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爲切實履行“低保兜底保障一批”的職責,自治區民政廳近日會同財政廳、扶貧辦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做好因病因老返貧致貧對象低保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將因病因老導致部分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自理能力的未脫貧建檔立卡貧困對象納入低保範圍,編密織牢社會救助託底安全網,切實增強人民羣衆獲得感。對持有當地常住戶口,因年齡超過60週歲且部分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生活自理能力(參照特困人員6個認定標準)的未脫貧的建檔立卡貧困對象,家庭財產狀況符合規定的,整戶納入低保不符合條件的,依申請將老年人本人納入低保範圍。

好消息

廣西低保補助再度提高啦!

今天(5月13日

記者從自治區民政廳獲悉

經自治區政府同意

從今年1月1日起

全區城鄉最低生活保障補助水平

每人每月提高20元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是保障困難羣體基本生活的重要方式

在脫貧攻堅工作中起到兜底的作用

按有關通知要求——

從今年1月1日起,廣西全區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平均補助水平每人每月提高20元。

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平均補助水平每人每月提高20元。

各級財政對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資金補助標準由2018年的平均每人每月350元提高到平均每人每月370元。

對農村最低生活保障資金補助標準由2018年的平均每人每月190元提高到平均每人每月210元。

有條件的地方,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在自治區標準基礎上適當提高補助水平。

由於此次低保水平提高的時間是今年1月1日,此前按原標準水平發放的低保補助差額,將按新標準補發。

網絡配圖

自治區民政廳同時要求,有條件的地方可根據本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財力狀況,在自治區確定標準的基礎上適當提高補助水平。具體標準由當地民政和財政部門研究提出報同級人民政府批准執行。

資金落實:

本次提高城鄉最低生活保障補助水平所需資金,原則上從各級財政安排的困難羣衆救助補助資金中統籌解決,也可以按照中央和自治區盤活財政存量資金有關規定,通過收回上級財政安排且結轉年度超過兩年的其他結餘結轉資金(指標)等方式統籌安排,不足部分由各地新增安排解決,保障調整政策落實到位。

政策解讀

“按戶施保”與“按人施保”相結合

——我區低保兜底保障新政解讀

將因病因老導致部分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自理能力的未脫貧建檔立卡貧困對象納入低保範圍,編密織牢社會救助託底安全網,切實增強人民羣衆獲得感。

■對已經脫貧摘帽的貧困縣、貧困村或極度貧困縣、貧困村中未脫貧的建檔立卡貧困對象,通過產業就業幫扶等各種措施仍無法脫貧的建檔立卡貧困對象,以及脫貧後因各種原因返貧的對象,家庭財產狀況符合規定的,經個人申請,全部納入低保範圍。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把社會保障兜底扶貧作爲基本防線,加大重點人羣救助力度,用社會保障兜住失去勞動能力人口的基本生活。

德保縣燕峒鄉興旺村隴果屯建檔立卡極度貧困戶李某,一家4口中僅有1個勞動力,戶主患胰腺腫瘤,長子智力殘疾一級,次子外出務工,其家庭主要收入來源爲種桑養蠶。2018年7月,當地民政部門在給該戶發放農村低保金生活保障和改善其基本生活的基礎上,爲其報銷民政醫療救助金,大大減輕了家庭負擔。

2016年以來,我區加快推進農村低保制度與扶貧開發政策有效銜接,充分發揮農村低保制度在脫貧攻堅中的兜底保障作用,有效保障了建檔立卡貧困戶等困難羣衆的基本生活。但是,一些困難羣衆家庭收入雖然超出了當地低保標準,由於患重病等原因,導致家庭剛性支出超出了家庭承受能力,家庭負擔較重,收不抵支或收支相抵後難以維持基本生活,實際生活比較困難;有部分建檔立卡貧困戶中的老年人,因年老體弱,部分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和生活自理能力,難以通過自身能力或產業幫扶脫貧。

爲切實履行“低保兜底保障一批”的職責,自治區民政廳近日會同財政廳、扶貧辦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做好因病因老返貧致貧對象低保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將因病因老導致部分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自理能力的未脫貧建檔立卡貧困對象納入低保範圍,編密織牢社會救助託底安全網,切實增強人民羣衆獲得感。

該政策與以往政策不同之處在於實行“按戶施保”與“按人施保”相結合,對持有當地常住戶口的居民,因患重病導致自負住院醫藥費用支出較大,即提出申請之月前12個月內患重大疾病的自負住院醫藥總費用(含特殊慢性病門診)支出超過家庭可支配收入,或雖未超過家庭可支配收入,但家庭可支配收入扣除自負住院醫藥總費用(含特殊慢性病門診)後,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於當地城鄉低收入家庭標準,且家庭財產狀況符合規定的,整戶納入不符合條件的,依申請將重病患者本人納入低保範圍。

對持有當地常住戶口,因年齡超過60週歲且部分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生活自理能力(參照特困人員6個認定標準)的未脫貧的建檔立卡貧困對象,家庭財產狀況符合規定的,整戶納入低保不符合條件的,依申請將老年人本人納入低保範圍。對持有當地常住戶口,依靠父母或兄弟姐妹供養的成年無業重度殘疾人和三、四級精神智力殘疾人,依申請按單人戶納入低保範圍。

比如家住西林縣馬蚌鎮武定村武定屯的何某,精神二級殘疾,新政策出臺,其享受低保救助後,家庭生活條件有所好轉。

該政策最大的亮點在於用低保政策兜底脫貧攻堅,對已經脫貧摘帽的貧困縣、貧困村或極度貧困縣、貧困村中未脫貧的建檔立卡貧困對象,通過產業就業幫扶等各種措施仍無法脫貧的建檔立卡貧困對象,以及脫貧後因各種原因返貧的對象,家庭財產狀況符合規定的,經個人申請,全部納入低保範圍。

同時,該政策新穎之處還在於建立了容錯機制。防止“漏保”“錯保”現象,糾正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和不作爲、慢作爲、亂作爲問題。激勵擔當作爲,鼓勵改革創新,對秉持公心、程序完整,但因人力不可爲、部門數據共享不完善以及被救助對象故意隱瞞家庭人口、經濟狀況變化等客觀原因出現的偏差失誤,當年失誤人數在縣鄉級救助對象總數2%的範圍內,且能夠追回錯發資金的,不追究有關經辦人員的責任,大大激發基層幹部敢幹善成的積極性。

(解讀人:自治區民政廳社會救助局局長 潘志武 記者 韋繼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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