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婚制虽然把父母和子女的伦问题解决了,但是兄妹之间的问题却很难解决,都是年纪差不多大的,又生活在一起,的确不好办。

原始社会那会儿,人们不仅对欲和生器很崇拜,关系也很混乱,就跟动物差不多,乱得一塌糊涂。不过这也怪不得他们,那时候繁殖很重要,而且,那时的人对血缘啊、近亲啊这些也没有多少认识,更别说什么基因了。不过,在繁殖的过程中,他们渐渐发现了一些问题,那就是如果总在一个族群里选择配对象,那生出来的孩子就会很弱小甚至很笨,能力就更差了,不利于族群猎取食物,更不利于族群人口的繁殖。而和其他族群的人交配生出来的孩子,就聪明许多而且很强壮,于是他们开始族群之间的联姻,也就是这个族群的所有人和另外一个族群的所有人交配,尽管这样,伦的问题还是没有解决。

原始社会时,生产力不发达,人们还没琢磨出怎么开荒怎么种地,就像那些一般动物一样,一个地方可猎取的食物差不多快猎取完了,就换个地方,也就是族群迁徙,但是年老的已经没有体力在洪荒里奔波了,只好留在原地,苟延残喘,让年轻的去发现“新大陆”,这种人为的分离,使父母辈和子女辈没有机会进行配了,久而久之,大家也就认为年老的和年轻的配很不应该,也就把这种父母和子女的伦给禁止了,这就是血婚制。

血婚制虽然把父母和子女的伦问题解决了,但是兄妹之间的问题却很难解决,都是年纪差不多大的,又生活在一起,的确不好办。这种事,直到奴隶社会,周公之后,人们进化到已经懂得开始追求精神,开始礼义廉耻的教化之后,才觉得兄妹之间伦好像有悖于道德,而且还发现兄妹之间甚至近亲之间的联姻,会导致后代的残疾,无论是从个人道德上还是后代延续上,都没好处,才算彻底禁止了兄妹之间的伦。

不过当时虽然是禁止了兄妹之间的联姻,可后来不知怎么地,竟发展成同姓之间也不许联姻了,那意思好像是,咱们是同姓,五百年前是一家,如果咱们联姻的话,就跟兄妹伦一样不道德。这就有点太过分了,虽然是五百年前是一家,可五百年后血缘早远得十万八千里了,还能算伦吗。这种做法始于西周初期,其实也就是周公之后,当时作为防止兄妹伦的方法,还是有一定的道理的,人们对同姓婚,也就是兄妹婚或者近亲婚会造成后代畸型及不育已经有了进一步认识。战国后,以氏为姓,汉代以后,姓氏不分,所以也顾不上是不是同姓了。到了唐代,对同姓婚开始予以禁止。宋、元时期和唐代一样,同姓为婚“干杖而离之”。明、清时因为地域扩大,人口众多,以地域为基础的社会,取代了原先以血缘为基础的氏族。所以,那时候只禁止同宗的联姻,也就是同姓只要不同宗,就可以结婚。所谓同宗,说简单点就是在同一本家谱上记载了姓名的人,这些人是不能联姻的。

不过同姓的不让通婚,可血缘很近的表兄妹却可以联姻,比如说《红楼梦》里的宝二爷和他的宝姐姐,我就不相信他们的儿子贾苗能中进士。难怪曹刿说“肉食者鄙”,他们这种姑表亲,后代能不弱智吗。中国古代的文明里有些东西真的是很好笑的,同姓不婚,表兄妹却可以结合,而且,在封建士大夫的家庭和知识分子家里还特别讲究同姓不婚,倒是老百姓可不管这些规矩,好不容易娶了个老婆,才不管是不是同姓呢。

同姓不婚在中国的影响不算很大,可在咱们的近邻那里却深有影响,好像韩国至今还坚持着同宗同姓不得通婚的原则,这也可以说是中国的儒学在韩国的影响仍然很大。至于本,他们以前只有贵族才有姓,而且那姓还是作为一种赏赐赏给他们的,你看本的天皇就没姓,谁有资格赏赐他啊。直到明治时代,一般的老百姓才根据自己住的地方的自然环境,给自己编了个姓。更何况本古代根本不存在伦这个概念,连兄妹叔侄都可以通婚,那还在乎同姓能不能结婚。

回到主题,我们继续谈原始人的生活。那时候的人,在关系上是很混乱的,这也是因为生产力和文明不发达的原因,正如恩格斯他老人家说的,“群婚制是与蒙昧时代相适应的,对偶婚制是与野蛮时代相适应的,以和卖为补充的一夫一妻制是与文明时代相适应的。”(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所以,也不能说咱老祖宗们不知廉耻,更不能拿老祖宗们那会儿的事为自己的滥情做开脱,人家那会儿穿着兽皮茹毛饮血,咱这会儿可是穿着棉布绸缎吃着放了佐料的菜肴,文明发展了,社会对个人的要求当然会跟着提高。

追寻祖先的足迹,不难发现有些了不起的大人物,根本就不知道他的爹到底是谁(娘是谁肯定是知道的啦),全是“感应于天”“受之于神灵”的产物,虽然《圣经》上说女人的耳朵也是受孕的渠道,所以童贞女玛利生了耶酥,可咱们的老祖宗比西洋人有创意多了。据说殷朝的始祖契,就是他妈简狄吞了一个鸟蛋,也就是史书上说的那个“玄鸟之卵”,才生下他的,而《史记·周本纪》里记载的周后稷的出生,就更好笑了,契的妈好歹还吞了个鸟蛋,稷的妈姜只踩了踩巨人留下的脚印,就生了稷;至于老子,也就是李聃,干脆就是天外飞仙,空穴来风地让他妈怀孕生了他。还有一些就更怪了,干脆就是他妈做个梦,于是就生了他,比如说刘邦,就是他妈梦见了蟒蛇,于是生了他。最后连大车王朝那位有爹有娘的陲萨三太子,也就是释加牟尼,在传到中国的佛经里,居然也被说成是他的妈梦见了白象,所以才生了他。这就是那时候的群婚导致的“只知其母不知其父”,为了为尊者讳,只好说他是神仙的儿子了。再就是为了给那些圣人们增加一点神秘感,好让人们服从他。

在许多神话传说和后世追述的文献中,也记载着中国古代先民知母不知父的状态,亦即群婚与杂交的性关系形式。如《吕氏春秋》所载:“昔太古常无君矣,其民聚生群处,知母不知父,无亲戚兄弟夫妇男女之别,无上下长幼之道”,《列子·汤问》里也有“男女杂游,不媒不聘”,意思是说当时的男人和女人,根本不需要履行什么结婚仪式,反正发育成熟了就开始繁殖吧。而性伴侣也不固定,当时的生产力十分低下,人们在与自然灾害和野兽的对抗中不占上风,谁知道哪天就被野兽吃了,再说,大家都是衣不遮体的同吃同住,而且……

这要从爱姿势上说起了,我们知道动物的配姿势是后入位,就是从后面进行交,可咱们人类一般的爱势是前入位,说粗俗点就是男上女下面对面的爱。这种面对面的爱,最大的特征就是使男女双方可以更多地、更充分地运用表情、神态、举止和语言来进行心理和情感的交流,于是,也就创造出了人类所独有的爱情和与活动有关的审美概念,使人类接受刺激和输出刺激的途径越来越多,从哺乳动物那种以嗅觉为主转变成人类的以视觉和综合心理感受为主,这也是人类所独有的爱情的产生根源之一。

正是因为这种独有的爱情根基,人类才能把某个特定的对方,也就是自己喜欢的那个异性与整个异性群体严格地区分开来,这样一来,就能够更充分地识别对方了,不仅是看清楚对方长的什么样,还能了解他的性格和习惯,并且更深切地感受对方的与众不同之处,于是就被这个与众不同的对方给吸引了,爱慕了,依恋了。这个识别过程,不仅使自己能够把喜欢的异性看得更清楚,还强化了人类对于这个“与众不同”的对象的选择能力,人类之所以能够产生一对一的爱情和后来的专偶制婚姻,就是建立在这种选择能力上的。

不过原始人他们那会儿可不是这样,他们还跟动物似的,采取后入位,你说他们怎么能产生爱情吧,怎么能固定伴侣吧。文明的愚昧时期,什么怪事都有,交啊,伦啊,只知道妈是谁不知道爹是谁啊,这些事也是不得已的,他们必须群居在一块才能共同进行抵御自然灾害和野兽的侵袭。虽然他们是咱们的老祖宗,可他们是原始人嘛,咱们也别觉得脸红。

有时候我就奇怪,为什么先有母系氏族社会后有父系氏族社会,按照教科书上的说法,那是因为人类进化之初是靠采集果实生存,这是女人的拿手戏,女人比男人细心嘛,当然采集的果实多,所以,对生存贡献大的女人统治着男人。后来人类学会了制造工具,使用火,开始以打猎为生,由吃素的变成吃荤的了。打猎是体力活,男人当然比女人干得顺手,于是,氏族首领就成了男人,男人开始统治女人了。不过我总在想,是不是原始人那会儿,大家都只知道妈是谁不知道爹是谁,所以,子女多的女性自然被她众多的儿女们推举为部落首领了,等到他们明白光有妈也生不出他们来时,开始对男人重视起来,那些功能很强的男人,就成了部落首领了,不知道母系氏族社会变成父系氏族社会,有没有这方面的原因。

令人发指!各国对待女性的残忍恶俗

女性作为社会的一个弱势群体,往往受到诸多不公平的对待,但是当我看了下面这些国家对待女性的残忍习俗之后,我还是吃惊地说不出话来……

1、埃塞俄比亚原始部落:为求身价,姑娘10岁开始用盘子撑嘴唇

穆尔西人居住在埃塞俄比亚西南部的奥莫河流域,是世界上最引人注目的原始部落之一。

据说,穆尔西姑娘10岁左右就开始练习往嘴里放盘子。盘子型号不同,都是泥土烧制或用木块做的。平时放在嘴里,吃喝时才摘下来。

开始往嘴里放盘子前要动一个小手术,用小刀将下嘴唇和牙龈之间切开一个口子,使下嘴唇与齿根分离。然后,先放一个小盘子把口子撑开,使其不再长回去。

日后逐渐将小盘子换成大盘子。嘴唇自然越撑越大,最大的嘴唇能翻到头上把脸包住。这个痛苦的过程伴随着女孩成长为妇人。

穆尔西姑娘嘴里的盘子越大,身价也越高。穆尔西人不怎么吃牛肉,因为牛是镇家之宝,饿得要死时才用它换粮食,或者孩子嫁娶时用牛当彩礼。如果姑娘的盘子属于最大的那一种,那么她父母可以收到50头牛的彩礼,一下就成了富翁。女儿嘴大也是致富的手段。

2、喀麦隆:烫平女孩胸部防止性行为

非洲西部喀麦隆的母亲们承袭社会陋习,为隐藏女儿青春期,为防止女儿过早有性行为,亦避免女孩早怀孕而中途辍学,不惜以滚烫石头当成熨斗,熨烫女儿的胸部,采取这种激烈手段迫使胸部发育迟缓。

成为名副其实的平胸女人后,女孩们心中永远无法忘怀年幼时所受的屈辱。这种残忍行为非但造成女孩们身体的终生伤害,更让女儿内心留下不可磨灭的愤怒。

其实不只是喀麦隆,西非多个国家如查德、奈及利亚等,都有类似情形发生。

3、英属皮特克恩岛:女孩满12岁就必须被强奸

在隶属于英联邦的南太平洋小岛皮特克恩岛上,女孩只要年满十二岁就会被强奸,连市长史蒂夫·克里斯蒂安也强奸过五个幼女。

两个世纪以来,皮特克恩岛一直隐没在茫茫的太平洋中,被世人遗忘,它离新西兰最近的城市也有八天的水上航程。小岛方圆五公里之内既没有港口也没有机场。

直到三年前的一天,岛上来了一位年轻的英国女警察盖尔考克斯,她是来帮助岛民创建警察局的。考克斯很快取得了一些妇女的信任,也从她们口中听到了一个只属于皮特克恩的秘密:在这儿,女孩只要年满十二岁,就要遭到男人的强奸。

这个令文明世界震惊的秘密很快传到了伦敦,英国警方开始秘密调查此事。分散在世界各地的曾在小岛上生活过的几十位女性接受了调查,警方也从一些人的口述中收集了大量证据。被调查者中也有人一直保持沉默,还有人则坚持说这种行为是他们的祖先克里斯蒂安留给小岛的生活方式。

4、洪都拉斯:妻子被用来买卖和交换

洪都拉斯的一种习俗令人匪夷所思,就是“卖媳妇”。

在洪都拉斯西北部的一些村镇,男人可以将自己的老婆“休掉”,并拉到集市上拍卖,或者拿去跟别人的妻子交换。被买来的老婆可以再度拿去拍卖。这个有些吓人的民俗同样也是玛雅遗风。

当年玛雅人将抓获的男俘虏全部杀掉祭神,而女人则可被充当为妻子,或拿去交换。对于这种根深蒂固的习俗,政府也无可奈何。如今根据法律规定,这种交易只能在规定的“人集”举办,而且每3个月才能开一次集。

5、缅甸:女孩从小往脖子上套铜圈

长颈族是缅甸土产的少数民族,这个长颈族的女孩们由五岁开始,已在颈及四肢套上铜圈,十岁开始便每年在颈上多加一个,一直至到二十五岁为止。

这些与众不同的长颈女都是克扬族人(Kayah),是缅甸克伦族的一支。游客大多是从西方国家来的,他们兴高采烈地打量着她们,拍上几张照片,然后就心满意足地离开了,根本不想了解一下这个少数民族多灾多难的历史。

克扬族人在缅甸东部生活了几个世纪。1948年他们遭到若开族人的侵略和压迫,不得不逃往异乡。目前他们虽然住在泰国北部的难民营里,但仍在努力保持本民族的语言和传统。让女人在脖子上戴上铜项圈就是克扬族的典型习俗。

有些人说克扬族女人这样打扮是为了使自己看起来像长颈龙,这种龙被克扬族人视为天地万物之父。另一些人则说这种怪异的装扮是为了吓跑在森林里转来转去的饥饿的老虎。还有人说克扬族男人是故意把他们妻子的脖子弄长的,为的是不让她们被敌对部族掳走。

6、印度:“圣女”沦为僧侣泄欲工具

印度有一种与其历史一样古老的传统――来自贱民家庭的女孩子年纪轻轻便开始为寺院服务,成为印度教高级僧侣和婆罗门长老的性奴隶。她们被称为圣女。

这些地位低下的乡村女孩10岁时便不得不放弃传统的婚姻模式,将自己一生幸福都献给了当地的神,为本村的村民进行宗教仪式和做祈祷。刚刚进入青春期,她们便在仪式和庆典上嫁给寺院,然后与寺院僧侣或长老共度洞房花烛夜。

遵照传统,“印度圣女”全部来自贱民家庭,她们刚刚进入青春期,就被迫卖身于寺院。人前,有个光鲜的名字遮羞——圣女;背后,不过是印度教高级僧侣和婆罗门长老们免费的“性奴隶”。这种丑事儿瞒不了人,所以,走进寺院,向神灵献身的少女,注定要出卖青春和肉体,也注定要过一辈子没有婚姻的奇特生活。

7、埃塞俄比亚:部落女子自残诱惑男人

埃塞俄比亚位于非洲东部,不算很大国土上却生活着80多个民族,其中的卡洛族是一个非常小的民族,在物质财富方面也比较匮乏,但是卡洛族姑娘的爱美之心却是人尽皆知,尤其是未婚待嫁的姑娘,更是为了嫁一个好丈夫而在自己身体上下足功夫。

在埃塞尔比亚,男孩满15岁,女孩满12岁,便到了婚嫁的年龄。卡洛族姑娘们在进入青春期后,时常要忍受剧痛,在胸部和腹部,用刀在皮肤上切割出一些口子,而后把大量竹签插进伤口,并使它们呈现一定的图案。

这样,等伤口痊愈后,经过精心制作的图案便会保留在她们的胸部和腹部。此外,她们还用白色、黑色、黄色、赭色颜料及红泥在脸上和身上描绘出各种图案。

据卡洛族的男子说,姑娘们身上的图案对男人们具有很大的诱惑,他们一致认为,年轻姑娘的身子经过这样的处理后,会越发显得性感。

8、北非阿拉伯人聚居区:老妇人对新娘“破贞”

在北非阿拉伯人聚居的农村地区,还盛行着一种类似割礼的习俗,称为“破贞”,即在青年男女的新婚之夜,一位年老妇人用刀片割去新娘的阴蒂,用手指捅破新娘的处女膜。

当地的传统观念认为,新娘只有在新婚之夜流出足够染红一大块白布的鲜血,才能证明她是一位处女。

这种习俗不仅带有浓厚的封建色彩,而且会给姑娘造成无法形容的痛苦。有时老妇人用力过猛,会捅坏姑娘的子宫壁膜,甚至会捅破子宫壁而损伤膀胱,造成大量出血而死亡。

广大阿拉伯妇女对这一习俗深恶痛绝,长期以来奔走呼号,强烈要求废止,在社会各界人土的同情和支持下,这种习俗已经开始处于消亡过程之中。

9、喀麦隆:母亲可以嫁给亲生儿子

虽然喀麦隆法定婚龄是女子15岁以上,男子18岁以上,但在农村仍保留着传统的早婚习俗,有的女孩2岁订婚,9岁结婚。在城市,男女青年的结婚年龄一般在20岁左右。

喀麦隆有种奇异的婚姻,那就是儿子可以继承父亲的老婆,弟弟可以继承哥哥的老婆,连孩子一起继承,其目的是“肥水不流到外人田”,防止父亲的老婆或哥哥的老婆改嫁外人,把财产带走。

当然,这种继承不是强制性的,要双方同意。但酋长是个例外,根据传统,老酋长驾崩后,儿子酋长顺理成章地把父亲酋长的头衔、权势、财产连同所有的老婆孩子一同继承。

喀麦隆男子常问外国女游客:“你想成为我的第N个老婆么?”对游客来说,最合适的回答就是“当然想,如果你愿意做我第N个丈夫的话。”

10、印度:丈夫死后寡妇殉夫

殉夫是印度的一项丧葬风俗,如今已经非常罕见,且法律上也明文禁止了。殉夫指死了丈夫的寡妇投身于焚烧丈夫尸体的柴堆中自焚而亡。

而据现存资料来看,绝大多数的殉夫行为确是出自自愿。当时社会非常期望寡妇能殉夫,很大程度上,正是社会的压力或期许逼迫着寡妇们殉夫,这在如今也引发了激烈的争论论。

经常会有这样的说法:死了丈夫的寡妇对生活已无多少期许,尤其是对那些无子女的寡妇。但是,也有不鼓励寡妇殉夫并且积极防止此类死亡发生的地区。

古代对女子性摧残的荒谬行径

在古代社会,女子要保守贞操往往比保全性命还要重要。所谓保守贞操,其意即一个女子,或是一辈子不和男子发生性交关系,或是只和法定关系人(惟一的一个丈夫)发生性交 关系,否则就是“失贞”。

这只适用于女子,而不适用于男子。男子和妻子以外的女子发生性交关系,充其量只可谓是“失德”,却没有人指为“不贞”。

古代盛行婚前验贞,即由丈夫或亲友察看新婚的妻子是不是处女,即丈夫是否有“初次使用权”。

女子既然是属于男子使用的一种物品,她就应该是“新货”,如系“旧货”,哪怕只被他人使用过一次,也就要大大地“掉价”了。

古来婚前验贞、鉴别处女有许多方法,许多都是荒谬而不科学的。

还有一部分齐格纳人,新郎于新婚之夜将黄杨树枝穿着三只剥皮的喜鹊的头,藏在新娘的枕下。

匈牙利的齐格纳人的新郎要在新婚之夜叫新娘赤脚踏菩提树制的小圆板。他们相信失了贞操的少女踏上这块木板,就马上会有灾难。

他们认为如果妻子是纯洁的就可安眠,否则就会在呓语中坦白过去的不贞事实。

墨西哥的托托人在订婚仪式上,未婚妻要在一把新椅子上坐一坐,以表示自己是贞洁和清白的。

贞洁表白的仪式过后,很快就会真成亲。在新婚之夜,新郎实际检验一下新娘的贞操情况,如果证明她是贞洁的,婚姻就算最后达成,如果发现她“不贞洁”,则婚事就此告吹。

在阿富汗的一些地区,一直流行着“落红”崇拜,如果新婚初交未见“落红”,即被视为不贞女子。

新郎可以把不贞女子休掉,甚至可以把她处死,女方家庭不得有任何异议,还要将新娘的妹妹送去顶替。

印度南部喀拉拉邦的乌拉坦部落,如果证明新娘不是处女,就会把她关进令人作呕的厕所待上一夜,新娘往往会晕倒在粪便池里,这被说成是对她应有的惩罚。

对女子施行“割礼”是古代不少地区和民族之间的较普遍的现象了。

施行“割礼”的目的是封闭女子的阴户,从而维护女子的贞操;或是割除女子的性敏感部位,使她们丧失性欲,从而维护贞操。

探秘荒唐而野蛮的处女禁忌

处女,又称在室之女,指未出嫁的女子。在中国古代着作《荀子.非相》中云:“妇人莫不愿得以为夫,处女莫不愿得以为士。”在远古时期,人们对一些自然现象、生理现象不能得到明确的认识,故而产生了诸多忌讳习俗。

据介绍,在澳大利亚的一些原始土居部落那里,有一种“处女禁忌”现象,部落里如果有人结婚,人们就纷纷前来祝贺,大家尽情地跳舞、喝酒。狂欢达到高潮时,部落里的一些人把新娘簇拥到另一间房间里,用石器或其他什么工具破除她的童贞。然后,由一个人带着沾有处女血的东西向大家展示。至此,婚姻仪式才算真正完成。

这是人类童年流行过的一种很普遍的现象。在澳洲某些原始部落中,当姑娘到达青春期时,就由年老的妇女弄破处女膜。在赤道非洲的马萨,在马来亚的沙凯族,苏门答腊的巴塔斯族都有这样的习俗。有些部落请丈夫的朋友,有的则由姑娘的父亲,有的则由部落里的特殊的人物来完成这一工作。在西里伯尔的阿尔福族那里,新娘的父亲充当这种奇怪的角色,在爱斯基摩人的某些部落里,巫师帮助新娘弄破处女膜。

在古希腊,处女在神庙前向神的代表献出童贞。在中世纪,欧洲领主拥有姑娘的初夜权,可能也是一种处女禁忌的遗风。在印度的不少地区,新娘用木制的“神象生殖器”破除童贞。但是,完成这一人生使命的决不是新娘的丈夫。在上述一些原始部落里,新娘、新娘的丈夫,大家都不仅不重视处女的童贞,甚至怀有对童贞的深深的恐惧。因此出现了由第三者帮助破除童贞的婚姻现象,对这种婚姻现象,心理学家们和对原始人类史和民俗学缺乏了解的人会认为是不可思议的。

有的学者认为,这是性自由的群婚生活时代的一种心理沉淀,处女禁忌由第三者,并且常常由男性真实地或仪式化地进行,有时由多个男子公开地、仪式化地进行,这是对古代群婚生命的一种回忆和重演,也是向群婚生活的一种告别。有的学者认为,这是初民对处女流血的一种恐惧的疯狂心理的防止。原始民族大多对红色有一种神秘的心理,原始埋葬中常常把红色粉末作为殉葬品,认为它能注入生命的活力。另一方面,原始人有渴血情操。他们喝动物的或敌人的血,血会引起原始人疯狂的杀欲。

在安达曼群岛上的安达曼人那里,女孩子初潮时有许多禁忌,例如不得外出,不得用原来的名字等等。害怕流血会带来可怕的祸害。而这种祸害与结婚的喜悦是矛盾的,作为避免的方法,就由第三者来承受可能带来的祸害。而处女禁忌则使将来要与这个女子共处一生的男人避免成为女子内心恼怒的对象,避免妇女因童贞的丧失而产生对丈夫进行报复和敌对的心理。原始人把女子看成神秘的、令人恐惧的,害怕女子在初婚时会对丈夫造成某种危险。因此,丈夫也认为处女禁忌是有益的。

全球10大女性奇葩规定:处女不准结婚

不久前,沙特妇女集体上传开车视频以抗议本国不允许妇女开车的新闻红遍网络,其实不仅是在沙特,全球各地都有许多针对女性这一特殊群体的奇葩规定,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关岛:处女不准结婚

许多男人都渴望自己拥有的女人是个纯洁的处女,没有被别的男人玷污过,可是在关岛,有些男性去乡下四处寻找年轻处女并给她们开苞,还能因此获得报酬,这是他们的职业...因为关岛法律规定,处女不得结婚。

2、厄瓜多尔:堕胎非法,除非你是“白痴”

在厄瓜多尔,妇女堕胎一直是非法的,除了“白痴”和“精神病”以外。政治家们用了一个非常礼貌的术语“精神病患者”,但这丝毫不会改变堕胎在厄瓜多尔的法律地位,相反,这条法律经常被用于非法流产。

3、也门:妇女只能作为半个证人

这是也门的关于法律证词的政策,引用自由之家在2005年的报告中所说的话,也门妇女“在法庭上并不被认为是一个完整的人”。总之,一个单身女子的证词并没有多大分量,除非有另一个男子作证支持,或者证词关注的地点或情况是不允许男人在场的。另外,有过通奸、偷盗、诽谤或兽奸行为的妇女完全无权作证。

4、印度:道路安全规则不适用于妇女

在印度部分地区,关于骑摩托车的乘客必须带头盔这条规则,妇女是被排除在外的,导致每年有上千名女性因此伤亡。妇女权利保护组织争辩称这种被排除源于整个国家文化中对妇女生命的轻视。不过,支持这条规则的人则称他们只是不想破坏妇女们精心打理的发型和妆容。

5、沙特和摩洛哥:强奸案的受害人有罪

许多许多国家都做不到有效地保护强奸受害人,而有的国家更离谱,法庭反而控告受害妇女有罪,理由是妇女不该在没有男性的陪伴下独自留在房间里、不该和陌生的男子独处,或者不该事后怀孕。最臭名昭着的案件恐怕是沙特的“卡提夫女孩”案,但摩洛哥的一桩自杀案也曾举世震惊。16岁女孩Amina Filali遭人强奸后被迫嫁给强奸犯,之后她选择了自杀。

6、沙特和梵蒂冈:妇女仍然无权投票

令人惊讶的是,沙特国王曾宣布将修改法律,沙妇女将在2015年获得投票权和选举权。梵蒂冈是世界上另一个只允许男性不允许女性投票的国家。

7、也门:没有丈夫的同意,妇女不能离开家

在也门这条法律仍然有效,不过也会考虑到一些紧急情况,比如,妇女急着出门去照看病重的父母。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