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縱觀歷史,中國人在催生這件事兒上,還真有一套。他們既能保證國家利益不受損失,又能讓老百姓心甘情願地爲國家生娃。

  等着國家分對象的壹讀君| Blues

  和人口平穩增長的歐洲相比,中國的人口增長曲線可以用大起大落來形容。

  一般在歷史上某個朝代結束時,都會有人口的急速下落。新的朝代建立初期,又有人口的迅速增長期。

  由此可見,歷朝歷代的統治者都深諳一套催生大法。

  漢朝:不結婚就收剩女稅

  漢代初期,經歷了秦朝暴政、劉項之爭等多年戰亂,人口只有1.5-1.8千萬。爲了經濟、也爲了國家穩定,漢初提出了“休養生息”的政策。這其中的“生息”可以理解爲生養繁殖。漢初的“休養生息”使得漢朝的元氣迅速恢復,也爲漢武帝平匈奴提供了人力和經濟支持。經過一系列政策的溫養,漢朝的人口高峯達到了6千萬左右。

  漢朝的稅收政策中有一條對女單身狗特別不友好。在漢代,如果過了15歲女子還沒有婚嫁,那就需要交5倍於普通人的賦稅。

  

  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五算。

  

  這種對未婚女子收取重賦的方法,從經濟上強制將育齡女子送入家庭,擔負起生兒育女的責任。這種方式就跟二胎基金比較類似了,也算是比較不成熟的做法。

  少交人頭稅,百姓心甘情願的生

  唐朝實施的兩稅制,既使國家不虧又能讓人口增長的方式。在兩稅制實施以前,國家的賦稅主要是按人頭算(丁稅),有多少人頭就要交多少稅。這就很大程度的抑制了人們的生育慾望,畢竟多生一人,就要多交一份稅。

  兩稅制實行以後,賦稅的收取方式變成了按戶收取和按土地收取。這種收取方式就意味着每家有多少人丁不再那麼重要,賦稅按照資產和土地收取,多生出的勞動力就能創造出更多的經濟價值。

  對於國家來說,實施兩稅制以前,是有多少人收多少錢。實施了兩稅制以後,是要用多少錢收多少稅。田稅的收取份額增加,讓生產方式變成了勞動力密集型方式。要想富,先種地,多生孩子少壓力。

  這一稅法成效也非常顯著。唐朝在施行兩稅法之後,經歷安史之亂的唐朝又得已苟延殘喘了100餘年,兩稅法的刺激功不可沒。從唐朝開始以後,中國曆朝歷代實施的稅法都以“兩稅法”爲藍本。在宋朝時,人口峯值便突破了1億。

  清明上河圖中表現出的人口密度跟現在的旅遊旺季頗有相似之處

  催生大法,還是四郎用得好

  清朝時期,人口增長更猛。從清朝初期的8千萬,在268年間就突破了4億大關。除了基本的兩稅制的作用,清朝康熙和雍正這兩父子功不可沒。

  “滋生人丁,永不加賦”就是說以康熙50年的人丁數爲標準,以後增長的人丁,不再收取丁稅。也就是老百姓從此可以隨便生了,生了多少都不用多給朝廷交錢。

  嬛嬛的四郎雍正頒佈了“攤丁入畝”政策,這是對父親永不加賦政策的延續。康熙時期對丁稅已經進行了減免,到雍正時期的“攤丁入畝”則是徹底廢除了丁稅。

  從此以後,困擾中國人數千年的人頭稅就被徹底取消了。這對沒什麼節育手段的古代,更是如同開了生娃的水閘。

  看起來,清朝的這幾個政策是利國利民的好政策,爲百姓節約了不少負擔,那是不是這就意味着國家的收入變少了呢?

  不!歷朝歷代的統治者都不是傻子,不會真的平白無故的減少自己的財政收入。他們把本來該收取的人頭稅轉移到了土地稅上,看似少交了不少錢,其實這個錢再以另外一種方式交給國家。

  這招兒非常的高明。不再收取丁稅,相當於全面放寬了生育,很大程度上刺激了人們的生育意願。另一方面,又大大的提高了土地稅,老百姓爲了能夠交上繁重的田稅,只能多多生娃,增加勞動力的數量。老百姓和後代百姓還會歌頌統治者減除稅賦,爲民解憂。

  emmm,頗有點被人賣了還給人數錢的感覺。

  康熙:朕聰明吧!

  就拿清朝康熙年間來說,“康熙盛世”其實是建立在高額賦稅的基礎上的。康熙末期雖然耕地不如明朝萬曆年間多,但是所收取的賦稅確實萬曆年間的數倍。這只不過是一種變着法的收錢的手段,卻讓當時的百姓心甘情願的爲國家生娃,人口數量連續突破2億、3億,巔峯期直達4萬萬人。古代統治者的智慧果然是無窮的。

  人多力量大

  建國初期到20世紀70年代也是人口急速增長的階段。建國伊始,並沒有經歷過人口普查,一般都以4億人口來算。在1949-1953年期間,經歷了抗日戰爭、解放戰爭的中國經濟需要恢復期,所以並未有約束人口的政策,而是秉承着“人多是好事”的想法讓其自然發展。

  到1953年第一次全國人口普查,中國人口達到6.01億(含臺灣),僅中國大陸就有5.9億人口。

  人多力量大

  這期間,雖然沒有人口約束政策,但是卻有不少人口鼓勵手段。

  建國早期,我國不少政策都模仿當時的老大哥蘇聯。在政策和輿論上主張學習蘇聯獎勵多生育的做法,對多生孩子進行鼓勵。據老人回憶,當時多生一胎是可以多領一斤糧食的。得到確確實實的好處,老百姓纔會肯多生孩子。

  1950年,國家衛生部和軍委衛生部聯合發佈了《機關部隊婦女幹部打胎限制的辦法》,規定“爲保證母體安全和下一代生命,禁止非法打胎”。在1952年,禁止人工流產的規定擴散到了所有女性。這則規定將除極特殊情況的人工流產作爲違法行爲,加以限制。此外,1953年,國家還禁止售賣避孕藥和避孕工具。

  從政策上進行鼓勵,又嚴格控制節育、避孕手段,同時生活水平在逐漸上升,死亡率下降。短短20年間,到20世紀70年代,我國的人口總量就達到了8.3億。

  這樣回頭看一看,我國確實是有一套自己的催生經。要想讓人們爲國家生娃,還需要動動腦子纔行。在保證國家利益的前提下,讓老百姓心甘情願的生纔是催生的關鍵。

  參考資料:

  1.“康乾盛世”與歷史意義的採擇,姚念慈,2009.

  2.中國歷史上的人口增長,豆建春,2015.

  3.《中國人口史》,王育民,江蘇人民出版社.

  4.建國後我國人口生育政策的嬗變及其影響,孫怡穎,2017.

  5.20世紀50年代中國人口政策的回顧與再評價,翟振武,《中國人口科學》,2000.

  6.50年代以來我國解決人口問題得失的再評價,黃宏、郭鳳海,《中共黨史研究》,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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