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记者从宜宾市纪委、监察委员会获悉,日前,经宜宾市纪委监委指定管辖,高县纪委监委对宜宾市慈善总会办公室原主任周丹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周丹身为党员干部,丧失理想信念,法纪意识淡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转移证据并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涉嫌受贿犯罪。

周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涉嫌受贿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宜宾市民政局党委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周丹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宜宾市监委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周丹简历

周丹,女,汉族,1982年11月生,四川荣县人,在职研究生学历。2008年9月参加工作,2015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8年9月至2011年7月,在南溪县留宾乡中学任教(2009年10月至2011年7月,先后借调至南溪县民政局、南溪县交通局工作);

2011年7月至2013年1月,在宜宾市民政局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工作;

2013年1月至2017年7月,任宜宾市民政局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副主任;

2017年7月至2017年10月,任宜宾市慈善总会办公室副主任;

2017年10月至今,任宜宾市慈善总会办公室主任。

内容来源:宜宾新闻网

本期编辑:宜宾勇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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