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经查:2017年以来,郑某、杨某甲等人在未获得药品经营许可或国家专营的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情况下,分别在江西高安、郑州金水等地通过微信联系货源及买家,大量销售未经国家批准进口的各类肉毒素、玻尿酸针剂及假冒的黄麻、麻舒痛乳膏等微整形产品。2017年12月以来,被告人马某等人在杭州、海宁等地以微信方式从上家郑某、杨某甲等人处购买微整形产品并销售给被告人胡某、付某等人,由其在杭州、江西等地以注射方式转售他人。

2019-05-15 15:18 | 海宁日报

海宁市检察院依法对“223”特大生产、销售微整形假药案十九名被告人提起公诉

近日,海宁市检察院以生产、销售假药罪、非法经营罪对公安部2018年打假“利剑”行动挂牌督办的“2·23”特大生产、销售微整形假药案中的郑某等十九名被告人分别提起公诉。该案系跨省跨区域新型网络犯罪,销售范围遍及全国30个省市。

经查:2017年以来,郑某、杨某甲等人在未获得药品经营许可或国家专营的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情况下,分别在江西高安、郑州金水等地通过微信联系货源及买家,大量销售未经国家批准进口的各类肉毒素、玻尿酸针剂及假冒的黄麻、麻舒痛乳膏等微整形产品。2017年12月以来,被告人马某等人在杭州、海宁等地以微信方式从上家郑某、杨某甲等人处购买微整形产品并销售给被告人胡某、付某等人,由其在杭州、江西等地以注射方式转售他人。

另查,被告人周某、杨某乙等人系郑某上家。2017年5月以来,被告人周某组织黄某等人在湖南长沙某民房内生产假冒黄麻、麻舒痛乳膏等大量假药并销售。2016年以来,杨某乙等人在吉林、深圳等地通过微信方式销售肉毒素等假药及无证医疗器械。

目前,此案正在审查之中。

(来源海宁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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