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娇与志明》里有一句台词:

我小时候就很喜欢便利店的肉酱意粉,很多人都问我,你为什么喜欢吃?它真的是有点咸,肉也不多,喜欢就是喜欢。我喜欢她是因为,我觉得她好,她什么都好。

可是,我那么喜欢的人,不喜欢我啊。

1.


上周大志给我打电话,他约我下班一起去撸串。

大志是我大学同学,地道北京人,他说话的时候总有一股京片子味儿,每次给我打电话的时候,第一句肯定是,“嘿,嘛呢?”

我俩已经好久没联系了,突然叫我吃饭,我觉得他肯定有事儿。

我因为加班去晚了,我到店里的时候,大志已经喝两瓶啤的了。他一见我就让我赶紧坐下,然后一边招呼服务员拿菜单一边又打开了一瓶。

你还喝啊?怎么了?遇着啥事儿了?

没事儿啊哈哈哈哈,大志笑着说。

大志仰起头又喝了一大杯,然后接着说:

她要结婚了,今儿给我送请柬来了,不过我打眼儿一瞧,丫瘦的都快瞅不见了,跟个小家雀是的。我就这么眼瞅着妞儿,被别的孙子给娶回家了,真特么憋屈。

不知怎么,印象里那个把什么都不当回事儿的风流大志突然变了,连潇洒的京片子听起来也觉得不那么威风了。

大志这个人,好像对什么都没放在心上过,但除了她。

大志叫她大妞,总是嚷嚷着要去约妹子的他,一不小心就喜欢了大妞整整五年。

可惜,大妞不喜欢他,她总换男朋友,可换来换去,也没考虑过大志。在大妞心里,大志就是好朋友,不可逾越的那种好朋友。

2.

大志说他第一次见到大妞的时候就被她吸引了,大志还说,大妞那种不拘小节的气质最迷人。

大妞确实很招人待见,虽然没有肤白貌美大长腿,但是整个人很接地气,她说话从不端着,走路都带风,对朋友也特够意思。

大志制造了很多次巧合,才和大妞成为朋友,大妞知道大志是个外表放荡内心细腻的好男人,但不知道的是,他竟然以朋友的名义喜欢了自己这么多年。

大妞第一次分手的时候,大志寸步不离的跟在她身后,陪她喝酒,陪她压马路,陪她到深更半夜把她送回家。

大妞说,大志你真好,要是没有你,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办。大志傻傻的笑着,什么也不说。

那个可以怼天怼地,天不怕地不怕的大志,在大妞面前,瞬间失声,秒怂。

大妞第一次挂科的时候,大志放了很多朋友鸽子,爽约了很多饭局,给大妞整理高数笔记,要知道那些符号对大志来说就和天书一样,但他为了大妞补考通过,愣是自己研究了整整两星期。

后来大妞补考通过了,她兴奋的拥抱大志,那一刻的他带着通红的脸,笑的像个傻子。

3.

大妞送给大志的第一份礼物,是一个打火机,大志收到礼物的时候,兴奋的差点昏厥。

可是后来, 大妞说,这本来是我给男朋友买的,可是他不喜欢,那就送你啦。

那一刻的大志,心里五味杂陈,但大志还是把那个打火机放在了很精致的盒子里,想她的时候就拿出来看看。

大志不计较大妞把别人不要的东西送给自己,反而觉得如获至宝,他依然默默守护着大妞,陪她哭陪她笑,陪她恋爱陪她失恋,陪她唱歌陪她逛街。

他像一个男闺蜜,像一个备胎,随便像什么都好,只要能让他陪着大妞就好。

也有人问她,你要坚持到什么时候?

坚持到,她结婚吧。

大志没回答,但心里这么想着。

毕业之后大妞留在了北京,大志总觉得又看到了希望之光,虽然只有零星那么一点。可是任凭他在大妞身边转来转去,大妞也没有看到这个满心赤城的大志。

大志曾经发过五百次誓要放弃,可一看到大妞的脸,他就忍不住对她好,掏心掏肺对她好。

也许就像那句话说的一样,你说要敬往事一杯酒,再爱也不回头,实际上就算你醉到黄昏独自愁,那人伸出手你还是会跟他走。

4.

我问大志,她到底有什么好,值得你红了眼眶又笑着原谅?

“哥们也文艺一把,张爱玲不是说过一句话吗,你问我爱你值不值得,其实你应该知道,爱就是不问值不值得。

大志说完自顾自哈哈大笑,然后笑着笑着就红了眼睛。

那,你会去参加她的婚礼吗?

大志摇了摇头说,还没想好。

可是大志还是去了,他躲在人群最后面看着大妞笑容灿烂。

那天大志还送了大妞一个礼物,就是当年她送给大志的那个打火机,里面还夹着一张纸条:

妞子,终于结婚了,真好。

陪了你五年,可你却不知道,其实我不抽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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