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西安千億國企7名年輕高管均爲掛名,4名領導被問責)

12月29日,備受社會關注的“西安千億國企年輕高管事件”調查處理結果出爐,澎湃新聞從西安市政府新聞辦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獲悉,捲入輿論漩渦的西安高新控股公司董事長李甜等3人,與之前任命的4名兼職董事實際均爲掛名,並無任何經營管理職權;包括西安高新區財政局原局長王進傑在內的4名處級以上領導幹部被問責,王進傑被免職;西安高新區黨工委、管委會分別向西安市委、市政府作出書面檢查並切實整改。

西安紀委監委相關負責人通報稱,西安高新區財政局不認真執行上級關於清理兼職的有關決定,用非在編員工掛名公司“高管”,搞變相兼職,違反了組織紀律和工作紀律;高新區黨工委組織人事部對高新控股高管任用疏於管理,在高新控股法定代表人實際空缺一年零八個月的情況下,未督促進行變更,對財政局擅自變更高新控股高管失察失管,違反了工作紀律;高新區黨工委、管委會落實黨管幹部原則不到位,致使違規任用國企高管問題發生,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履行主體責任不力。

此外,澎湃新聞還從上述發佈會上獲悉,從11月9日起,西安市國資委在全市範圍內集中開展國有企業法人治理結構專項整治行動,以落實黨組織在公司法人治理結構中的法定地位和完善企業黨委會、董事會、監事會、經理層爲重點,完善了932戶國有企業的法人治理結構。

爲規避相關規定,7名高管爲掛名

11月初,西安高新控股有限公司“80後”董事長“90後”董事一事引發媒體和網民廣泛關注。

輿情發生後,西安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根據西安市委主要領導批示要求,西安成立了由西安市紀委監委牽頭,市委組織部、市國資委、市公安局、市紀委派出高新區紀工委等單位參加的聯合調查組,開展調查工作。目前,調查工作已經結束。

在12月29日下午的新聞發佈會上,西安市紀委監委負責人向媒體通報了此事件調查過程及處理結果。

據該負責人介紹,西安高新控股有限公司(簡稱高新控股)成立於2003年10月,註冊資本11.3億元。其中,西安高新區管委會出資70%,高新區科技投資服務中心出資30%。該公司主要負責高新區相關國有企業的投資、融資等業務,統一管理園區開發建設資金。公司成立以來,由西安高新區財政局實際管理。

經查,2016年12月,時任高新區財政局局長兼高新控股董事長因個人原因提出辭職,高新區黨工委研究決定免去其財政局局長、高新控股董事長、總經理職務,但高新控股一直未辦理法定代表人變更手續。

2017年7月,按照西安市委組織部《關於清理規範領導幹部在企事業單位兼職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高新區開始對在編人員在企業兼職情況進行清理。

2017年11月,高新區財政局對高新控股不符合兼職條件的5名正式在編人員兼職董事進行了清理變更,改由財政局5名勞務派遣制和聘用制員工兼任,但對此前已經從高新區管委會辭職的2名人員未做變更。2018年7月,高新控股又有1名董事離職,此時高新控股實際空缺董事3名。

2018年9月4日,主持高新區財政局工作的副局長王進傑(2018年10月任財政局局長)提出補充高新控股董事人選方案,擬從財政局非在編員工中選擇3人,補充空缺的3個董事職位。

經梳理,財政局勞務派遣制員工李甜,聘用制員工朱玥、趙雪瑩3人爲非正式在編人員,可以規避正式在編人員不得在下屬企業兼職有關規定。

同時,李甜相對年齡較大、工齡長、業務熟,又兼任着高新控股會計,故擬定李甜爲法定代表人、董事長、總經理人選,朱玥、趙雪瑩爲董事人選。同時,李甜與王進傑又簽訂了《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書》,授權並委託王進傑全權負責高新控股經營管理等相關業務,代表該公司簽署一切文件。

此後,高新區財政局還安排李甜兼任高新控股名下的6家公司高管職務。李甜、朱玥、趙雪瑩等3人與高新控股之前任命的4名兼職董事實際均爲掛名,並無任何經營管理職權,在所兼職單位也均沒有領取薪酬。

未發現說情、打招呼及腐敗問題

聯合調查組調查顯示,李甜等3人直系親屬均爲普通幹部職工,未發現特殊家庭背景,並非所謂的“官二代”“富二代”;3人入職以來工資待遇一直爲勞務派遣制員工和聘用制員工同職級待遇,任高新控股“高管”前後薪酬待遇無變化。

李甜作爲勞務派遣制員工,其被派遣至高新區財政局會計覈算中心工作,符合有關程序。朱玥、趙雪瑩2人是高新區財政局根據工作需要,從該局此前公開招聘時收集的應聘人員簡歷中篩選簡歷,經過面試後聘用。

經調查,未發現相關黨員領導幹部在李甜等3人入職和任職過程中有說情、打招呼情況和腐敗問題。

此前的11月5日,西安高新區管委會曾發通報稱,李甜月工資4351元,朱玥月工資3600元,趙雪瑩月工資4200元。

在12月29日下午的新聞發佈會上,前述西安市紀委監委負責人還通報了對此次事件的定性及處理情況。

其中,西安高新區財政局不認真執行上級關於清理兼職的有關決定,用非在編員工掛名公司“高管”,搞變相兼職,違反了組織紀律和工作紀律;高新區黨工委組織人事部對高新控股高管任用疏於管理,在高新控股法定代表人實際空缺一年零八個月的情況下,未督促進行變更,對財政局擅自變更高新控股高管失察失管,違反了工作紀律;高新區黨工委、管委會落實黨管幹部原則不到位,致使違規任用國企高管問題發生,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履行主體責任不力。

西安市紀委監委負責人表示,根據調查事實,依據有關規定和幹部管理權限,已對4名處級以上領導幹部(包括1名管委會分管領導)進行問責,其中,給予黨紀處分2人,誡勉談話2人;對高新區財政局局長王進傑免職,對3名掛名“高管”按程序免職;責令西安高新區黨工委、管委會分別向西安市委、市政府作出書面檢查並切實整改。

西安全市開展國企法人治理結構專項整治

澎湃新聞從此次新聞發佈會上獲悉,高新控股輿情事件發生後,西安高新區黨工委、管委會多次召開專題會議,認真汲取教訓。對黨管幹部原則落實不到位、國有企業選人用人機制不健全、企業領導人員管理不規範、企業法人治理結構不完善等問題進行深刻反思。堅持以問題爲導向,舉一反三,切實做到摸清底數、逐一排查、找準癥結、徹查徹改。目前,高新區管委會對類似問題已全部整改到位。

據高新控股12月4日發佈的公告顯示,該公司根據《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關規定,於2018年12月3日召開2018年度第34次股東會,會議通過如下決議:1.決定免去李甜、趙雪瑩、朱玥董事職務;2.決定免去李甜董事長職務;3.選舉黨發龍爲公司新董事,選舉並任命黨發龍爲公司董事長;4.決定黨發龍爲公司法定代表人。

隨後,西安高新控股根據《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關規定,於2018年12月3日召開了臨時董事會,會議召開前依法通知了全體董事。會議應到董事5名,實到董事4名,1名董事請假。出席會議的4名董事經過表決一致通過了如下決議:1.決定免去李甜公司總經理職務;2.決定在新聘總經理任職之前,暫由公司董事長黨發龍代爲履行相關職責;3.本着對公司管理運營更爲審慎的原則,將上述第二條決議內容提請股東會予以審議確定。

上述公告顯示,該公司股東會已於2018年12月4日同意董事會上述第二條決議內容。此外,公司計劃近期將另行召開董事會聘任新的公司總經理。

該公司新任董事長黨發龍生於1971年2月,爲全日制大學學歷、經濟學學士,在職研究生學歷、工商管理碩士,助理研究員。歷任陝西省社會科學院經濟研究所助理研究員,西安高新區黨工委宣傳部部長、西安高新區環保產業發展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西安高新區國資委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

此外,澎湃新聞還在前述新聞發佈會上獲悉,從11月9日起,西安市國資委在全市範圍內集中開展國有企業法人治理結構專項整治中,完善了932戶國有企業的法人治理結構,形成權責對等、協調運轉、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結構,對國有企業實現決策科學化、執行高效化、監督常態化、推進健康可持續發展起到了正面作用。

吉國傑 本文來源:澎湃新聞 責任編輯:吉國傑_NBJ1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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