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國時期,蜀主劉備臨終前勸勉兒子劉禪說,不要因爲好事微小而不去做,也不要因爲壞事微小而去做。小善積多了就成爲大善,而小惡積多了也會壞大事。告誡我們爲羣衆辦事要從辦小事情做起。

然而,在現實工作中,在對待百姓的“小事”上,常常讓少數黨員幹部不以爲然,更讓少數領導幹部視若無睹。不但不主動去處理解決,而且睜隻眼、閉隻眼,能拖就拖,認爲解決不解決無傷大雅,不可避免地傷害了羣衆感情,損害了黨員幹部的形象。其實,很多全局性、有影響的大事往往就隱藏在紛雜瑣碎的小事裏面。小事雖小,卻反映一個人的心靈,是大事的基礎,輕視小事,最終也難成大事。對於黨員幹部來說,人民羣衆的事不應有大小之分,我們眼裏的“小事”,在羣衆眼裏很可能就是“大事”。我們如果能爲羣衆辦好每件“小事”,就能爲羣衆解決大難題,贏得社會尊重和羣衆的讚揚。

所謂“小事”,就是不容易引人關注、難以造成影響的事。然而,從內涵上分析,一個“小”字卻覆蓋了人們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羣衆每天的飲食起居、喫喝拖撒其實就是由一件件小事組成的。這些小事卻與羣衆切身利益慼慼相關,關乎羣衆情緒,是影響人民羣衆對我們工作滿意度的大事。老子說: “天下難事,必做於易;天下大事,必做於細。”所以,關注小事,解決小事,絕非小題大做,恰恰體現了黨員幹部作風建設的內在要求。要讓羣衆看到黨員幹部實實在在的作風轉變,就要認認真真地解決好羣衆的“小問題”、“小事情”。因爲這些“小問題”、“小事情”看上去雖然瑣碎、細微,解決好了卻意義非凡。不但能有效助推黨員幹部作風轉變,還能爲辦“大事”打下牢固的羣衆基礎。

其實,百姓評價黨員幹部,不僅要看辦了幾件“大事”,更要看對待“小事”的態度。黨員幹部乾沒幹事,羣衆往往就看身邊的“小事”能不能引起關心,能不能心繫基層、情繫百姓。“小事”折射形象,“小事”反映作風。事實證明,黨員幹部只有深入基層、深入羣衆,瞭解並辦好涉及羣衆利益的小事,才能以小見大、聚少成多,讓羣衆滿意。

習近平總書記深刻指出,“羣衆利益無小事。抓好爲民謀利的‘小事’,必須要像抓‘大事’那樣,把求真務實的精神貫徹到爲民辦實事的具體工作之中。”從“小問題”出發解決帶有普遍性的“大問題”。才能真正“壘土成臺”、“集腋成裘”,更好地服務基層、服務羣衆。 (廣安區北辰街道 王忠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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