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百年來,包拯一直被奉爲鐵面無私、破案入神的“包青天”,宋史記載,人們要想看到包公的笑臉比看到黃河水變清還難那麼,歷史上真實的包公真的是判案高手嗎,千年之後,人們爲什麼對包公還念念不忘?下面筆者就爲大家講述一個包公親自判過的並且有史料記載的真實故事《匿金案》。

宋仁宗嘉佑二年,公元1057年,包拯任開封府府尹,有一天,他坐堂的時候有一個商人打扮模樣的人前來告狀。這個人聲稱他是個商人,在開封經商,前幾天因爲別人欠他的賬,他到那裏收了數兩金子。在北宋時期流通的貨幣是銅錢,有少部分流通銀子,金子卻是很少流通的,這數兩金子相當於一個縣令一年的薪水,可以說這是一筆相當大的財富。回去的路上他遇到了一個多日未見的朋友,兩人相談甚歡,便要去酒樓喝酒。待酒菜上齊後,商人卻不敢喝酒,朋友詢問原因,商人便一五一十地說了實話,是因爲懷裏有剛收來的數兩金子,朋友笑道:不妨,你將金子暫且放於我保管,我酒量小,儘量少喝就是。商人隨即將金子交於朋友保管,自己開會暢飲起來,而且喝的酩酊大醉。

第二天商人醒來的時候,發現朋友已經不見,並且金子也不翼而飛,他急忙找到朋友家詢問金子的下落,誰知,他的朋友壓根就不承認有金子這回事,並且說他是喝多了的緣故而胡言亂語。商人見索要不回情急之下便告到了包公這裏。包公詢問他:可有物證、人證或者其他證據證明金子是你的?商人搖搖頭,表示沒有。什麼證據也沒有,這簡直就是一個無頭案,這就要考驗一個人的智慧了。包公差人將商人的朋友也傳喚過來,這個人仍然矢口否認,包拯怎麼辦,案子眼看是無法再審下去了,但是包拯確實很有智慧,他叫來身邊的書吏,給書吏做了詳細的交代。

書吏出去後,大約過了一個時辰便回到大堂,並且手裏捧着商人所不見的數兩金子,眼看鐵證如山,昧金子的人立馬跪倒在地磕頭說道:小人有罪,小人有罪。隨即他便交代了自己的罪行。這麼短暫的功夫,包拯是怎麼做到的呢?

包拯做了一個邏輯推理,他了解到昧金子的人就在離開封府不遠的地方居住,於是就讓書吏拿了一紙所謂商人朋友的認罪書前來索取金子。如果金子是商人的,商人朋友的妻子自知理虧,肯定會交出金子,如果金子不是商人的,那麼他的妻子一定會據理力爭,拒絕交出金子。果然,不出包拯所料,商人朋友的妻子乖乖地將藏在牀底下的數兩金子拿了出來交給了書吏。此案就此真相大白。

這就是所謂的“匿金案”,雖然案子不大,但是從案件裏面可以反映出來包拯判案的智慧裏包含着嚴密的邏輯推理能力和他對於當時宋朝社會世態人情深刻的瞭解,對於他接手的案子一定會認真審理,仔細調查絕不會不負責任而草草結案。

查看原文 >>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