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最高檢要求各部門認真總結和辦理議案、建議和提案的主要做法,與代表委員聯繫溝通情況和效果,以及加強和改進辦理工作的意見和建議,於7月31日前以書面形式報送辦公廳。最高檢黨組書記、檢察長張軍強調,紮實有效做好議案、建議和提案辦理工作,深化強化與代表委員的溝通聯繫,在“穩進、落實、提升”中努力答好新一年深化檢察工作考卷,以優異成績迎接新中國成立70週年。

4月26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召開全國人大代表議案建議和全國政協提案交辦會。最高檢黨組書記、檢察長張軍強調,紮實有效做好議案、建議和提案辦理工作,深化強化與代表委員的溝通聯繫,在“穩進、落實、提升”中努力答好新一年深化檢察工作考卷,以優異成績迎接新中國成立70週年。

記者瞭解到,今年,最高檢共承辦兩會期間代表委員提出的議案、建議和提案共212件,相比去年上升21.8%。其中議案6件,建議150件,提案56件。全國人大確定最高檢重點督辦建議主題爲“推進檢察公益訴訟深入開展”,涉及代表建議11件。

代表委員關注內容更加豐富

最高檢各承辦部門工作人員領取材料

“今年最高檢承辦的議案、建議和提案所涉及議題和領域廣泛。”最高檢辦公廳負責人介紹說。

2019年,代表委員關注的內容主要涉及七個方面,從代表委員對檢察工作集中關注點的具體內容來看,與往年相比內容更加豐富。212件議案、建議和提案中,主要涉及完善立法、司法解釋和修改有關法律、深化司法改革、進一步加強法律監督職能等七個方面。

據統計,在212件議案、建議和提案中,關於完善立法、司法解釋和修改有關法律方面有38件,佔17.9%,主要包括推動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具體執行落實、修改立法建立互聯網領域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制度、爲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立法等方面;關於深化司法改革方面有34件,佔16%,主要包括探索建立安全生產(應急)領域公益訴訟制度、深化“捕訴一體化”制度改革等;關於進一步加強法律監督職能方面有31件,佔14.6%;關於健全完善檢察工作制度和機制方面有40件,佔18.9%;關於加強檢察隊伍和基層基礎建設方面有16件,佔7.5%;關於發揮檢察職能服務經濟發展和創新社會治理方面有31件,佔14.6%;關於檢察工作其他方面有22件,佔10.4%等。

落實責任分工明確辦結時間表

最高檢各承辦部門工作人員簽字認領任務

“今年,最高檢要求各承辦部門以高度負責的態度、紮實有效的作風,切實把今年的議案、建議和提案工作辦理到位、落實到位、反饋到位。”最高檢辦公廳負責人表示。

該負責人介紹,首先是落實責任分工。要求各部門認真落實部門主要領導、處室負責人、具體承辦人分級負責制。主要負責同志親自安排部署、親自協調落實,將每件議案、建議和提案落實到具體處室、落實到具體承辦人員。要認真聽取辦理工作彙報,協調解決重大問題。具體承辦人員要深入研究把握議案建議和提案的實質,主動聯繫代表委員聽取意見建議,認真起草答覆意見稿。

最高檢各承辦部門積極開展落實工作,明確本部門的聯繫人和每項議案、建議和提案的承辦人,並要求於4月30日前將辦理臺賬送辦公廳備案。同時,對於辦結時間也作出要求。

“按照先協辦、後主辦的原則辦理。屬於最高檢協辦和會同辦理的,承辦部門應於5月31日前辦結,給主辦單位形成答覆意見留出時間;屬於最高檢獨辦、主辦、分辦的,要在6月30日前辦結。”辦公廳負責人說。

把議案、建議和提案辦成精品

交辦會上,張軍要求,要本着對人民負責、對新時代檢察事業負責的態度,精心把議案、建議和提案辦好、辦出成效,辦成精品。

2018年,最高檢實現辦理工作“一表清”。“一表清”即逐件明確責任人,指定專人跟蹤、協調、督辦,與各承辦部門聯絡員一起嚴格控制建議、提案、議案的辦理期限、辦理進度。2018年,最高檢首次組織開展“兩會建議和提案優秀答覆文稿”評選活動,邀請代表委員和法學專家評選出22件優秀答覆文稿並通報。“這一活動激勵各承辦部門互相學習、相互交流,進一步提高辦理水平。”辦公廳負責人說。

最高檢對今年的答覆文稿進一步明確要求:“答覆意見要有實際內容,意見措施明確,針對代表委員提出的意見逐條進行答覆。對能夠解決的問題,應答覆進展情況和結果;對應該解決但一時難以落實的,應先向代表委員如實說明情況,明確辦理時限,並說明在解決後再答覆;對確實不能解決的,應該詳細說明原因,取得代表委員的理解和支持。要對答覆意見中涉及的法律政策問題進行全面審覈,對提出的工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計劃要認真研究,確保符合實際、切實可行。”

“辦前聯繫、辦中溝通、辦後回訪”仍是今年辦理工作堅持的原則。辦公廳負責人說:“辦理前與代表委員聯繫,深入瞭解建議、提案的背景;辦理中積極與代表委員溝通,邀請代表委員參與調研、座談,共同研究解決問題;辦理後認真徵求代表委員對答覆的意見,做到代表委員的議案、建議和提案能夠切實推動問題的解決,改進檢察工作。”

最高檢要求各部門認真總結和辦理議案、建議和提案的主要做法,與代表委員聯繫溝通情況和效果,以及加強和改進辦理工作的意見和建議,於7月31日前以書面形式報送辦公廳。

對於最高檢承辦的11件“推進檢察公益訴訟深入開展”的重點建議,最高檢辦公廳負責人表示:“承辦部門高度重視,確保辦理效果。辦理過程中要主動邀請提出建議的代表參與調研;必要時請負責督辦的全國人大監察和司法委員會派人蔘加。對代表建議,還有其他單位共同辦理或協辦的,主動邀請協辦單位一起開展調研。”(檢察日報 梁利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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