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的來說,中世紀的大學最主要的特點是學校完全爲教會所控制,“僧侶們獲得了知識的壟斷地位,因而教育本身也滲透了神學的性質”【1】,所以,作爲中世紀大學的一部分——課程教學也不可避免的具有這一特點。具體來說,有以下幾個特點:

1)課程十分貧乏,“主要是宗教哲學加亞里士多德的形而上學。”【2】“邏輯學和和辯證法的教學在中世紀佔重要地位。”【7】。

2)學校設置的科目很少,“有的大學有文學、法律、醫學、神學4個教授會;有的大學將法律細分爲民法與教會法,因而便有5個教授會。”【3】(教授會即同一學科的教師團體)。

3)教學方法多樣,但沒有真正的研究,重視辯論的訓練,重視比較和分析方法的訓練,促進人的邏輯思維能力的發展。“在教學方法上,注重講演、背誦、註釋、筆記等,很少提供思想自由,也不可能有真正的研究。”【4】 “中世紀大學的教學方法有講授、背誦、辯論。”【6】

4)大學的教學方式基本固定。“大學的教學方式,通常採用如下4個步驟,即講課、複述、辯論、考試。”【5】

參考文獻

【1】【2】【4】趙祥麟.西方高等教育簡史,上海高教研究叢刊(第一輯) [J],1981(10)

【3】【5】潘後傑等.歐洲中世紀大學興起的原因、特點及其意義[J],四川師範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1993(03)

【6】【7】周谷平等.中國古代太學與歐洲中世紀大學之比較——兼論我國現代大學的起源 [J], 高等教育研究, 20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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