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積極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和社會環境,進一步加大對不擔當不作爲問題整治力度,現將查處的5起問題通報如下。

1.凌海市國土資源局安屯國土所所長李樹貴失職問題。2013年,凌海市謝屯鄉光輝村某村民在承包地圈院並違規建房,非法佔地面積達1萬餘平方米,凌海市國土資源局安屯國土所所長李樹貴對此負有巡察、監管不到位責任。李樹貴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2.凌海市白臺子鎮城建助理王鐵豐延時發放補貼款問題。2013年12月,王鐵豐在該鎮紅旗村低保戶翟某被列爲危房改造戶且驗收合格後,不急羣衆之所急,延時發放補貼款。王鐵豐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3.義縣七里河鎮劉溫屯村原黨支部書記張長雙不執行上級決定問題。2014年6月,張長雙擅自決定並填寫會議記錄,對外發包村民未到期承包山地,且在鎮政府針對此事發布終止違規發包的通告後,不僅不執行,還在簽訂合同時將承包費由公示約定的40萬元減少到35萬元,承包期限由原定30年增加至50年。張長雙還存在其他違反法律法規問題。張長雙受到開除黨籍處分。

4.義縣農發局農經總站站長李井波翫忽職守問題。2015年李井波在上報市級示範社推薦工作中,不正確履行職責,將不具備評審條件的2個合作社審覈通過推薦爲市級示範社,導致該縣給2個合作社各下撥政策性補貼資金18.05萬元,給國家造成經濟損失36.1萬元。李井波受到留黨察看一年、政務撤職處分。

5.松山新區城市建設管理綜合執法分局三大隊隊長侯超不履行職責問題。2016年8月,侯超對管區某業主搭建外跨樓梯行爲,在已經依法立案的情況下,藉故不進行處理。侯超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不擔當不作爲問題,是一種腐骨蝕心的慢性惡疾,其危害不亞於腐敗。不僅是作風問題、能力問題,更是政治問題、黨性問題、官德問題。上述不擔當不作爲問題的存在,嚴重影響了黨員幹部形象,損害了黨和政府威信。

全市各級黨組織要認真組織學習黨紀黨規和法律法規,明示行爲“戒尺”,把崗位責任落實到位,敢負責、敢挑擔。全市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要直面問題,把自身擺進去、把思想擺進去、把職責擺進去,深入分析查找不擔當不作爲的原因,引以爲戒,反躬自省。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強化監督執紀問責,充分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對不擔當不作爲問題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問責一起,讓“有權必有責、有責要擔當,用權受監督、失責必追究”的觀念成爲常識和共識,旗幟鮮明爲敢於擔當的幹部擔當,爲敢於負責的幹部負責,理直氣壯地爲他們撐腰鼓勁,使敢擔當、敢負責、敢作爲在幹部隊伍中蔚然成風。

中共錦州市紀律檢查委員會

錦州市監察委員會

2018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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