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看我現在光鮮亮麗,女兒也特別有能力,自己開了一家化妝品公司。但是我是苦過來的,那種苦夾雜着屈辱和不甘……

我就一段婚姻,但是這段婚姻卻早就名存實亡了。30年前,我懷着孕嫁給了我老公。因爲那時候未婚先孕是非常丟人的,所以我們沒有要一分錢的彩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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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過去後,婆婆一直對我很不好,總感覺我是倒貼進門的,在家從來不會給我好臉色,平時都是對我各種使喚,說女人天生就是要伺候男人的。

婆婆還養了一隻京巴,每天都是好喫好喝的伺候,隔三差五還要買點肉乾回來給狗喫。而我每天都是喫的剩飯剩菜,真的覺得自己連狗不如。

尤其是女兒出生後,我和女兒就更可憐了。我不甘心就這樣一輩子,於是在女兒一歲的時候,我帶着女兒搬出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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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我沒有離婚,公公是做領導的,要面子,寧可我和老公分開住也不同意我們離婚。於是我就這狀態過了那麼多年。

女兒很懂事,她明白我和老公的婚姻狀態,卻從來沒有怨天尤人,而是寬慰我,說她會好好陪伴我。

現在女兒出息了,公司越做越大,已經小有規模了。老公其實已經有女人了,只是沒有領證。我這些年對他早就沒有了感情,所以也沒過問過他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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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自從女兒公司的第二家分店開業後,老公就三番五次來找我,說東說西的一看就知道是有目的的。

我沒睬他,沒想到他居然跪下了,求我回去。還說我們是法律認可的夫妻,女兒那麼出息,他這當爸的也開心。

我聽出了他的真實用意,不就是因爲我母憑子貴,所以想要撈點好處麼?門都沒有,當年的事我這輩子都不會忘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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