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中國6月1日起對美部分進口商品 提高加徵關稅稅率 )

5月13日,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發布公告決定,自2019年6月1日0時起,對已實施加徵關稅的600億美元清單美國商品中的部分,提高加徵關稅稅率,分別實施25%、20%或10%加徵關稅。對之前加徵5%關稅的稅目商品,仍繼續加徵5%關稅。消息出臺,截至記者發稿,美國資本市場應聲下跌。

公告表示,2019年5月9日,美國政府宣佈,自2019年5月10日起,對從中國進口的2000億美元清單商品加徵的關稅稅率由10%提高到25%。美方上述措施導致中美經貿摩擦升級,違背中美雙方通過磋商解決貿易分歧的共識,損害雙方利益,不符合國際社會的普遍期待。爲捍衛多邊貿易體制,捍衛自身合法權益,中方不得不對原產於美國的部分進口商品調整加徵關稅措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關稅條例》等法律法規和國際法基本原則,經黨中央、國務院批准,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決定,自2019年6月1日0時起,對已實施加徵關稅的600億美元清單美國商品中的部分,提高加徵關稅稅率,分別實施25%、20%或10%加徵關稅。對之前加徵5%關稅的稅目商品,仍繼續加徵5%關稅。?

公告指出,中方調整加徵關稅措施,是對美方單邊主義、貿易保護主義的回應。中方希望,美方回到雙邊經貿磋商的正確軌道,和中方共同努力,相向而行,爭取在相互尊重的基礎上達成一個互利雙贏的協議。?

另外,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發布公告表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關稅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經國務院批准,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試行開展對美加徵關稅商品排除工作。

根據公告,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接受有關利益主體申請,並在對有關申請逐一進行審覈的基礎上,將部分符合條件的商品排除出對美加徵關稅範圍,並制定公佈排除清單。對排除清單內商品,自排除清單實施之日起一年內,不再加徵我國爲反制美301措施所加徵的關稅;具備退還稅款條件的,對已加徵的關稅稅款予以退還,相關進口企業應自排除清單公佈之日起6個月內按規定向海關申請辦理。對排除清單公佈前已經停止或已暫停加徵關稅的商品,已加徵關稅不予退還。?

申請主體爲申請排除商品的利益相關方,包括從事相關商品進口、生產或使用的在華企業或其行業協(商)會。可申請排除商品範圍爲已公佈實施且未停止或未暫停加徵關稅的兩輪對美反制措施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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