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破碎站是目前比较流行应用于建筑垃圾处理的大型粉碎设备。它能完成建筑垃圾从前期分类粉碎到后期的骨料分离,通过移动破碎站加工之后的建筑垃圾变成了能够被重新再利用的混凝土骨料。移动破碎站设备在粉碎建筑垃圾方面有得天独厚的优势,比如移动破碎站有灵活的驱动性,能够在施工场地自行驱动,在处理建筑垃圾时,减少了集中运输的环节。

建筑垃圾处理行业还在兴起中,各个方面,包括处理企业,加工流程,法律规范等,都需要在行业的发展中,不断完善。

从我国现行建筑垃圾处理的法律规定来看,并不符合建筑垃圾处理法律规制的发展趋势和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要求,因此,无论是在理念上,还是具体制度上需要进一步完善,函需法律规制的转型。结合我国的实际,应从以下六方而完善建筑垃圾法律制度。

现行法律规定从防治污染出发,重在建筑垃圾管理,明显与促进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的发展趋势不符。基于先进国家的经验,我国建筑垃圾法律规制从理念上,应从基于建筑垃圾的清除转向兼顾分类回收、减量及再利用的综合管理。《循环经济促进法》第三十三条确立了建筑废物综合利用的原则,积极推进循环经济发展,适应了发展趋势,但该条规定仍过于笼统,仍需要专门的行政法规进一步详细规范建筑垃圾产生、清运、中间处理以及回收再利用各阶段行为。未来建筑垃圾处理立法目的宜规定为“促进建筑垃圾循环利用,节约资源使用,并确保建筑垃圾处理符合环境保护的规定”。

为了达到再生骨料的大规模应用的目的,解决建筑垃圾引起的环境问题,需要通过对再生骨料的性能进行强化,生产高品质再生骨料。国外现有的强化再生骨料性能的方式有:

(1)机械搓擦法:通过机械设备与再生骨料、骨料与骨料之间的相互作用,减少两生骨料农而的拔弃泥凝土砂浆,提高再生骨料混凝土的吸水率、流动性、塌落度等方面的性能。

(2)化学改性:运用特定的化空药剂,通过将再生骨料本身的细微裂纹粘合、与再生竹料小某些成分反应的生成物来修裂纹和填充免隙,或足改变再生骨料表面的化学组成等途径,从而使再生骨料的性能得到改善。

(3)用两生混凝土竹料部分取代通混凝土屮的天然竹料,合适的取代率配制的再生混凝土性能没有明的降低,同时不同粒级的再生骨料搭配生产的混凝土性能不同。

我国的建筑垃圾回收处理行业得到了一定积度的发展,已打多家企业把建筑垃圾再生产品进行了产业化应用,且收益明显。但足,我国在建筑垃圾的再利用基础研究偏少,建筑垃圾回收处理技术低,再生产品应用层次不高,而再生骨料混凝土结构化应用还在试验阶段。

建筑垃圾的回收处理再利用发展缓慢的一个主要原因就是其回收产品——再生混凝土骨料,其性能不能满足结构建筑用料的要求。继而使得再生骨料混凝土的性能较低,不适合应用在大量建筑垃圾中,只能用在要求较低的地基、路面基础等,严重制约了再生骨料的使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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