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重大事件与政策解析(2018年12月第4周)

重点政策解析,重大事件梳理

1、借贷利率优惠15个基点,央行定向降息惠及小微、民营企业

2018年12月19日,为加大对小微企业、民营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央行决定创设定向中期借贷便利(TMLF),根据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民营企业贷款增长情况,向其提供长期稳定资金来源。

支持实体经济力度大、符合宏观审慎要求的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大型城市商业银行,可向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申请。定向中期借贷便利资金可使用三年,操作利率比中期借贷便利(MLF)利率优惠15个基点,目前为3.15%。

同时,根据中小金融机构使用再贷款和再贴现支持小微企业、民营企业的情况,中国人民银行决定再增加再贷款和再贴现额度1000亿元。

政策影响:定向中期借贷便利能够为其提供较为稳定的长期资金来源,对小微、民营经济支持态度明显,还有利于调整商业银行本身的流动性结构,优化信贷结构。

因此,调整小微金融业务管理机制、创新小微信贷产品对于金融机构响应国家政策,扩大小微企业贷款规模具有重要意义。

此外,本次主要是定向降息,说明在国家看来,现在市场不缺资金,缺少的是便宜的资金。由于降准功效代替不了降息,明年央行降息的可能性大增。

2、2019年路在何方?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传递发展新动向

2018年12月19日至21日在北京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传递出新的政策走向。

明确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八字方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必须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不动摇,在“巩固、增强、提升、畅通”八个字上下工夫。

这是中央首次明确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八字方针”,即巩固“三去一降一补”成果,增强微观主体活力,提升产业链水平,畅通国民经济循环。

推动全方位对外开放。针对全方位对外开放,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推动由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向规则等制度型开放转变,放宽市场准入,扩大进出口贸易,推动共建“一带一路”,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等一系列新举措。

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宏观政策要强化逆周期调节,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适时预调微调,稳定总需求。

构建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长效机制。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构建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长效机制,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因城施策、分类指导,夯实城市政府主体责任,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

专家观点: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学部委员、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理事长李扬:我们是在更加基础、更加扎实地推进改革。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社会发展研究所所长杨宜勇:2019年中国的宏观经济不会硬着陆,一个是要发展高新技术,一个是要发展基础设施。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经济研究部研究员张立群:中国经济的基本面已经明显好转。明年中国经济应该是一个低开逐步回升的态势,基于对中国经济潜在增长能力的分析,中国目前的增长率水平是低于潜在增长率水平,所以中国经济有望从明年开始进入到平稳回升的新的阶段。

3、已有26家商业银行拟成立理财子公司

截止到2018年12月24日,已有26家商业银行拟成立或意向成立理财子公司,其中包括5家国有银行、9家股份制银行、邮储银行、9家城商行和2家农商行。

从理财子公司拟注册资本规模来看,国有银行规模较高,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分别达到160亿元、150亿元、120亿元、100亿元和80亿元;股份制银行多不超过50亿元;城商行和农商行的拟注册资本规模在10亿元到20亿元之间。

专家点评:

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商业银行设立理财子公司开展资管业务,有利于强化银行理财业务风险隔离,推动银行理财回归资管业务本源,逐步有序打破刚性兑付,实现“卖者有责”基础上的“买者自负”。同时,也将促进理财业务规范转型、更好地保护投资者权益。

★银行同业市场动态

本周重大事件与政策解析(2018年12月第4周)

“数字普惠金融发展与监管”专题研讨成果分享

12月9日下午,上海新金融研究院(SFI)与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CF40)在上海联合举办了CF40内部课题评审会暨SFI闭门研讨会第79期,会议主题为:“数字普惠金融发展与监管”。

部分参与嘉宾

杨凯生:CF40学术顾问、中国工商银行原行长

纪志宏:CF40成员、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司长

张承惠:CF40资深研究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原所长

莫秀根:中国普惠金融研究院研究总监

研讨观点:

与会专家指出,我国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果,前景可期。但近期在多重因素影响下,其发展仍需规范以促进其长期可持续。结合《G20数字普惠金融高级原则》和我国发展实际,建议健全支撑我国数字普惠金融可持续发展的三大支柱。

1、数字普惠金融发展有待规范和引导

近年来,在数字技术的推动下,我国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果,但同时也出现了一些金融乱象,如非法集资、传销、诈骗等。

近期,针对行业乱象,监管部门密集出击,重点对P2P、现金贷等开展清理整顿。然而,大量监管措施在发挥作用的同时,也引发了诸多争议和问题,这些问题对市场形成合理预期以及行业发展前景形成不良影响。

但从长期来看,其发展前景可期,亟需通过规范和引导促进数字普惠金融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从需求端看,中国数字普惠金融需求旺盛,存在较大发展空间。

从供给端看,虽然目前中国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处于全球领先地位,但国际上你追我赶势头迅猛,未来中国能否保持领先地位,取决于能否形成可持续发展的规范制度。

如能对数字金融发展进行合理有效的引导,未来我国普惠金融可能将走进一个标志性的新阶段。

2、建立支撑数字普惠金融可持续发展的三大支柱

结合《G20数字普惠金融高级原则》和我国发展实际,建议建立支撑我国数字普惠金融可持续发展的三大支柱:

第一,建立可靠安全的基础设施和数据共享、保护机制。

一是明确数据产权,完善立法保护隐私。二是政府健全金融科技系统安全、技术应用标准,并作为从事金融科技行业的准入门槛之一。三是建立反欺诈数据服务共享平台,联合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工信部等政府部门,互联网金融协会等行业协会及相关金融机构、金融科技公司建立反欺诈工作机制,推动不良信用数据共享。

第二,建立动态平衡的监管框架。

公平一致监管。重视功能监管、行为监管,对具有同一经营性质和风险特征的金融行为,尽可能统一监管标准,无论风险源于何类机构、何类业务模式以及何类技术手段。

动态平衡监管。对网络支付、互联网货币基金等成熟业务,监管基本可实现常态化。对网络借贷、股权众筹等新兴业务,风险积聚较多,业务模式尚未成熟,监管上应从严把握并逐步完善监管框架。

同时,行业内也要实施分级监管,在杠杆率、资金来源以及业务范围上适当区分,扶优汰劣,既体现包容性,又体现竞争性。

第三,建立有效负责的消费者保护机制。在服务商行为规范方面,制定统一的供应商行为规范要求和相应的责任追究和处罚机制。

在消费者能力建设方面,明确服务商的相关义务,同时对部分高风险的投资和借贷业务,可将客户能力培训作为提供金融服务的前置条件。

在维权机制和渠道上,应确保投诉解决机制方便、易于理解、高效且免费。一是建立面向用户的信息查询平台。二是健全投资者适当性制度。三是探索建立符合国情的多层次消费者纠纷解决机制,鼓励消费者使用团体诉讼机制。四是健全消费者数据隐私保护机制,重点加强对数据采集、使用监管。

此外,也有专家针对数字普惠金融的长期可持续发展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明确方向,形成预期。尽快明确监管整治方针,让市场主体对照监管标准及时调整战略布局和业务板块;强化监管前置和契约精神,给市场一个合理的预期。

二是充分发挥金融科技公司和传统金融机构的各自优势,形成上下游协同发展的业态。银行是普惠金融的主渠道,具有易于监管、资金充足、供应链多、利率成本优惠等天然的优势;金融科技公司机制灵活,内部创新动力强烈,在获客渠道、数据分析、风控模型等方面优势明显,二者合作可优势互补。

三是善用科技提高监管能力。注重技术与法规、条文的整合,也要注重利用技术对监管科技本身进行监管。理顺大数据公司和监管部门在科技监管中的合作模式,提高监管科技应用的动力。

四是提高数字普惠金融的可审计性。除了定性描述数字普惠金融的概念外,还需进一步明确其可用于定量分析的业务范围和统计标准。

金融城研究团队紧跟市场热点,聚焦产业政策,把握经济形势,为商业银行、消费金融公司、互联网金融机构、金融科技公司提供研究咨询服务。对宏观经济形势、重大政策、重点产业、消费金融、普惠金融、资产管理以及金融科技等领域皆有深入研究。

本周重大事件与政策解析(2018年12月第4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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