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广电讯(全媒体记者 耿吉国 通讯员 柯昌琦 李光海 王伶俐)日前,郧阳区检察院联合该区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到辖区大柳乡十字沟村跟踪督查被毁公益林地植被复绿情况。

记者现场看到,被毁坏林地栽种的柏树苗和高羊茅草已经发出新芽,达到复绿要求。 据了解,2016年4月,龚某某等人在未办理林地征占用手续的情况下,在大柳乡十字沟村葫芦堡岩处扩宽道路,平整场地,毁坏国家级公益林地面积达15.6亩。龚某某等人因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2018年8月,郧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干警在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过程中发现了上述事实,遂向林业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采取有效措施恢复被毁的林地。收到检察建议后,郧阳区林业部门高度重视,向龚某某等人下发了责令恢复植被通知书,责令龚某某等人在2019年1月底以前恢复被毁林地。

目前,被毁林地栽植的1200余棵柏树和播撒的500余公斤高羊茅草籽养护到位,长势良好。

郧阳区人民检察院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下一步,他们将继续联合林业部门督促相关责任人对其他坡度较大的裸露山体做好生态修复,让被毁林地全部种树,全面复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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