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各種樂器所使用的音律不一致,所以存在一個音準問題。例如,主要使用純律的銅管樂器與使用十二平均律的鋼琴就有明顯差異。即便是使用同一律制的樂器,也會因樂器本身的構造、製作工藝及演奏者的主觀因素而產生音準差異。

吉他使用的律制是十二平均律,然而與十二平均律的音準相比卻有不少差距。首先是吉他的發音方式與拉絃樂器(如小提琴)或簧管樂器不同,吉他的弦振動有一個極明顯的始振、穩態、衰減過程。隨着能量的損耗,琴絃的振幅由大至小,因而音量也由強至弱,直至消失,但同時,弦的有效振動長度也隨之有一個由長向短縮減的過程和趨向,因而音高也有由穩偏低的趨向。當我們拿吉他跟風琴或其他簧管樂器對音高時,常感覺到吉他在撥絃後的一瞬間音準是對的,在餘音即將消失時卻偏低了。這大約也是吉他這個樂器固有的魅力——有一種與生俱來的憂鬱,其中原因主要在於吉他的弦振動有一個始振、穩態、衰減過程,而且這個過程來的非常快,實際上,一切撥絃樂器都有此特點,鋼琴也如此,只是其琴絃比較長,震動幅度比較大,震動時間比較長,因而對音準的影響不大,往往忽略不計罷了。

其次,吉他指板上的品位是按十二平均律安置的,但與十二平均律的音準仍無法一一對應。主要原因是琴絃的張力隨演奏有變化,吉他是通過在不同品位上按壓弦來奏出不同音高的,同一琴絃,在不同品位上按壓必然產生不同的張力,而且越往高品位按,弦的張力越大,因爲把位越高,琴絃與弦枕的距離越寬。這樣,一定的弦長隨着其張力的增加,振動頻率必然會加快、聲首亦必然偏高。這一點存吉他上是極爲明顯的,特別是在琴馬過高或使用鋼弦的吉他上。聽覺敏銳的吉他愛好者可能有這樣的體會,兩根空弦的音高都與校音器對準,但若一音用空弦彈出,一音用瑪另一弦的高把位彈出,這兩個音的音程卻與其本來面目有點異樣,原因正如上面分析。

有沒有辦法解決這個問題?有。其中之一就是將琴馬稍往後移(有些吉他琴馬可調)。從理論上講,比空絃音高八度處(第十二品)應是整根弦的中點,但若能讓靠琴馬一端長出1—4毫米,使高把位按弦而帶來的琴絃張力增加、音高偏高相抵消,取得接近十二平均律的音準。這長出的1~4毫米弦長,雖然在一定程度上打亂了原來十二平均律的品位安置,卻能隨着品位的高低發揮不同的調節作用。品位越高,其調節作用也越大,反之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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