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南京市應用技術學校有償招生亂象:層層招生代理撒網 每名提成6000元)

職業院校招生難,發展到有償招生甚至層層招生代理,在這背後,一條長長的利益鏈條,已經形成多年。

4月29日,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佈通報,南京市應用技術學校違規承諾、虛假宣傳招生事件暫告一段落。

事件概況爲:2016年,南京東方文理專修學院以南京應用技術學校名義,採取不實宣傳、隨意承諾的方式(包括承諾護理專業大專文憑、護士資格證、包分配等),並以“零門檻入學”(即不論中考分數多少),實際招收家政服務(護工方向)專業學生。由於無法兌現招生承諾,引發學生及家長強烈不滿,進而導致此次事件發生。

據通報,目前409名該校應屆畢業生中已有405名辦理有關手續,且學生及家長對解決方案表示理解和接受。

(事發地南京市應用技術學校,資料圖)

但事件背後的有償招生問題值得關注,南京市應用技術學校這種違規招生方式的痕跡留存在多份司法裁判文書當中,包括高價提成、將招生代理權層層發包、爲非招生工作人員辦理授權書和工作證,甚至爲尋找生源從網絡黑產處購買學生個人信息。

一名職業院校招生辦工作人員向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介紹,在職業院校招生難背景下,委託招生、有償招生已成爲普遍現象,正是在這種“不正當”競爭機制下,極易引發虛假宣傳招生,坑害學生利益。

給招生代理的封口費

2015年時,江蘇省鹽城市人李偉剛滿18歲,就成爲了南京市應用技術學校的招生代理。學校於2015年及2016年連續兩年委託李偉進行招生工作,雙方約定依據李偉最終成功招攬入學的學生的數量結算招生勞務費用。

但雙方很快發生了分歧,李偉2016年10月起訴南京市應用技術學校,索要32萬餘元的招生勞務費。此後,雙方進行了調解,學校向李偉支付了3.3萬元勞務費。

李偉似乎並未滿足。他開始舉報南京市應用技術學校進行有償招生,舉報對象爲浙江省象山縣石浦中學一名老師。根據相關司法文書,李偉稱2015年自己在網絡上聯繫了這名老師,兩人合作爲南京市應用技術學校招生。但2016年、2017年,這名老師私下與南京市應用技術學校的教師達成招生代理協議,侵犯了自己與學校的利益。

也許是舉報起到了“威懾”作用,2017年5月8日,李偉與南京市應用技術學校簽訂了一份《協議》,載明:關於李偉向各地各部門投訴技術學校一事,技術學校本着安心辦學息事寧人的態度,雙方達成如下條款:

1、根據李偉的要求,技術學校向李偉支付40000元,一次性終結此事;2、李偉承認其向各部門投訴技術學校的關於有償招生等的內容均不實,並同意於2017年5月10日之前撤回相關投訴,保證不再向任何媒體機構反映技術學校的任何事宜。

也就是說,李偉前後從南京市應用技術學校拿到了7.3萬元勞務費。

層層分包後還有可觀收益

判決書確認了李偉與南京市應用技術學校的委託招生關係,但並未載明李偉的招生勞務費的具體標準。另一名南京市應用技術學校的“招生代理”的判決書則披露了這個潛規則。

嚴格來講,“90後”沈開根並不是南京市應用技術學校的委託招生人員,他只是該校招生代理徐文娟的“下線”。

2016年4月8日,徐文娟委託沈開根爲其招生,雙方口頭約定沈開根每招1名學生,徐文娟就付給他招生勞務費4000元。2016年7月,沈開根招收了2名學生,拿到了8000元。但不知爲何,沈開根認爲自己應得的勞務費是1萬元,於是起訴了徐文娟,從而令這個潛規則公之於衆。

這種層層分包的招生代理並不鮮見。2017年4月,靖江市現代教育諮詢有限公司(下稱現代教育公司)與靖江市王凱教育諮詢中心(負責人爲王凱)簽訂了合作協議,後者委託現代教育公司在泰州地區進行招生宣傳及生源組織,負責爲南京應用技術學校和南京工業技術學校進行宣傳諮詢與新生組織報名工作。

王凱按6000元/人支付招生費,實際招生人數認定方式爲現代教育公司提供真實有效的同學生聯繫諮詢電話、信息記錄等且到南京應用技術學校或南京工業技術學校正式交費註冊學生;此外,王凱還支付招生費總額的5%作爲獎金。

這一年,現代教育公司共招生27人,招生費爲16.2萬元,但由於王凱拖欠尾款,雙方對簿公堂。

至於爲何會出現糾紛,該案判決書顯示,王凱答辯稱,事實上,2017年在靖江總共爲南京應用技術學校招生七八十個,當時具體人數暫時不能確定,因爲如果所招學生不足一學期退學的,不計算招生費用,後來學校以獎金方式最終結給被告招生費40萬元左右。

爲進門招生“掐架”

有償招生屬於違規招生,並一直是相關部門的打擊重點。南京市應用技術學校此前已經因此遭受過處罰。

上述李偉案判決書披露,2017年3月20日,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針對南京市應用技術學校在2016年招生工作中存在有償招生的情形,依據教育部《中等職業教育規程》、“六個嚴禁”等相關規定對學校進行了處理,要求學校停止部分涉及有償招生專業的招生、建議技術學校對涉及有償招生的相關人員按紀按規進行處理,同時要求全校對招生工作進行整改,並將整改結果報送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3個月後,江蘇省教育廳就下發通知,嚴禁職業學校有償招生。通知稱:最近一段時間以來,有羣衆舉報投訴,反映一些高職、中職院校爲招攬生源,給初、高中生源學校負責人或教師“推薦費”“介紹費”“信息費”等費用,以及一些初、高中學校負責人或教師有償推薦生源等問題。

江蘇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於2018年8月9日,又聯合印發《職業院校有償招生行爲處理辦法》,對職業院校招生過程中,出現的有償招生行爲,列出認定、處罰、責任監管等細則。

但有償招生根本無法禁止。上述職業院校招生辦工作人員向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介紹,職業院校聘請的招生代理五花八門,但有一條共同特點:和地區主管部門、中學關係好。“只有能進了中學的校門,才能招到學生。”他說。

而近年來隨着高考錄取率提高、高中畢業生人數下降,職業院校“招生難”問題凸顯,職業院校之間的競爭漸趨白熱化。江蘇省在10年前,就爆發了一場中職與技工學校的“開門”大戰。

據報道,2008年7月的招生季,在南京市專門培養“技工”的職校與技校之間上演了一場招生大戰,一些初中開始封殺技校的招生,不少中學對技工類學校的招辦人員“門不讓進”、“面不讓見”。

《光明日報》當時發文認爲,技校招生難的一個主要原因是,技工學校屬勞動部門管理,不同於隸屬教育部門的普通高中、職業高中。中學由教育部門主管,爲保證絕大多數學生報考教育系統學校,一些人爲設置的障礙隨之出現。

有償招生中的灰色手段

但較高的學費還是讓一些招生人員鋌而走險,繼續違規招生。

上述沈開根案中,他只是南京市應用技術學校招生代理徐文娟的“下線”,但判決書顯示,徐文娟卻爲他辦理了南京市應用技術學校蓋章的授權書及工作證

正是因爲招生存在利益鏈條,學校往往希望儘早“落袋爲安”,提前收取學生學費。判決書顯示,2015年時,南京市應用技術學校給每位招生人員發了一本蓋有“南京市應用技術學校招生專用章”的收費收據,作爲收取學生預交費用憑證。

甚至還有招生人員動了其他的心思。

2017年5月至7月,南京市應用技術學校招生人員、“90後”的吳某爲了招生,以4500元的價格購買了常州、南通等地的中學學生及家長的個人信息(包括姓名、電話號碼等)30萬餘條。此後,他還向其他學校的招生人員交換了2萬餘條學生信息。

吳某稱,這些信息購自一個名爲“2017招生資源共享羣”的QQ羣,而據賣家供述,這些信息是從南京市另一家職業學校的老師那裏流出的。信息包括學生姓名、學校、班級、住址、監護人及聯繫方式等。

2018年4月,吳某被判犯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

虛假宣傳招生涉嫌犯罪

目前,南京市應用技術學校事件的概況已然清晰。據報道,南京市應用技術學校招生時宣稱護理專業採取2+3分段培養,學生畢業後能夠取得全國統一註冊的大專文憑,學校會爲優秀學生提供專升本的機會。

有刑法學者向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介紹,有關人員可能涉嫌詐騙犯罪。

這有先例可循。沈愛軍是無錫市新時代專修學校負責人,這是一所無錫市教育局審批的民辦非學歷教育機構,業務範圍包括自考助學和外語培訓。

2016年5月,沈愛軍在無錫市一處軟件園區租下兩套房產,以“無錫新時代學院”的名義通過網絡、公衆號招生,還在百度上以“衛校、本科”等爲關鍵詞,爲新時代專修學校進行競價排名推廣。

其宣稱,“《護理學》特色本科+高級技能,零基礎要求,資格證+學歷證、包安排工作”,並向諮詢的學生家長承諾報名參加“3+3”(中專+大專)模式的護理學專業,上完六年後,畢業後可以拿到本科文憑和護理資格證,如果願意留在無錫,學校將安排工作。

可以發現,這與南京市應用技術學校的承諾(包括承諾護理專業大專文憑、護士資格證、包分配等)幾乎如出一轍。

但招生後,沈愛軍因與軟件園發生糾紛,後撤出軟件園。此後沈愛軍通知報名學生家長至無錫市一所技工學校報到,稱這所技工學校與新時代學院系合作關係,由技工學校負責學生三年中專培訓。只不過,部分學生家長感覺上當,遂報警。

2018年8月,沈愛軍被判犯詐騙罪,但只被判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判決書顯示,他騙取的學費不足10萬元。

4月29日,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針對南京市應用技術學校事件發佈通報稱,對引發事件的辦學單位和相關責任人的處理問題,南京市人社局正會同有關方面相應展開。對其擾亂招生秩序的行爲,將嚴格依法依規處理。

而這一事件的發生,恐怕還只是職業院校招生亂象的冰山一角。



尤園園 本文來源:21世紀經濟報道 責任編輯:尤園園_NO4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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