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個朝代都有差別,比方隋唐期間,五刑是笞、杖、徒、流、死。在此之前五刑還包括宮刑,割鼻子,挖膝蓋等,總之要多殘暴有多殘暴。但這些科罰多數針對漢子,或許說可男可女,有一種科罰漢子不必受,而女人違背了某種劃定規矩卻必需接受,這類科罰叫“貞操刑”。

這個處罰偶然不是官府間接施行的,而偶然官府也管不了,屬於民間的一種“私刑”。這類科罰反響了現代婦女位置的低下。

自從朱熹這老傢伙說“存天理、滅人慾”後,就致力於滅掉女人的願望,漢子照舊納妾,照舊去喝花酒,但女人假如違規了,就是放縱、不貞,就必須死。這類反常的監禁對不計其數的女性都是培植,更恐怖的是,現代女人出於妒忌,誣害他人不貞,形成冤案。

那末甚麼叫守貞呢?有了夫婦以後,不得與他人私混,這個固然是對的,不外關於兩情相悅,又在婚前的年老男女,用這類禮制去束縛,可就有點過於嚴苛了。萬一不由自主跟本人未婚夫發作點甚麼,還要被侵豬籠,幾乎太冤枉了。

我們知道在太古期間有過母系期間,這個期間的女性比擬豪邁,偶然以至能夠有多個丈夫,生的孩子跟女方家屬過,由孃舅撫育,那末這個期間的發作是因爲何?生產力低下,靠收羅果實爲生,女性是休息的主力,一家的次要經濟奉獻者。

跟着社會的開展,進入農耕社會,漢子釀成種地的主力,成了一家之主,以是社會上的三觀立刻向男性天下傾斜。

厥後漢子有了三妻四妾,很多女人連名分都混不上,跟別提尋覓朋友的自由度了。貞節成了套在現代女子身上的一道桎梏,是男性社會對女性飼養下的產品。此時女人就像寵物,喫哪家的飯,就必需聽哪家的話。

實在貞操觀在秦始皇期間就發作了,秦始皇怕本人的宮女不守貞,就擴展了閹人部隊。

就算是閹人增加都不克不及滿意天子反常的擔憂,以是漢武帝又發清楚瞭然“守宮蟲”來查驗宮妃的貞節。甚麼是“守宮蟲”呢?就是用硃砂飼養的壁虎,搗碎了抹在宮妃身上,紅點不褪,假如褪去了,說明此女已不是童貞。

這類反常的設法不知是真是假,這些女孩沐浴的時分,可不克不及用力搓洗,萬一洗掉了呢?

漢代的時分儒學者倡導男女大防,還將男女之間的避忌寫在顯眼的位置,說這是“人道之大者”,不成革新。

他們還規定了兩性之間的各種斷絕、防備軌制。

唐代期間社會習尚有必然寬鬆,未亡人都能夠從頭嫁人了,尤其是五代期間,有一個天子娶了四個妃子都是年老的未亡人(25歲附近),因和平失去了丈夫,以是他就娶了她們,可見當時的人是不在乎貞操的。

宋代以後程朱理學開展,女子進入了最黑暗的期間,假如女子不守貞操,就要被浸豬籠或騎木驢,非常殘暴血腥。

浸豬籠是把監犯放進啓齒的豬籠,然後用繩子捆住,爲了避免女性逃走,還會在底部壓上大石頭,然後沉塘,一起走的時分人們還會對她扔石頭,吐唾沫,對她實行言語侮辱,厥後一同抬着扔到水池裏,完整不敷女子的抽泣討饒。

在廣東一個小縣城一個村子,有一個海洋水下的湖潭,叫綠窟潭,200年前內部扔進很多屍骨,後一女子調查,打撈上十八具屍骨,經專家審定,這些女性死於嚴酷的私刑,浸豬籠或許更殘暴的科罰。

騎木驢就愈加殘暴血腥,這是對女性最大的監禁和處罰,也害死了不計其數的女性。

(圖片來源於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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