在於資金安全,對平臺的要求,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要求平臺合規經營,這樣才能從根本上杜絕因非法集資、自融、虛構項目等違規操作導致的資金損失;二是在平臺合規經營的基礎上,建立一些保護資金安全的長效機制,儘量降低因平臺經營性風險帶來的資金損失。

  所以,從投資者保護角度出發,僅僅是合規經營恐怕還不夠。即便是銀行存款,若沒有存款保險制度,即便銀行合規經營,儲戶依舊會擔心因經營失敗導致的存款資金損失,進而容易引發擠兌等問題。就P2P行業而言,一方面要聚焦合規發展,積極推動整改,早日啓動差異化備案工作;另一方面,在投資者資金安全上,除了銀行存管,還應該再匹配一些長效機制,比如,能否效仿存款保險制度,探索推出P2P投資保險等資金保障制度等。

  樹立風險意識,纔是資金安全的根本保障

  再完善的投資者保護機制,也不能從根本上杜絕投資風險;再完善的投資者保護機制,也需要投資者的配合才能發揮效果。

  在此次平臺爆雷潮中,我們看到太多的投資者在平臺甄選上缺乏基本的常識,投前不做調研,投後不做跟蹤,不少人甚至把網貸投資等同於高息版的銀行存款,借錢投資,自以爲是無風險套利。

  若投資者不樹立風險意識,投資者保護便無法真正落地。高收益對應高風險,網貸投資不是存款,投資資金安全與否,歸根結底取決於投資者自身。

  不過,歷史告訴我們,投資者大多是健忘的。此次P2P平臺爆雷潮中,很多投資者體會到了恐慌的滋味;到了風平浪靜時,我們是否還能把風險牢記於心呢?

  希望如此,可我不抱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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