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了交通事故後

應保護現場並及時報警

這是每位司機都知道的基本常識

然而

有些人爲了謀取不法利益

鑽起了保險理賠的空子

精心佈置“交通事故”現場

企圖找保險公司“買單”

自認爲聰明至極

殊不知

“聰明反被聰明誤”

案件回顧

時 間

4月19日上午11時許

地點

長涇鎮雲顧路南國沈家宕入口地段

“我開車時不小心撞了電線杆,車輛受損。”

江陰市公安局交警大隊長涇中隊接警後,民警迅速出警趕赴事故現場進行勘查。

事故現場圖

表面看起來這是一起簡單的單方事故,但細心的民警憑藉多年的辦案經驗,發現該起交通事故疑點重重:

⏫疑點一:當事車輛車身顏色是白色,電線杆是灰色,撞擊痕跡上爲什麼會出現多處紅色印跡?

⏫疑點二:如果是駕駛不當撞到了電線杆後立即報警的,地面輪胎印跡應該是清晰的,但事故現場地面有多條縱橫錯亂的輪胎印跡。

“車身上的紅色印跡是怎麼來的?”

“電線杆上的啊!”

爲了儘快查明事故真相,民警立即返回中隊並調取事故現場周邊區域監控,還原了事發的整個過程。根據監控視頻顯示,事發當天上午10時56分許,涉事車輛出現在探頭範圍內,從駕駛室內下來一名身穿黑色衣服的男子,該男子下車後就不停地繞着車輛前後左右地查看,看完再上車重新移車,期間反覆了多次,似乎在測算着什麼,這也成功印證了爲何事發現場有多條輪胎印。

在確鑿的證據面前,駕駛人沈某最終承認自己爲騙取保險賠償故意僞造事故現場的事實。

事情真相是這樣滴

4月18日傍晚時分,沈某的老婆開車時發生了碰擦,當時未報警,事後沈某發現車輛受損,又不想自己掏錢修車,於是自作聰明僞造事故現場企圖騙取保險賠償金額。目前,該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中。

法律鏈接

保險詐騙罪是指以非法獲取保險金爲目的,違反保險法規,採用虛構保險標的、保險事故或者製造保險事故等方法,向保險公司騙取保險金,數額較大的行爲

根據《刑法》198條規定,犯保險詐騙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友情提醒:

對於

故意製造或虛構交通事故騙取保險賠款的行爲

保險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

並將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希望廣大車主千萬不要鋌而走險

以身試法!

編輯:蘿蔔蹲

來源:江陰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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