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馬丁叔叔火星

今天的故事發生在美國南卡羅來納州的斯帕坦堡。

55歲的女圖書管理員達瑪利斯·哈夫(Damaris Huff)是資深的暴走族,每天早上都會起很早在敦村公園的林子裏快走。

敦村公園的樹林雖然從外面看是一片鬱鬱蔥蔥的林子,但其實稍微走進去一點兒,路兩旁都是房子,所以是一個讓人非常安心的休閒場所,達瑪利斯的家也住在這片樹林附近。

在2002年9月14日的這天,達瑪利斯按照往常的時間在凌晨出去快走,卻沒有按時回家。達瑪利斯的丈夫有些擔心,於是打電話報了警。這頭警察剛放下達瑪利斯丈夫的報警電話,另一頭就接到了另一個報警:當天在公園裏伐木的工人,在達瑪利斯家不遠的地方發現了她的屍體。

達瑪利斯被發現的時候全身赤裸,脖子上纏着一段耳機線。耳機線來自於她快走的時候攜帶的隨身聽。

達瑪利斯帶着隨身聽當然是爲了減輕快走的枯燥,凌晨鍛鍊的人少,她又戴着耳機,所以沒聽見靠近的危險。

達瑪利斯身上大部分的衣物都不見了,可手錶和首飾卻都還在——這說明犯罪動機並不是爲了謀財。

法醫屍檢後得出結論,發現屍體的時候,達瑪利斯已經死亡有6個小時。可是屍體發現的環境和狀況,卻對法醫的工作非常不利。她的屍體被拋棄在林中的一片窪地,清晨的時候會逐漸積起一窪泥水,許多的證據都被破壞了。

▲發現達瑪利斯屍體的窪地

屍檢報告顯示,達瑪利斯在死前曾經遭受過性侵,然後被兇手用耳機線殘忍勒死。雖然兇手帶走了她的衣物,卻把耳機留在了現場。但奇怪的是,警方到處找遍了也沒有找到達瑪利斯的隨身聽。

▲被遺棄在現場的紫色耳機

警方首先詢問了達瑪利斯的老公詹姆斯·赫夫(James Huff),他聲稱自己一直在家,因爲當天是星期六,他不用去上班。當他意識到妻子出門鍛鍊長時間未歸有點不正常時,他決定開車出去找她。

▲達瑪利斯和老公詹姆斯

詹姆斯說自己猜測妻子可能受了傷無法走動,可是鍛鍊的路線就那麼長,他找了好幾圈之後覺得事情可能不太對,就給警察打了電話。

但是從警方的角度來看,卻覺得詹姆斯的行爲看起來有點可疑。首先,他們居然在達瑪利斯的家裏,找到了那個案發現場遍尋不着的紫色隨身聽。

▲跟耳機顏色還很搭配的隨身聽

當警方指着這個隨身聽問詹姆斯怎麼回事的時候,他回答說:“哦,達瑪利斯本來就有兩個。”

這個解釋雖然顯得奇怪,但不排除事實可能的確如此,所以警方也沒辦法以此判斷詹姆斯有嫌疑。

爲了打消警方的懷疑。詹姆斯自願接受了測謊試驗。其實,測謊儀不是“測謊”,而是“測真”。通過回答設計好的問題來判斷受測對象是不是在說實話。

不知道詹姆斯當時有怎樣的心理活動,總之他沒通過測謊儀的測試。

除此之外,他還有一些其他可疑的舉動令人無法釋懷。

▲受害人達瑪利斯

美國有土葬和火葬,你可以買個棺材裝好遺體下葬,也可以選擇火化。達瑪利斯的家人希望能夠土葬,但是她的丈夫詹姆斯卻執意火化了遺體。

這又是一個非常令人生疑的舉動。如果家人有這樣的心願,丈夫卻堅持火化,是爲了隱瞞屍體上的什麼疑點嗎?

警方因此認定了詹姆斯是嫌疑人,可是又缺乏有力的直接證據。於是警方收集了詹姆斯的DNA,與達瑪利斯屍體上提取的兇犯遺留精液進行對比。

結果可想而知……

當然不是他!

警方又收集了達瑪利斯周圍幾乎所有男性的DNA樣本進行對比,一樣一無所獲。

當然警方也把兇犯的DNA錄入了國家DNA的數據庫(CODIS--Combined DNA Index System )進行對比。

但是並沒有找到吻合的對象。

這說明了兩種可能:1,兇犯過去沒有犯罪歷史。2,曾經有過犯罪,但犯罪時間是在當地犯罪記錄錄入CODIS數據庫之前。

當警方正開始懷疑達瑪利斯的死屬於偶發性犯罪時,出現了另外一起類似的案子。

在達瑪利斯死亡五個月後,還是在斯帕坦堡的一個小區,32歲的零售店店員朗達·沃德(Rhonda Ward)像往常一樣,每天早上天不亮就來到店裏開門。可是這一天當她剛在停車場停好車,就遇上了一個男人。   

當天的監控錄像顯示,這個男人從另外一頭穿過停車場來到朗達附近,從視頻裏看,好像他們互相認識,朗達還停下來跟對方說了幾句話。然後那個男人繞過朗達的車頭,走到副駕,坐上了車,然後兩人離開了停車場。

朗達的婆婆接受採訪的時候說,這完全不是朗達的作風。她根本不是那種會跟陌生人上車走掉的人。

然而,他們倆就這樣消失了……

36個小時後,朗達的屍體被人在一個距離便利店大概15英里以外的果園發現。

▲朗達被發現時的現場圖

朗達的死因是被捅死,並且死前曾經遭受過性侵。因爲天氣比較寒冷,所以屍體的狀態保護的比較好,警方得以發現更多的線索。

在屍體的下面有大量鮮血,證明這就是第一案發現場。而被發現的時候朗達也是幾乎全身赤裸,可是她的手錶卻還依然好好的戴在手上。

這種模式與之前的達瑪利斯十分相像。唯一的區別是,這次兇犯開走了朗達的車。

但幸運的是,當朗達被害的消息在當地新聞播出後,警方很快接到了一條線報。

一個老太太打電話到警局說,在朗達被害的當天,她正好開車路過那個果園,她看見了朗達的車停在路邊,還看到了一個男人走出來,帶着一個女性走向果園的深處。她描述了這倆個人的外形,其中一個看起來很像朗達,而男人看起來是個黑人。

這時候警方發了個大招。

他們聯繫了朗達買車的公司。朗達的車是尼桑牌,而尼桑可以遠程遙控關閉自己旗下的車。理論上來說,如果誰買了車卻不付錢,尼桑就可以把這個車給強制停掉。而正好朗達因爲出了意外,錯過了一次付貸,尼桑名正言順的遠程停了車。

然後警方很快找到了朗達的失車,車被丟棄在距離案發現場3英里左右的地方。

兇犯在棄車而逃的時候,也沒忘了放一把火燒車以便毀滅證據。但在燒車之前,他先把車裏的音響給撬了下來。於是警方放出風,要求大家留意最近黑市上賣車載音響的人。

不過朗達的同事在看了當天早上監控視頻之後表示,這個帶走朗達的人看起來很眼熟,還記得他們當時交談了幾句貌似認識麼?這個人很像切斯特·多諾萬(Chester Donovan),朗達現在約會的男朋友。

▲朗達和切斯特

32歲的切斯特是朗達孩子所在的小學的助教,在進行了背景調查之後,卻發現切斯特之前有過因家暴被逮捕的前科。

切斯特卻不肯承認自己與朗達的死有關,爲證清白,他也主動提出可以測謊。

然後你們猜結果怎麼着?

他當然也沒有通過……

雪上加霜的是,那位凌晨時分路過果園最後見到兇犯和朗達的老奶奶,在6張照片中一眼挑出了切斯特的照片,一口咬定他就是那天她看見的人。

但是與此同時切斯特又提供了一個不在場證明,在朗達被帶走的時候,他正在上班。警方十分無奈,說他的不在場證明實在是太紮實了,有5個人證明他當時在上班。

接下來怎麼辦?當然只能祭出大殺器DNA測試!

DNA測試反而證明了切斯特的清白。他的DNA與朗達身上找到的兇犯遺留精液中的DNA不符。

可是這個兇犯的DNA卻與之前達瑪利斯案中的那個兇犯DNA相符。這就足以證明,兩起姦殺案是同一個兇手!

可是有什麼能把朗達和達瑪利斯聯繫在一起呢?

警方開始懷疑這是一起連環殺手案,兇犯隨意的挑選施害對象,也許他根本不認識她們。警方又回過頭仔細的看朗達遇害當天凌晨的監控視頻,他們將視頻交給聯邦經濟情報局的技術專家,請他們幫忙提高視屏畫質。

技術專家小哥露個臉:

這次他們發現兇犯在上車之後有個動作,雖然他坐在副駕的座位上,卻側過身去伸手發動汽車。

由此警方推測,兇犯應該是上來就搶了朗達的車鑰匙,然後以此要挾朗達開車去另外一個地方。

這時警方早些時候放話找尼桑車載音響的要求得到了響應。有線人彙報說,當地有個人曾經試圖用一個尼桑車載音響換毒品。

這個人名叫弗裏德里克·埃文斯(Fredrick Evins)。

▲弗裏德里克·埃文斯

當年35歲的弗裏德里克住的地方離朗達的便利店很近,走路就能到。他的婚姻狀態是離婚,有一個13歲的女兒。

2000年之前曾經因爲搶劫和強姦坐牢。他還曾經試圖用一把裁紙刀割斷別人的喉嚨,最後未遂。至於當街搶錢包什麼的,那都是家常便飯。

當然,他也否認了自己與朗達的死有關,他開始的時候甚至否認自己認識朗達。於是警方使了個詐,他們把那個監控視頻拿給弗裏德里克看,然後告訴他,他的媽媽已經指認視頻裏的人就是他!

 弗裏德里克上了警方的套,開始改口說,自己的確是認識朗達,那天早上他突然性致大發,所以拉上了朗達去找個樂子。可是事情的走向超出了他的計劃,兩人打了起來,朗達拿刀子想捅他,他爲了自衛反抗,搶過刀捅死了朗達。

你們要記得弗裏德里克在此刻編出的拙劣劇情哦。

然後警方對比了弗裏德里克的DNA,結果證明他就是兇犯。

警方重構案件的時候分析,幾個月前的凌晨當達瑪利斯去林中快走時,路過了弗裏德里克 睡覺的長椅,弗裏德里克醒來看到達瑪利斯,就跟了上去,而達瑪利斯戴着耳機,沒有聽見臨近的危險,弗裏德里克把她拖到了路邊的樹叢中侵犯後殺害了。然後拿走了她的衣物和隨身聽作爲紀念。

而之後他早上在街頭溜達的時候,看到了朗達正好來上早班,就向朗達也伸出了魔爪。

在走向審判的法庭路上,弗裏德里克 Evins接受了記者的採訪:

反正這段對話的意思就是,我有我的真相,但是今天我就是不說。

經過一年的審判,弗裏德里克因爲綁架和殺人被定罪,被判處死刑。

既然說到公訴人,就多說幾句。

這個案子的公訴人叫特里高迪(Trey Gowdy)。

接下來是說好的彩蛋時間。

因爲每次看完劇集,我都會慣性做延展閱讀,這次也不例外。看完之後我很不爽。所以一定要分享出來讓你們也體會一下。

彩蛋一

首先這個兇犯弗雷德裏克·埃文斯,是個罪行累累的壞人,活着的三十幾年裏幾乎沒有停下過犯罪的步伐。在劇集中雖然提到了部分他的罪行,卻沒有提到他過去曾經當着一個9歲小姑娘的面,強姦了一個83歲的老太太。

那是在1991年的一天,弗雷德裏克入室搶劫,發現只有一個老太太和小女孩在家,他先是要錢,小姑娘從自己的儲錢罐裏拿出了所有的零錢,可是弗雷德裏克並不滿足,他把小姑娘綁在椅子上,當着她的面強姦了她的奶奶。

當時受害人並不知道兇犯就是弗雷德裏克,直到1999年老奶奶去世的時候,她的女兒在病牀前發誓一定要找到兇犯,之後她從電視裏得知鑑證技術已經足夠發達,就把當天留下的衣物拿去做DNA鑑定,證明了弗雷德裏克就是犯案的那個強姦犯。

可是這時弗雷德裏克已經因爲殺害朗達和達瑪利斯而被起訴,所以他從來沒有因爲強姦83歲老奶奶的罪名被審判。

看到這裏你們是不是覺得太令人髮指了?

令人髮指的在後面。

彩蛋二

2004年的時候,弗雷德裏克因爲殺害朗達和達瑪利斯而被判罪名成立,判處死刑。然而他不斷的上訴。

十年後,2014年,法官加里·希爾(Gary Hill)靜悄悄的取消了弗雷德裏克的死刑判決,理由是他有智力障礙——“智力殘疾”。法官改判了他3個無期徒刑。

你們記得他之前聰明的把車燒了銷燬證據麼?還記得先把音響拆了拿去換錢。然後他還知道編一個你情我願去果園找樂子的故事來忽悠警方,忽然之間,他就成了不能承擔刑事責任的智障人士。

這簡直就是把其他人都當成了傻子!

這篇寫的我好堵,我得去緩緩了,咱們下篇再見。

作者:馬丁叔叔火星,出處:VX公號:穿越黑暗的力量。懸疑志微博主要是分享各類奇案、懸案、大案、重案、悍匪、局騙及基於真實的故事,歡迎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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