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至21日,省食安办评估组对榆中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进行了中期评估。评估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等形式,查找榆中在“创建”工作中的不足,补齐工作短板,推进“创建”工作落实。

20日上午,召开了榆中县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汇报对接会,评估组成员、榆中县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共5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上,副县长刘燕霞介绍了榆中县食品安全工作基本情况和创建工作主要做法,全面梳理了榆中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亮点。评估组组长、省食药局综合处处长梁孟吉介绍了评估的时间安排、评估标准及方式和人员分工,对相关工作提出了要求。

20日下午至21日,评估组对照《甘肃省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细则》161条详细查看创建资料,先后深入城关、夏官营镇检查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食药所规范化建设及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食品检验能力建设情况,在和平等乡镇实地检查了农产品生产单位、放心粮店、食品相关企业、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餐饮监管单位、学校、医院、企业、托幼机构、养老院食堂等行业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详细查看资料,了解询问创建工作开展情况。

据悉,自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以来,榆中县严格落实“四个最严”和“四有两责”要求,有效破解重点和难点问题,着力健全完善食品安全“八大监管体系”,开展了以加强食用农产品源头治理、食品安全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食品“四小”单位规范整治提升、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基层监管所规范化建设、餐厨垃圾全收集无害化处理、监管队伍素质能力提升、构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等为主的“八大支撑工程”。持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等工作,经过各部门各乡镇共同努力,食品安全状况持续好转,三年全县未发生1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党政同责落实到位,食品安全源头治理有效、严格实施全程监管、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企业主体责任全面落实、社会共治格局基本形成,公众满意度稳步提升,创建工作稳步推进。

下一步,榆中县将继续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抓手,按照省市安排部署,全面实施食品安全战略,严格落实“党政同责”、“四个最严”、“四有两责”要求,狠抓食品安全源头治理,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和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力争早日创成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共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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