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百年来,包拯一直被奉为铁面无私、破案入神的“包青天”,宋史记载,人们要想看到包公的笑脸比看到黄河水变清还难那么,历史上真实的包公真的是判案高手吗,千年之后,人们为什么对包公还念念不忘?下面笔者就为大家讲述一个包公亲自判过的并且有史料记载的真实故事《匿金案》。

宋仁宗嘉佑二年,公元1057年,包拯任开封府府尹,有一天,他坐堂的时候有一个商人打扮模样的人前来告状。这个人声称他是个商人,在开封经商,前几天因为别人欠他的账,他到那里收了数两金子。在北宋时期流通的货币是铜钱,有少部分流通银子,金子却是很少流通的,这数两金子相当于一个县令一年的薪水,可以说这是一笔相当大的财富。回去的路上他遇到了一个多日未见的朋友,两人相谈甚欢,便要去酒楼喝酒。待酒菜上齐后,商人却不敢喝酒,朋友询问原因,商人便一五一十地说了实话,是因为怀里有刚收来的数两金子,朋友笑道:不妨,你将金子暂且放于我保管,我酒量小,尽量少喝就是。商人随即将金子交于朋友保管,自己开会畅饮起来,而且喝的酩酊大醉。

第二天商人醒来的时候,发现朋友已经不见,并且金子也不翼而飞,他急忙找到朋友家询问金子的下落,谁知,他的朋友压根就不承认有金子这回事,并且说他是喝多了的缘故而胡言乱语。商人见索要不回情急之下便告到了包公这里。包公询问他:可有物证、人证或者其他证据证明金子是你的?商人摇摇头,表示没有。什么证据也没有,这简直就是一个无头案,这就要考验一个人的智慧了。包公差人将商人的朋友也传唤过来,这个人仍然矢口否认,包拯怎么办,案子眼看是无法再审下去了,但是包拯确实很有智慧,他叫来身边的书吏,给书吏做了详细的交代。

书吏出去后,大约过了一个时辰便回到大堂,并且手里捧着商人所不见的数两金子,眼看铁证如山,昧金子的人立马跪倒在地磕头说道:小人有罪,小人有罪。随即他便交代了自己的罪行。这么短暂的功夫,包拯是怎么做到的呢?

包拯做了一个逻辑推理,他了解到昧金子的人就在离开封府不远的地方居住,于是就让书吏拿了一纸所谓商人朋友的认罪书前来索取金子。如果金子是商人的,商人朋友的妻子自知理亏,肯定会交出金子,如果金子不是商人的,那么他的妻子一定会据理力争,拒绝交出金子。果然,不出包拯所料,商人朋友的妻子乖乖地将藏在床底下的数两金子拿了出来交给了书吏。此案就此真相大白。

这就是所谓的“匿金案”,虽然案子不大,但是从案件里面可以反映出来包拯判案的智慧里包含着严密的逻辑推理能力和他对于当时宋朝社会世态人情深刻的了解,对于他接手的案子一定会认真审理,仔细调查绝不会不负责任而草草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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