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管理辦法》規定,市場監管總局統一發布綠色產品標識,建設和管理綠色產品標識信息平臺,並對綠色產品標識使用實施監督管理。市場監管總局要求,認證及自我聲明等合格評定活動中存在的綠色產品標識違規使用相關情況,依據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

當下,去商場超市等地購買綠色產品的消費者越來越多。據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網站消息,國家市場監管總局近日製定《綠色產品標識使用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

《管理辦法》明確了綠色產品標識的樣式、綠色產品標識適用範圍、以及綠色產品標識的監督管理等方面內容,並將於6月1日起實施。

注意!下月起,請看清這個標識

《綠色產品標識使用管理辦法》於2019年6月1日起實施。

《管理辦法》規定,市場監管總局統一發布綠色產品標識,建設和管理綠色產品標識信息平臺,並對綠色產品標識使用實施監督管理。結合綠色產品認證制度建立實際情況,相關認證機構、獲證企業根據需要自願使用綠色產品標識。

綠色產品標識如何獲得認證?

按照規定,

綠色產品標識有三個渠道獲得認證:

認證活動一:認證機構對列入國家統一的綠色產品認證目錄的產品,依據綠色產品評價標準清單中的標準,按照市場監管總局統一制定發佈的綠色產品認證規則開展的認證活動。

認證活動二:市場監管總局聯合國務院有關部門共同推行統一的涉及資源、能源、環境、品質等綠色屬性(如環保、節能、節水、循環、低碳、再生、有機、有害物質限制使用等,以下簡稱綠色屬性)的認證制度,認證機構按照相關制度明確的認證規則及評價依據開展的認證活動。

認證活動三:市場監管總局聯合國務院有關部門共同推行的涉及綠色屬性的自我聲明等合格評定活動(以下簡稱其他綠色屬性合格評定活動)

按照規定,獲得認證的產品或其隨附文件使用本標識時,應同時在綠色產品標識右側標註發證機構標誌;同一產品獲得兩家及以上認證機構頒發的綠色屬性認證證書時,標註相應全部發證機構標誌。

綠色產品標識的監督管理

市場監管總局要求,認證及自我聲明等合格評定活動中存在的綠色產品標識違規使用相關情況,依據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涉企行政處罰信息,將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依法向社會公示。

下月起,

買綠色產品一定要認清這個標識哦!

趕緊轉發告訴大家!

▍信息來源: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官網版權歸原作者如有侵權請聯繫我們刪除!)

▍綜合編輯:靖西佰事通(轉載需註明)

2019年旗袍風采大賽靖西賽區完美落幕!點擊查看詳情>>

感恩母愛,五菱寶駿全系惠普,至高優惠38000!點擊查看詳情>>

靖西一女子不慎被捲入車底 熱心市民合力抬車救人點擊查看詳情>>

停電通知:5月16、19、26號,靖西這3個地方即將停電!!點擊查看詳情>>

母親節|你陪我長大,我陪你變老點擊查看詳情>>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