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吉林網從長春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獲悉,近期,長春市食品藥品安全監測中心組織抽檢肉製品、糧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製品3類食品91批次樣品,不合格樣品2批次。

不合格產品情況如下:

標稱廣西名香園食品有限公司生產、沃爾瑪(吉林)百貨有限公司長春博學路分店銷售的鮮上皇臘腸,氯黴素檢出值爲0.3μg/kg,標準規定爲不得檢出。初檢機構通標標準技術服務有限公司大連分公司,複檢機構吉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技術中心。

標稱河南金龍面業有限公司生產、綠園區東宇糧油經銷部銷售的高筋小麥粉,脫氧雪腐鐮刀菌烯醇檢出值爲1.35×103μg/kg,標準規定爲≤1000μg/kg。初檢機構長春市糧油衛生檢驗監測站,複檢機構國家農業深加工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

記者瞭解到,氯黴素是一種廣譜抑菌劑。《動物性食品中獸藥最高殘留限量》(農業部公告第235號)中將氯黴素列入禁止使用且不得在動物性食品中檢出的藥物。長期大量食用氯黴素殘留的動物性食品可能引起腸道菌羣失調,導致消化機能紊亂。

脫氧雪腐鐮刀菌烯醇即DON是最常見的一種污染糧食、飼料和食品的黴菌毒素之一,嚴重影響人和牲畜的健康。它不僅可以污染農作物,也可以污染糧食製品,對人和動物可以產生廣泛的毒性效應。近年研究發現,脫氧雪腐鐮刀菌烯醇對人和動物的免疫功能產生明顯的影響。

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已通報各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依法予以查處。廣西省靈山縣、河南省臨潁縣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已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規定,責令生產經營企業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分析原因進行整改;淨月、綠園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已責令經營環節有關單位立即採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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