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死者儿子泰仔表示,12日早上9时许,其父亲被加装电梯施工队吵醒,与施工方协商要求停止施工无果后,其父激动上前阻止施工,却突发心脏病倒地,送至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事发大楼的一位业主代表告诉记者,加装电梯的费用需要37.5万元,而低楼层5家住户的补偿款却需要60万元,其中阻止施工的死者就要20万元。

阻止装电梯时猝死 生活中“相邻权”受到侵害时怎么办呢?

5月12日,一段广州东环路某男子阻止加装电梯猝死的视频在网上流传,视频中,男子情绪激动,对施工队装修围架和隔板又推又踹,力图破坏施工现场。在此过程中,男子突然倒地,其妻子上前查看后迅速呼救无果。

14日早上,从家属处确认视频中男子已于12日突发心脏病离世,家人正在为死者处理后事。

死者儿子泰仔表示,12日早上9时许,其父亲被加装电梯施工队吵醒,与施工方协商要求停止施工无果后,其父激动上前阻止施工,却突发心脏病倒地,送至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

泰仔表示,包括其父亲在内的低楼层业主还在与其他业主协商,居委会也曾向他们承诺,在协商未果前不进行施工。他表示,4月29日施工队就曾在未经同意情况下开始施工,后派出所出面协调承诺暂不施工,但12日又突然施工,导致其父亲突发心脏病的意外发生。

目前,东环居委已出面协调,力图使死者家属和其他业主达成和解。

“获得许可后,因为补偿问题解决不了,加装电梯的事情一拖再拖。”事发大楼的一位业主代表告诉记者,加装电梯的费用需要37.5万元,而低楼层5家住户的补偿款却需要60万元,其中阻止施工的死者就要20万元。该业主代表称,楼内住的都是普通上班族,拿不出过多的补偿款。

泰仔则认为,加装的电梯将影响家中卧室的采光。此外,据他了解,一般加装电梯都会迁走楼下的化粪池,但他们楼的加装款过低,不会迁走化粪池,对底层住户的影响不小。泰仔称,其父亲生前并未同意加装电梯,也从未在补偿款上与其他业主达成一致,但他并不知道父亲生前对加装电梯补偿款的数额要求。

而高楼层的住户对加装电梯的需求又十分迫切。有业主告诉记者,其母亲现已90多岁,上下楼梯不方便,特别需要电梯,这栋楼内像她母亲这样的老年住户有好几户。此外,记者发现,该楼紧邻的另一栋楼已经在楼外加装了电梯,东环路上加装好电梯或是正在加装电梯的老式居民楼特别多。

阻止装电梯时猝死 生活中“相邻权”受到侵害时怎么办呢?

【什么是“相邻权?”】

相邻权是从属于相邻土地的一种权利,事实状态的存在决定了权力的归属。相邻权的主体以不动产使用者为限,不限于相邻不动产所有权人。

相邻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自己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时,应当以不损害其他相邻人的合法权益为原则。如果因权利的行使,给相邻人的人身或财产造成危害的,相邻人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危险和赔偿损失。

阻止装电梯时猝死 生活中“相邻权”受到侵害时怎么办呢?

【生活中“相邻权”受到侵害时怎么办呢?】

第一, 远亲不如近邻,和谐处理邻里纠纷。邻居间因为琐事发生纠纷在所难免,如能够本着相互礼让,友好相处的精神,小小的琐事纠纷完全可以化解。处理相邻关系纠纷应当由当事人各方自愿协商,和平解决争端;

第二,邻里纠纷最好化解在诉前,让受损的相邻关系复好。邻里纠纷的处理主要是靠以理服人、以情动人,社区、村委干部恰好在当地有较好威望,有良好的信任度,他们当调解员,不仅把纠纷化解,更关键是修复邻里关系,让双方日后友好相处。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当事人各方可以共同请求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对争议进行调解。同时,对争议的情况,提请有关主管部门(比如国土资源部门、林业部门、建设、城管部门等)给予协助,在有效制止违法行为的前提下争取调解处理;

第三,处理法律纠纷需考量经济效益。在当事人各方无法协商或协商不成,调解失效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诉请法院,请求法院依照法律程序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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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链接】

《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 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物权法》第八十四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八十九条 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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